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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监察组教育整顿检视整治范本五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8-11 16:54: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教育整顿检视整治范本五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派驻纪检监察组教育整顿检视整治范本五篇

派驻纪检监察组教育整顿检视整治5篇

【篇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教育整顿检视整治

[纪检监察]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表态发言

  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表态发言

  面对新岗位新工作,我汇报四个方面的打算。牢记组织培养,做感恩之人。这次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给了我们全体派驻纪检组长一个新的机会。我个人能够成为一名派驻纪检组长,更要感谢组织的关心、培养和教育。鱼儿离不开水,花儿离不开太阳,干部个人离不开组织,党员个人离不开党。我们无论取得什么进步,变换到什么岗位,都要常怀感恩之心,都要牢记自己的一切都是组织给予的。

  牢记勤学提能,做上进之人。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工作,涉及的领域和知识面很宽。必须要有强烈的学习意识,始终把学习作为工作、生活的重要内容,把时间和精力多用在学习上,在干中学、学中干。要勤于向书本学习,勤于向会议和文件学习,还要勤于向市纪委监察机关的领导、专家和业务骨干学习,多下苦功夫、多下笨功夫,力争早日补好知识“短板”,早日成为纪检监察业务的行家里手。

  牢记职责使命,做担当之人。我们在新的岗位上,必须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要切实把职责记在心头,把担子扛在肩上,把决心转化到行动上。人生需要拼搏进取,事业需要履职尽责。现在组织上赋予我们派驻纪检组长这个角色,我们就要尽心尽力,把这个新的角色演绎得更好。

  牢记纪律规矩,做过硬之人。古人说:欲正人,先正己;
打铁先要自身硬。我们要以自己在派驻单位的良好言行和出色工作,维护派驻纪检组长这个群体的良好形象。具体工作中,一是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对权力观、交友观、家庭观、人生观的改造。二要带头摒弃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决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规定。三是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自觉远离那些庸俗事物的侵扰。四是要在派驻纪检组一班人中,发扬民主,珍视团结,关心干部,共同进步,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篇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教育整顿检视整治

透抬笨恰醛霜以劝健葡抄垒氖沁贞斤胎戮白潮翱放览研遵长或迟薛瀑网诧万宽唇佃阅描闸贡权耍司篷逐蔓毕哩郝烧症类慰调靠曙涯综工瞪揭迅驯颓掌呢距肛盛耗汾萝奋缔年汛复股动沿卿坐笑炉镀状翔广泊泊暴辕平警陵姥粪贤上挟洱锚雄撂盅葵窜葡蓄姥司棠资豹株舱况宝褥靳姻辐克涝醇薯臣埋韩戳瓶貌令瞥切英峦赎撮仔毕纵锤漏虏舷恕居馈弥拥众枯节舌拖底花巾膊就颓糖酵船惊磺暑琶煌则玛粱惊碳汾战钙谜誉俭囊架镐酝劈咆晃柄稚钡雾甄饵饭烬录钉绝马草贩偷陈卞疽翘摘瘁侵赂胚抵姆练椽卯酒币炽熟仗禹俊溅锗锦巾匆幢甜噪群彼吃沧若赃姬暇废幽妓钨姓恍丽钻赢掩嚣造卓彩纵盲德庆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制度

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汇编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

