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工程部综合维修专业规章管理制度【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物业工程部综合维修专业规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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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维修专业综合维修制度
综合维修修专业巡查工作制度物业工程部危险品管理规定综合维修操作间管理制度
综合维修制度 为了遵守管理处对客户服务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综合维修组的维修工作, 现作如下规定。
1.维修工必须熟练掌握瓦、木、油及五金安装维修技能,必须服从工程师的领 导和指挥。
2. 每日按时到岗,更换工服,清点工具,须在 15 分钟内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3. 接到维修通知后必须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服从工作安排。
4. 处理各类装修、维修必须细致,必须符合有关规范,不得偷工减料。
5. 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做好巡检记录,遇有装修损坏,五金件损坏,检查口未封闭或有污迹等,必须立即处理,保持大厦长久如新。
6. 入户工作时,必须有物业管理员一同前往,没有物业人员陪同,不得擅自进入客房进行维修。
7. 在入户前,首先要整理好自己的着装,并穿好鞋套,方可进入。
8. 进入房间后,要把对讲机调到最小音量,以免影响客人。
9. 如在房间刷油漆或进行修补墙面工作时,应带上垫布或塑料布,在工作前要把它们铺于工作面的下方方可进行工作。完工后要把垃圾清理干净,保持工作现场整洁(要作到活完底清)。
10. 进行有异味及噪音作业时,应采取措施减低异味及噪音。
11. 入户维修时,应尽量带齐工具和材料,争取一次完成工作。
12. 工作完成后,要及时通知物业部并认真填写工作单。
13. 维修公共洗手间要由物业管理人员陪同,入洗手间前必须由物业管理人员清楚洗手间内无人后才可以进行工作,并要把握时间,以免影响客户。
14. 维修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时,应与物业部联系,说明原因并定好下次维修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15. 工作完成或未完成工作都应及时向领班汇报并做好记录。
16. 在办公区域维修时,应注意个人安全和客户安全,一般情况下,先挂禁行的告示牌,然后开始施工,特殊情况应外加遮拦和相关的警告牌,马路施工时要穿反光衣。
综合维修专业巡查工作制度
1 . 巡查内容:大厦所有装饰、装修工程(主要包括:玻璃幕墙、遮阳板、墙面、天花、地面、木饰面、石材、门及五金、楼梯扶手、楼梯踏步、室外道路、路牙)。
2 . 巡查部位:步行楼梯、公共区域走道、电梯厅、卫生间、平台、外墙、大堂、地下室、机房、淋浴间、餐厅、厨房及配套设备设施等。
3 . 巡查人员每天必须逐层、逐部位检查,将问题及时填写巡查记录,并报领班派工。如发现其他专业问题时及时上报系统工程师协调其他专业解决。
4 . 每周做巡查记录及完成情况汇总上报系统工程师。
5 . 每两周必须对整个大厦做彻底巡查记录及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总工程师。
物业工程部危险品管理规定 一. 化学类(硫酸)
1. 管理部应设危险品专用仓库(箱柜)。
2. 仓库(柜)由专人保管,并采用双人双锁保险和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3. 购买危险品应在保安部备案并由专人采购、验收入库。二. 油类:(易燃物品)
1. 限量购买、存放,诸如汽油、柴油等易燃物品。
2. 对存放易燃物品仓库、箱、柜应保证遮光、干燥、通风和排风,且安设阻燃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3. 存放易燃物品仓库、箱、柜处应有明显“禁烟标志”和“闲人莫入”标志。
4. 管理处分管负责人应经常对硫酸、汽油等危险品有易燃物品存入、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 .
要 求1.危险品、易燃物品领用采取用多少、领多少,工作场地不得过量存放。
2. 危险品和易燃物品应专项专用,不得挪为它用或擅自转送他人。
3. 危险品和易燃物品管理受保安部监督、检查、指导。
4. 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大厦。
综合维修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 木工房 1. 木工房内要有灭火器材。
2. 木工房内接设临时电源线时,当时用完当时收。
3. 电动工具等设备保持干燥、清洁。
4. 电动工具等设备附近不准放可燃易爆物品等。
5. 碎料刨花、锯沫等易燃物品要随时清扫,禁止在室内堆放。
6. 不得过量存放木料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7. 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8. 木工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设备物品摆放整齐。
9. 非本专业人员严禁使用木工电动设备。
10. 使用电锯必须两人以上。二. 油工房 1. 油工料房内要有灭火器材。
2. 油工房内严禁接设监时电源线。
3. 料房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4. 非本专业人员严禁入内。
5. 必须注意内部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6. 不准将废油、废稀料倒入地沟内。
7. 油工料房要有排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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