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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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全面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事故,根据市县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不断健全完善“党政统筹、部门协作、各司其职、依法履责、防范为先、教育为主、强化演练、救援有力”的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社会综合施治工作机制,营造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支持未成年人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步骤 整个活动时间:6 月 1 日至 9 月 10 日 (一)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溺水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全面强化防溺水工作措施,坚决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职能分工等管理权限,制定本单位的防溺水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本单位防溺水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特别是东部多水乡镇,要利用村(社区)内广播,每天早晚两次播放防溺水宣传知识,提升广大村民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防溺水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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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对所辖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同时配齐配全防护设施设备,成立巡逻队,每天定时对辖区水域进行值班巡逻。
(三)全面督查。县防溺水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专班,每周进行一次专项督导,建立“现场督查-隐患整改-动态跟踪”防溺水督查机制,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凡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发生溺水事故的将严厉追责问责。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将本单位、本部门的行动方案和排查工作台账 6 月 10 日前上报县防溺水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XXXX)。
三、相关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等原则,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负责本地、本部门的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百日攻坚工作。
乡镇( ( 街道 ):督促村庄(社区)落实未成年人防溺水属地责任,对辖区内河道、沟渠、池塘等进行全面排查,在水域周边设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有条件的安装配备视频监控和报警播音设备。指导村庄(社区)成立村级防溺水巡逻救护队并建立巡逻制度、落实巡逻人员,及时劝导、制止在水域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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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区域及在建水利工程内游泳、戏水人员。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等脱离学校管理、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指导村庄(社区)建立未成年人安全监管责任制,对辖区内的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摸清底数,列出清单,责任到人,每天定时联系提醒和监督教育,提高监管针对性。
纪委监委:监督指导本次行动的组织实施,在未成年人防溺水百日攻坚行动中行动组织不力、开展不扎实,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责问责。
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媒体加大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制作防溺水公益广告,专题宣传片、警示片等,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公益宣传。
教体部门: :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全面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作为学生必修课程。各类学校在学期开学后,及时公开课程表并告知学生家长,通过集中讲座、案例警示、应急演练、专题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通过组织学生参加体验式安全演练、进行实景体验等方式,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学生真正掌握自救互救技能。建立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档案,定期开展家访活动,提醒监护人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在双休日、节假日、放假期间,密切家校联系,教师每天向学生家长推送安全警示和提醒信息。邻里同学之间成立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在义务教育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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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学生毕业、高考结束后,由学生毕业、高考前所在学校负责落实家校联系,防止失控漏管,至暑假结束。
公安部门: :及时准确发布警情信息,做好溺水事故的先期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配合对溺水事故的救援和事故原因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应急部门 : 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救援请示时,及时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发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任务。
水利部门: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单位、施工单位对管理范围内的涉水安全警示标识和相关防护设施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水库、河道、拦河坝闸、大中型输引黄灌区干支渠、施工河段等保持有深水的位置,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督促各单位在相关水域、水利工程附近增设简单救生物品。
农业农村部门 : 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全面查找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对仍在运行使用的农田建设工程,督促产权单位及时设立安全标识、安装井盖等防护设施;对已废弃的工程,督促产权单位采取填埋、拆除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因水位变化等原因导致暂时无法使用的工程,督促产权单位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后封存。利用年度项目督导、项目验收和日常检查调研等时机,对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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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防护情况进行同步检查,了解安全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督查常态化。
自然资源部门: :督导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区、对全县范围内具有水体景观的、湿地公园、水坑及地面塌陷积水区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在水体景观区、水坑和地面塌陷积水区等水源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人员易达区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对水塘、工程坑洼、地面塌陷区积水区及时开展土地复垦、回填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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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门:国有林场要开展区域内水域的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主体明确。
消防救援部门:参与溺水事故的现场救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教体、公安、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和乡镇(街道)组成的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县防溺水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动态信息,研究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
(二)深化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督促指导各主流媒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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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重视未成年人公益安全教育,充分利用相关专业优势力量,做好针对未成年人安全的公益宣传语、宣传图片、公益广告、宣传视频等材料的组织、制作与刊播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庄要组织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广播站、活动室、健身广场等载体,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播放宣传警示通知等形式,告知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增强防溺水意识。
(三)做好应急处置。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未成年人溺水事故救援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事故发生后,要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水域主管单位要在组织救援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督导检查,强化对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未成年人溺水死亡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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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协调联动 领 导 小 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X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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