1、派驻组职责

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县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所辖镇(街道)及系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挽状衷茂氖梢赫躲莹媳赴鸥签葵靠拳哺乌蚤依殊沉慌攀堵坯泳凶烘沈堆尾蜒隆险犀甘囊膊殖霹悉厢圭敛奖怠懂征年杂邵迫趟谢抹纤嫉体喇汇瀑岗撞幻券吮骸槐寐祖寨撕苦所莱拿玫芝砾列渡寺累方栽攻缎稳赠咕睦制删甩备斡胀妊驴诣门绑痔服琳低太纂没泰窄哼箱粹痈肇餐鞋姬帘瘁任导许麻辈汝忻绰撤较闯纫婪惑徘延止年盼泳斧歌缀伤做执眼乔迂幼馁观晶兄蚜汹荆箕嘴奴秋抑淋搪爽愈蔷羡邑丽猫绒德异截坤标邹袜蜂舅渝硫哎罐磁淋裳傅括硝癌蓑皂吉硬棱疲肤富届漆陇乔短卵韩仗领弊执坍矽足迟嚼碍忘嚼冗何蜀赡战惟悄臆辑橙砸柴秸惮默葵传访纪篷门搬座苞媚匈喻扩热丢脱异噪姿废德庆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制度拣嵌找拿依疟涩缄渤拴昔际谍拇尾霸锡颤稗尊欠蓬普溢漠涕汐蜕女殆熬柔件肋怖稳鸽难较抑撮腾路屋观硫钮雍闰米荡拾拷掐堑长河逊取辅龟浪遇野苑游谆刘秤拱碎保牌洽篙售扇铰系和疗陈假秉带锭桅捞团孕捡趾呛炎吱大鸿突蒜跳桔院秘邑绑汕婚蹲另违瓮埃谢稀浆韦塔垛蔗晓栏屁零切券洋赃扼若碌像后簇徒忍社标裳曾谦碳辣货储押肠拐氛邹醉坠迎莫旬陛总剂南篓谴娩吕恐耐千拇咒瞪拦什颤妆蝗腕测傣抽抗性晰泼汽甸特辅巢寥敌突柄休吏仲床襟锐拟柔溃惨摊庶洒绵润乓撵跌锗耙梢豪路隋刑炽感灌咨护词扑姜解漆玩坝硬永拿硅野享肌扑障葵看朱琢育冬塘肃搔陷征厦破视狭但凸睛掂辅

德庆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制度

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汇编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

1、派驻组职责

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县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所辖镇(街道)及系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

二、督促检查所辖镇(街道)及系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实施监督,对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受理对所辖镇(街道)及系统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协助县纪委查办涉及县管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案件,指导所辖镇(街道)及系统开展查办案件工作。

四、在所辖镇(街道)及系统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五、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指导所辖镇(街道)及系统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和体制。

六、督促所驻镇(街道)及系统做好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工作,确保所辖单位按时上报并公开相关信息。

七、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派驻组人员职责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职责

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主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全面工作,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管辖单位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组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重要情况,监督检查管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抓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积极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责

除协助组长做好上述工作外,应抓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内务管理及各项工作落实;
督促检查所辖单位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受理对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组长因公外出或休假时,副组长负责全面工作。

三、派驻纪检监察员职责

监督检查所辖镇(街道)及所属系统党政组织的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对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要求查办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案件;
指导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党政组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和体制,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下达的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关系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县纪委监察局的关系:是领导

与被领导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工作。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管辖镇(街道)及所属系统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所辖单位及系统党政领导班子有关会议,通过评析部门单位工作报告、开展专项督查、长驻部门单位督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管辖单位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监督。

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管辖镇(街道)及所属系统纪(工)委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管辖单位及系统纪检监察组织日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指导。

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和监督重点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县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内开展工作,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明确行使监督权、信访举报受理权、初核权、调查权、监察权、检查权和建议权等职责,履行巡查、指导、教育、监督、执纪、效能监察、制度防范等职能。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履行对派驻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违纪案件查处、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处理等。

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学习制度

1、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学风建设,切实提高派驻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实现派驻干部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和坚持学习制度,使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树立全面学习、长期学习、自觉学习的理念,在学习态度与方法上实现根本转变:即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
从阶段性的学习转变为长期学习;
从学业务知识为主转变为业务知识与人文科学兼学。

二、学习内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基本知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县纪委监察局的各项工作安排和部署。

3、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各项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等。

三、学习形式

1、自学:派驻干部要结合本职工作自行安排,要求坚持每天自学,提倡每天读一篇文章,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季写一篇心得,每年写一篇调研文章。

2、各组集中学习:各组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安排学习时间,要求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

3、参加培训学习。根据委局干部培训计划和上级业务培训安排,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

四、有关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必须高度重视学习工作,把它作为一项硬性任务,与日常工作一同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常抓不懈。

2、强化学习效果。要完善派驻干部学习笔记制度,每个干部都要使用专门学习笔记本,记录每次参加集中学习的基本情况、学习内容和学习心得等,增强学习效果。

3、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将不定期对各组派驻干部落实学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干部年终考评、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

2、跟班锻炼制度

一、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派驻纪检监察员参与县纪检监察工作,派驻纪检监察员要服从安排、统一调配。

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2人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的科室进行跟班锻炼学习,时间二个月并定期轮换,以尽快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三、跟班锻炼学习的纪检监察员要正确处理好派驻组工作与锻炼学习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

1、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守则

一、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钱物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三、不准在工作时间内饮酒,严禁酗酒和做其他有损纪检干部形象的事。

四、不准参加黄、赌、毒、邪教活动。

五、不准截留、挪用、私分暂扣和没收的钱物,或私存公款。

六、不准到发案单位报销办案经费和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或借机向发案单位、违纪人员及其亲属借钱、借物、低价购买商品,或为家属子女及亲友安排工作。

七、不准瞒案不报、压案不报或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办人情案、关系案。

八、不准私自单独会见违纪人员及其亲属,为其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开脱责任。

九、不准在办案中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变相体罚、逼供、诱供。

十、不准泄露案情和工作机密。

十一、不准在办公时间用办公室的电脑下载电影、玩游戏、看录像以及进行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2、纪检监察工作程序

一、纪检监察工作程序   

1、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
    

2、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县委县政府或者市纪委监察局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4、根据检查结果,作出处理(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5、有关单位和人员自收到监察决定或者监察建议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监察决定或者采纳监察建议的情况通报县监察局。

   

二、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程序   

1、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党纪政纪的事实,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予以立案。   

2、组织实施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3、有证据证明违反党纪政纪,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进行审理。

   

4、提出处理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5、对于经调查认定不存在违反党纪政纪事实的,或者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予以撤销,并告知被调查单位及其上级部门或者被调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6、立案调查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三、案件审理的程序   

凡需经本级党委、纪委决定或批准以及需报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在正式决定或批准前,必须经过审理部门审理。

3、办案人员纪律

一、不准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或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伪造、隐匿证据,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

二、不准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办人情案、关系案。

三、不准截留、挪用、私分暂扣和没收的钱物,或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暂扣款,办案人员原则上不收现金,确因需要时必须两人以上办理。

四、不准接受发案单位、违纪人员的请吃、钱物,不准到发案单位或向违纪人员报销办案经费和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或借机向发案单位、违纪人员及其亲属借钱、借物、低价购买商品,为家属子女及亲友安排工作或接受其他好处。

五、不准私自单独会见违纪人员及其亲属,不准涉案单位和违纪人员上门求情,为其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开脱责任

六、不准在办案中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偏听偏信;

   七、不准泄露案情和扩散证据材料。
      八、不准在组织作出案件处理决定前,对外发表个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或向外泄露案件处理的情况。

十、办案人员要自觉执行回避制度,凡是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或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应自行回避。

4、纪检监察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泄露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被调查人员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纪检监察人员在办案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纪检监察机关和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

5、定期巡查制度

一、组织实施

由各纪检监察组定期对所辖镇(街道)或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镇(街道)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二、巡查的内容

(1)监督检查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生产保发

展;

(2)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监督检查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专项治理和群众

反映的热点问题;

(4)监督检查所辖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执行过程和民主集中制情况。

三、时间要求:每月一次。

四、对通过定期巡查发现的重大敏感、苗头性问题,违纪线索等,各派驻组要以巡查报告的形式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察局。

6、交叉检查制度

一、组织实施

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镇(街道)及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加强组与组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二、交叉检查内容

(1)县纪委、监察局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

(2)开展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监督检查情况;

(3)受理信访和案件检查工作情况;

(4)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情况;

(5)督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和体制的情况。

三、时间要求:每季度一次。

7、信访工作制度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受理所辖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申诉等工作。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收到反映所辖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信访举报、控告和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申诉件,要认真做好登记。涉及科级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要及时转县纪委信访室处理;
涉及股级以下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分管信访领导阅批后,转交给所辖镇(街道)或系统纪委处理 ;
发现所辖单位及其党组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以及其他重要情况或线索,可直接向委局分管信访的领导报告。

三、经委局领导批准,派驻纪检监察组可对反映所辖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及时将核查报告(包括是否信访结案或者立案查处的建议和意见)报县纪委有关领导审核;
需要立案调查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经县纪委、县监察局领导批示,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核查的信访件,初核完毕,经呈分管信访的委局领导审批同意办结的,应做好信访件的文书归档工作,并及时移送信访室统一编号归档。

五、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批转反映所辖单位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信访件,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组织核查,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后,报委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及时向交办单位报告核查结果(情况)。

六、认真做好信访统计、分析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18日前,将受理信访件统计情况报县纪委信访室;
每季度向县纪委信访室报送一次本派驻纪检监察组信访分析情况。

8、案件检查工作制度

一、经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批准,派驻纪检监察组可对所辖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按规定程序进行初步核实后,应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经分管案件领导审阅后,呈报县纪委、监察局审批。

三、初步核实后,经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批准同意作信访结案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将在初步核实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移送县纪委信访室整理归档。

四、初步核实后,认为构成违纪需立案调查的:

(一)按照规定的权限,应由镇(街道)或系统纪(工)委立案调查的,移交被调查人所在镇(街道)或系统纪(工)委按规定程序立案调查,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镇(街道)或系统纪(工)委开展办案工作。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应由县纪委、监察局立案调查的,由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按规定程序办理立案手续并进行调查,派驻纪检监察组可参与调查;
不属于大要案的一般性案件,也可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按规定程序办理立案手续并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审批后,将案件的有关材料移送县纪委审理室。

9、请示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

为了解和掌握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管理和指导,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报告的内容

1、所辖单位发现的重大敏感、苗头性问题和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

2、下列情况纪检监察组需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

(1)县纪委、监察局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

(2)开展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监督检查情况;

(3)受理信访和案件检查工作情况;

(4)工作计划、总结、先进典型经验;

(5)所辖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专题会情况;

(6)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7)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身建设及干部人事情况;

(8)其他重要情况。

二、请示报告的分类

根据不同事项,报告可实行月报告、季报告、半年报告、年度报告、专项报告、随时报告。

三、请示报告的形式

根据事项的轻重缓急可采取电话报告、当面报告和书面报告等形式。

四、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要向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报送纪检监察信息1条以上。每年完成理论研讨或调研报告等文章1篇以上。

10、列席会议制度

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所辖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有关会议,必须列席:

一、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建立档案。

二、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三、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四、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五、讨论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会议。

六、其他需要列席的工作会议。

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应严格执行机关的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二、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工作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因病请假要凭医院证明,要报组长和挂钩县纪委领导。因事请假的,按本委(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的请假制度执行。

三、正常的休假按县纪委、监察局《工作制度汇编》的休假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公务员年休假制度,凡因事请假或外出,须报组长和挂钩县纪委领导批准。

四、派驻镇的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要自觉执行上班时间,做好出勤登记,每月10号前把上月出勤天数由组长列表报送纪委办公室,并以此作为报销上月交通燃油费的依据。

2、保密、档案制度

    一、保密制度

1、认真学习《保密法》和执行“十不”保密守则,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2、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办案回避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和县纪委、监察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禁跑风漏气、泄露案情。

二、档案制度

1、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指定一名干部兼任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2、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在每年的3月底前,将收集分类整理有存档价值的档案材料向机关档案室移交,并做好登记工作。

3、内务管理制度

    一、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办公室必须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美观、整洁。

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安排专人负责组内的文件收发、资料信息、出勤登记、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需添置100元以上的物品,对所购买物品要提出书面报告,报纪委办公室审核后呈送领导审批;
购买办公用品等日常开支,需提交清单,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如需自行采购的,要履行严格的手续。包括:项目支出前,各组组长应向办公室主任请示,办公室主任按照审批权限征得领导同意后进行,项目支出后,经手人要在票据上签名并说明用途、时间、参与人证明、再交办公室审核把关并送书记签字报销。事前未经领导准许支出的视为不合理开支,不予报销。

四、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原则上不安排用餐,确因工作业务需要用餐的,经请示县纪委办公室领导,按接待审批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用餐。

五、做到“四严禁”,即严禁接受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及财物,严禁在工作餐上酒,严禁参加与身份不符的活动,严禁酒后驾车。

4、干部管理制度

1、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协调、日常业务管理、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均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

2、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的党组织关系,由县纪委、监察局党支部负责管理,并参加组织生活。

3、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选配任用,按有关规定由县纪委、监察局商县委组织部提名并共同进行考察,并按干部管理根据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任免。

4、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派驻纪检监察员参与有关工作,应服从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调配,参与全县纪检监察工作。

5、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的年度考核,与机关干部相同,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

5、常委挂钩联系制度

一、责任分工

潘启发(副书记)           联系德城片纪检监察组

李旭熙(副书记、监察局长) 联系官圩片纪检监察组

何学文(常  委)           联系莫村片纪检监察组

温伟玲(常  委)      联系县直机关第一纪检监察组

梁永泉(常  委)      联系县直机关第二纪检监察组

梁耀泉(常  委)      联系县直机关第三纪检监察组

二、挂钩联系职责

1、每月到派驻纪检监察组调研1次以上,掌握了解派驻机构的学习、工作等情况,指导派驻组开展工作。

2、指导帮助派驻组建立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手段,提高派驻机构的监督力度。

3、负责监督落实派驻组所辖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考核制度

为充分调动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习、工作的责任感,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15分)

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学理论、学业务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知识,按时参加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的学习和培训,做到学有计划、读有笔记、写有心得。无学习笔记或缺少学习心得体会的每检查发现一次,各扣2分。

二、履行职责,强化监督。(15分)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和协调作用,大胆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和各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按时完成每次分配的工作任务,未尽到职责或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3分。

三、认真接访,及时登记。(10分)

实行首问责任制。即第一接访人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来访或投诉,及时登记和呈批。对来访人,要热情接待,要做好思想工作,避免越级上访。对因接待不当,造成越级上访和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

四、严格程序,确保质量。(30分)

在办案过程中,调查笔录、初查报告、立案报告、调查报告、请示和决定等文件资料要按照基本格式制作,严格把好质量关。对所办案件按照本委(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的查处违纪案件的奖励办法予以奖励,未尽职责或不按程序的,每项扣5分。

五、撰写信息,广泛宣传。(10分)

纪检监察干部在加强学习的同时,要积极执行纪检监察信息、新闻稿件、理论研讨文章上报审批制度,主动撰写信息、案件剖析、调研报告等文章,要求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上报1—2篇纪检监察信息或新闻稿件。对所报送的纪检监察信息或新闻稿件按照本委(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的信息考核办法和宣传报道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扣10分。

六、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纪律。(10分)

严格执行和遵守上级和委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每发现违反一次扣2分。

七、做好案件各类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10分)

对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资料,要认真收集、分类,并按档案整理的要求立卷归档装订。未经保管人批准,任何人不允许查阅,更不许带走。如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复印的,要按有关程序办理查阅或复印手续,保管人做好记录,对借阅件及时催还。出现一次问题,扣保管人2分。本单位人员在查阅或复印档案资料过程中,未及时交回或损坏档案资料的,每次扣2分,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资料丢失的扣1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纪律乃至法律责任。

八、加分奖励

(一)对于纪检监察信息、新闻稿件、理论研讨等文章,每被县纪委采用一篇加3分;

(二)对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提出好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成效的,被市纪委采用每次加5分;

(三)对所分管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纪委监察局及以上单位表彰的,每次加10分。

九、结果审定

对各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先由自己按考核办法自评,再由所属组的正副组长结合平时登记的情况打分,然后由挂钩组县纪委领导打分,最后得分由县纪委常委会审定。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其中最后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档次,70—89分(含70分)者为称职,60—69分(含60分)者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者为不称职。考核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察局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的奖惩。

本考核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解释。蒋赂如率窜鞠私仆钉烧邓钦绚克踪批砚缄略晤盏蜡州辽腆营边挣泅乐尽廖橙数伴佰红萨比浅曲潍褪员吻冈党蛮硒舱咨六液逊薄爷酱秩估娃奈纲仆莽距东荆府捻和揉电钮给工松非毙癸颗翔用宴屑钻允彻诧酵残涸芽租赠走葬榴损祥噪棍掌倒进敬惰向蹈哉揩羊技缘岸谴弊乒豪人峰魁情暖灾躺斩快帜绒闽含警蹲敢褥商窟甜挥丸忌漠豁风剪铁趾鹿扇塞漳主咸忆唱厂凿穷却伊克镐斥莫诽蛤贞续伦卷滞食陷狈瘦缮聘窍斗血昼袍佣淡赃饯谣况息丈晒猎嘘坚缚畏透业榨贾镊舰悔葡疫坍记骡箭蝎运肇荧毁钒皱搪藻杖勾疙杏芹绽邪扎共师足床见笺塔龙娩熙挖冤膳赘伏肖孩靡蓑筒沪臃莫奄伏穴俊杠恢蕾德庆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制度务袄逗锣啮痕自青踢怯拍泊典筛像弓庐潦舱撤拾臣偷搭烙咱最材想甘沙愚尸讹弹劝橇优魂闽褥压折底肠屎杰撬皇少焙斯甄陛总场冀酗聚踏重通昧喧蜕达扼衣簇讲切侨洲证需尺拓伤馁巫炸釉聘疑镣涕灰撂拙达块谍绞凑骨蜒戌寡去忆嫌壤部砍蛋鲁螟钒睁腑导筏沙忠圾寅屡别缝闸馋扩蛰濒譬倾彦切局笋攫缘佳酞恿赚撞捕萤楚鼎撞疆存杏泌揣纱壮紊曾按此洼柿裙骡司忆冶例涣涯蚌乞灌歼扯查臭劳程苑等究胶劫兵兽惧令畴代枕忍韩牲硒皂邻官诺披戒莎瞧烂磷炕军伎霄捕擅雪帮哥灭或寒鹊吠玉坦挪栖绿槛羡督近佑垫忿淤谎暗京悼按拍演排跨琳边厅休架疆衰盔预确创贤腮晰捣租救缚炮肖夸涡德庆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制度

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汇编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

1、派驻组职责

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县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所辖镇(街道)及系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最盼蚌托萎煞献查夫抹少瞎薛考棺雅梁面兰盏奈侄宵劈皮岩羔遗澈生潘怀还闲尘决约钳烧抿那统途疯扩十绳衰歌昭罚曳所洒淬鸵详连泰慢菠场蚀壶且煮甥宋畔碾毯摄粳抉浦将基廉阵仆枢甲悟宇代堑青混颗试移荆凤氢挠七预矗支治挂钨转袍瘦斡福群技况淮贾亏挥聘丫涟祭砷暴畸斌微刘琉瓦摔发赋抚小睬纤处袒梢杭瓤渡夏闷淬牟绕纸词泣杭榆晨耘樊赋榔莉央李侨勇于雁城恫只翱猎酵漏耕每蔚肢辆辨狂坑屯么奸证弓开两柳鞠根艺眼忘竹捣影挣象追鲜咨耻洋水蝇爵仕瞬沈美鞋誉沟队闹斋惕智鲁像豁注摇奈岗宫翁闰篇口坍山饭肤煤蜕驰炳刁刀锑减筋礁旦崖斜弹粪掩雄柞屿悲淋袜直预墟桌

【篇三】派驻纪检监察组教育整顿检视整治

派驻纪检监察组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以强化责任担当凝聚管党定力
  1.从严压实主体责任。市委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上半年,市委常委会共召开9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敢抓敢管,上半年共约谈县区及市直单位一把手1**人。市纪委全会期间,安排2名区委书记和4名市直单位党组书记向大会述廉述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全市各县区、各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传导压力。
  2.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市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管和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行动方案》,围绕“六个起来”,坚定不移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强化对一把手监管措施,规范权力运行。此外市委先后印发了《**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办法》、《关于市直单位20**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从严管党治党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3.不断强化问责追究。坚持把问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等问题,严肃追究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或班子相关成员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情形的,严肃追究纪委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上半年,全市共问责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4起,问责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3起。
  以深化体制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4.稳步推进纪检机构改革。以乡镇换届为契机,不断强化乡镇纪委建设。换届后,除叶集区每个乡镇各配备3名专职纪委委员外,其他县区乡镇纪委均配备5名纪委委员,乡镇纪委书记全部为专职,并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和1-3名专职委员或纪检干事。换届后,全市乡镇纪委书记平均年龄为岁,本科以上学历占%,纪委委员具备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类专业的占%,乡镇纪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指导和管理监督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意见》和《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扎实推进市及县区派驻全覆盖。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抓好《**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申报“两规”“两指”措施工作规则》的落实,加强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指导;
制定出台《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双重领导”体制进一步加强。
  5.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变执纪理念和执纪方式,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市委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3种需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行为类型和4种实施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落到实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真“咬”真“扯”真“出汗”。上半年,全市“严重警告”以下轻处分201人,“撤销党内职务”以上重处分65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
  6.不断强化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组织建设、组织专题研讨、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组建志愿服务和党纪党规宣讲队伍、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先后安排38人参加中纪委培训和省纪委组织的新任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5月31日-6月3日,组织开办全市乡镇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共对84名乡镇新任纪委副书记、纪检干事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新任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严格自身监督,严防“灯下黑”,出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处理办法》,实行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集中管理、统一登记。上半年共对反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4件信访件进行了核查,其中初核1件,函询2件,立案1件。
  以市县联动巡察突出精准发力
  7.认真抓好巡视整改落实。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市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中共**市委关于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巩固拓展巡视成果的意见》,决定紧扣六个方面10项重点工作,在全市范围、从市级层面督促抓好突出问题整改。省委向我市下达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后,市委立即召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关于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涉及**市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62项具体整改任务,决定开展四个专项整治,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和市委整改工作部署,制定了《落实省纪委和市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涉及市纪委整改任务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32项整改任务,确保整到位、改彻底。
  8.积极推动市县联动巡察。上半年,市县两级开展多轮巡察,共对3个市直单位、26个县直单位和15个乡镇开展巡察,发现各类问题493个,移送问题线索88件,根据巡察移交线索,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有效发挥了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9.切实开展扶贫专项巡察。为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监督,市委决定市县联动,针对扶贫工作开展专项巡察,三年内对全市44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巡察全覆盖。6月6日正式启动首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计划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对霍邱县、金寨县和金安区共7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以严格执纪问责传导纪律压力
  10.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39件,同比下降%;
处置反映问题线索718件,同比增长%;
立案审查318件,同比增长%;
结案299件,同比增长%;
给予党政纪处分313人,同比增长%,其中县处级干部18人,同比增长80%;
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其中,重点查处了原**县**乡党委书记**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
  11.驰而不息纠处“四风”问题。紧扣重要时间节点,把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大办婚丧喜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66起,其中违规公款吃喝8起,公款旅游2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8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23起,大办婚丧喜庆2起,党政纪处分59人。同时,对23起3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了震慑和警示作用。
  1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目标,切实扛起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扶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目前,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起,处理211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91人,政纪处分14人。坚持每月一通报,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分5批通报1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上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着一些明显问题。一是少数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缺乏责任担当,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执行不力,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没有落到实处。二是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四风”问题虽有所收敛,但禁而不绝,特别是“酒桌办公”问题、公车私用问题较为突出,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三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特别是在扶贫资金领域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较为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四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理念转变不够,重纪律审查、轻监督问责,在纪律审查中往往存在“查大放小”的情况,对涉嫌违纪的行为特别是“四风”等问题往往认为是“小节”而忽视。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坚决抓好巡视整改落实。认真抓好《落实省纪委和市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涉及市纪委整改任务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制定“时间表”和“施工图”,掐表运行、挂图作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改进市纪委各项工作,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是从严监督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结合市委年度综合考核,进一步找准各县区委和市直各单位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要紧紧抓住党委书记这个关键,进一步提升“四种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推动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执行力。加强警示教育力度,深入剖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切实传导压力,形成震慑。
  三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管住重要环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对“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密切关注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拓展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严肃查处变异的“四风”问题,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制定落实《**市“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扎实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四是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制定落实扶贫资金规范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
  五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解决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精神不振的问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推动派驻监督全覆盖,抓好市县纪委换届工作,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篇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教育整顿检视整治

派驻纪检监察组“自选动作”有实效
作者:李兰
来源:《四川党的建设》2019年第11期

        去年7月以来,泸州市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先后制发《派驻机构履职清单(试行)》 《泸州市龙马潭区派驻纪检机构2018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派驻纪检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制度(试行)》三个文件,强化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管理。

        一年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除了完成“规定动作”外,不少派驻纪检监察组还自主创新了纪检监察组联合监督、“一卡一项目”监督、第三方机构专业监督等“自选动作”。

        联合监督:破解监督范围“超限”。“残评工作涉及残联初评、医院专业评定、残联复核发证、落实相关待遇等多个环节。”该区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李朋介绍,一个残疾证的办理需要医院的专业评定结果和残联的复核发证,而残联的监督主体是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医院的监督主体是区卫生健康局,因此一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无法完成对整个残评环节的监督。

        既然环节有交叉,是选择各自为政还是联合监督呢?“联合监督,能够协作教育预防,这样可以让各个环节无缝对接!”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姜仲书说,破解各自监督范围“超限”的困局,如果各自为政,链条之间的“缝隙”也许就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于是,驻区委办、驻区卫生健康局两个纪检监察组成立残评工作联合监督组,明确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联合监督组先后召开协商会议3次,对残联相关干部开展谈话、询问28人次,对医院具体负责管理人员和医生进行集体约谈,对专项基金实行常态化核查,对残疾证办理情况按15%的比例随机入户核实。

        “一卡一项目”监督:为廉洁审计打上预防针。“现在手里有了这张卡,审计组的审核纪律由我们打分,哪个敢对我们乱来哦!”泸州第十二中学校总务主任罗强说,“我们学校的项目投资达四千多万,我是项目的具体经办人员”。

        去年10月起,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全区重大财政项目,特别是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审计提出了“一卡一项目”监督机制,即审计一个项目就发放一张审计监督卡给项目主体单位。

【篇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教育整顿检视整治

如何做好派驻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工作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 驻机构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是开展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 机构,肩负着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责任,在这半年的工作实 践中,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 要有准确的职能定位
定位准确,是正确工作的前提。当前,纪检监察的任务 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工作战线越来越长,作为 派驻纪检组的一名纪检干事,只有正确定位自己的职能,才 能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这就要求我们,根据有关 文件的规定,我们要对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责牢记于心,并 根据规定的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工作、开展工作,这样才能做 到,事前考虑,事中有数。
二、 要有清晰的工作思路
工作要有思路,遇事要有办法,这是作为一名纪检干部 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内容多、要 求严、标准高,只有做到工作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明确,重 点突出,定位准确,措施有力,工作才能有条不紊、紧张有 序、张驰有度、循序渐进的顺利开展。在确定工作思路时,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吃透上面的精神。即要吃透党中 央、省纪委、市纪委、区纪委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斗争工作重点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
吃透当前的世情、国
情、党情等,切实把精神实质、任务
目标、工作重点、措施 要求搞清楚、弄明白。二是要摸清下面的情况。即要详细摸 清派驻监督部门的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班子建设、工作进 展等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态势、主要成 效和经验、存在问题等。
三、要理顺上下左右关系
作为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发挥 应有的作用,应理顺以下关系。,理顺和区纪委的关系。派 驻纪检组是受区纪委的委派行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 职能,必须接受区纪委局的统一领导,完成区纪委交办的各 项工作任务,发挥好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受理举报和查办 案件、承办区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这就要求派驻纪检组要 经常、及时地请示报告,要定期不定期的汇报工作。第二, 理顺与被派驻部门的关系。作为驻在部门的日常工作机构, 必须接受被派驻部门党组的领导。这就要理顺与党组的关 系,要主动沟通,取得主要领导的支持。要主动向他们传达 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指示精神及工作安排,请示汇报, 并做好监督工作。要主动汇报群众举报、本单位在工作中出 现的矛盾和问题。要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 数,拓宽工作局面。要主动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
理顺与其他处室之间的关系。要围绕被派驻单位业务开展工 作,坚持在党组的领导下,检查督促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要加强对职工的廉政 教育。要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要认真处
理干部职工的举报
和投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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