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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6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28 17:45:03

篇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那么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质量管理,增强工程经理质量意识和施工人员责任感,确保工程质量业主要求,同时为了多创优多创工程,进步公司社会信誉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施工程。

  二、质量制度

  〔一〕一般规定1.开工前工程部有关质量管理责任制,管理网络等规章制度必须上墙。

  2.开工前工程部的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到岗,不在岗的工程经理必须到公司办理责任委托书,质检员办理质量责任委托书。

  3.开工前工程经理部必须与公司相关科室配合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前方可施行。

  4.开工前由工程经理带头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熟悉研究施工图,并及时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图纸会审,针对工程工程的疑难问题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在施工现场工程负责人﹑质检员必须按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施行监视﹑检查,工程中涉及的变更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签章后施行。

  〔二〕专项制度1.工程质量工程负责制

  工程经理部是工程质量的责任单位,对工程质量总负责,参与工程施工的各专业队伍无论是甲方或是乙方分包的均须承受总承包方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检查,凡发现有违背国家质量标准,工程内部质量标准,有可能对工程质量等造成影响的质量问题,工程部方均有权利加以制止或处分。

  对于工程分包的单位,工程部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验收,分包单位要装备专职质检员,并服从工程质保部的领导和管理。对于甲方分包的单位,工程部要与甲方明确管理职责和质量标准,并与甲方共同组织检查,对于影响工程质量目的的质量问题,工程经理部要书面通知甲方,催促整改。

  2.样板引路制度2.1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都要在开场大面积操作前作出示范样板,工程质保部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展质量首检鉴定,到达工程质量目的前方可展开大面积施工。

  工程工程主体构造需要作样板的分项工程包括:

  ①柱筋绑扎

  ②墙筋绑扎〔引程度线,拉通线绑扎〕

  ③板筋绑扎〔弹线〕

  ④梁板模板支设

  ⑤柱模支设

  ⑥装修工程样板间,样板墙等

  ⑦楼梯间踏步模板支设2.2对分包队伍的考核、除对业绩进展考核评审外,还要通过做样板间、样板段考核其质量情况,进展取舍,不合格队伍坚决清退出场。

  2.3各施工队在选取施工班组时也必须采用上述制度来取舍作业班组。

  3.施工交底制度

  三级交底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公司组织对工程经理部进展质量技术交底;

  工程技术部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施工员及相关人员进展交底;

  施工员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对班组、工人进展交底。

  书面交底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

  4.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4.1、进场材料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并加盖红章方为有效。

  42、水泥、钢材、轻质砖、轻质隔断、防水材料及新型管材等供给商必须提供昆山市〔苏州〕建立局颁发的准用证,否那么,不得使用。进口钢材尚须商检局盖章。

  4.3、新型材料还须具备有关建立主管部门的推荐使用证书和产品鉴定证明。

  4.4、进场材料必须进展复查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在工程上,进口钢材必须进展化学成分分析^p检验。

  4.5、材料部门要对进场材料注明进场规格、产地、数量及进场日期,并按规定批量取样。

  4.6、甲方供给的材料,不能到达质量标准时,应及时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回绝使用,假设甲方强行使用,应及时向公司反映汇报。

  5.隐蔽验收制度5.1、隐蔽工程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作,工程质保部将组织各级人员进展重点检查。

  5.2、隐蔽工程是指所有将被后序工程覆盖的分项工程,如:钢筋、砼、砌体、防水材料、电器、给排水。

  5.3、隐蔽工程应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资料。

  5.4、隐蔽工程必须在施工队自检、互检、专检合格并经工程分项施工员复检合格的根底上方可填写申请单,向质保部申请验收,到达要求前方可通知甲方、监理及质检站来进展核验。

  5.5、未经甲方、监理、质检站同意,擅自隐蔽,造成质量事故、返工、被勒令停工或通报批评等后果,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

  6.混凝土浇筑令制度

  砼浇灌前施工员填写《混凝土浇灌令》经工程经理签字后才能开盘,当监理公司有要求签署浇灌令时,须经监理签字后才能开盘。

  7.模板拆模令制度

  砼浇筑完成后,并根据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强度,到达拆模要求后,由施工员填写《模板撤除令》经工程经理签字后才能撤除。

  8.施工挂牌制度

  主要工种、关键工序〔包括柱筋绑扎、墙筋绑扎、砼浇筑〕在施工过程中要在施工现场实行挂牌制度,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

  9.培训上岗制度

  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及电焊、电工、防水等特殊工种人员均须经过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

  一般工种施工工人必须经过入场教育,施工前施工员必须进展详细的质量技术交底。

  10、三检制度

  请甲方、监理及质检站验收。假设仍存在少量问题,即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工程施工员组织限期整改,假设在限期内未整改完成,仍不合格,即进展处分〔正式验收时整改单只发一次,第二次即为罚款单。工程质保部平时检查时发现质量问题处理方法同上〕。

  11.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部必须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建立工序、工种之间的交接制度,明确交接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条例。

  12.质量奖罚制度

  公司质检科和工程质检部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展奖励和处分。

  奖罚明细,后附13.工程结算质量否决制度

  没有经过质量检验评定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结算部门不得结算工程量。

  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以质检员核定等级为准。

  三.质量验收

  〔一〕质量分工1.公司质量部的质量工作

  〔1〕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各承建工程的工程质量进展监视检查,有权制止不按验收标准、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有权按规定对基层单位根据施工现场质量的优劣提出奖罚意见。

  〔2〕参加质量方案、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的编制和质量问题监视整改、验收。

  〔3〕经常深化基层和施工现场,掌握和理解工程质量的动态,并帮助施工现场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4〕制定各种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及质量奖罚施行细那么;

  〔5〕协助工程部开展“三检”工作2.工程部质量工作:

  〔1〕全面负责工程工程的质量管理、检验和协调工作;

  〔2〕执行落实公司各种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验收程序、质量奖罚施行细那么;

  〔3〕填写和编制各种验收及内部表格和资料:

  〔4〕配合编制和完善施工方案和创优方案;

  〔5〕落实和催促质量奖罚制度的执行和对现;

  〔6〕协助工程经理确保质保体系的正常运行,质量问题的分析^p和改良等工作;

  〔7〕对工程所有工序工程的质量控制、检查负全面责任;

  〔8〕负责所有的钢筋抽检、取样、协调和监控工作;

  〔9〕作好检查记录、现场质量状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10〕钢筋、模板、砼工程以及后期装修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11〕隐蔽工程与甲方监理联络、配合报资料等工作;

  〔12〕负责质保部各种资料整理、归档保存等工作;

  〔13〕填写主体及装修各分项工程所有交工资料的填写工作;

  〔14〕整理隐蔽验收资料、包括验收前将资料备齐、填写针对甲方、监理的发文登记本、配合比及各类试验报告、合格证

  〔二〕验收程序网络图

  分项工程开场施工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

  施工队质检员组织工长、班组自检

  工长组织施工队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施工队工长组织施工班组限期整改

  工程工长、施工队质检员、工长及班组长全面跟踪跟班检查,指导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不合格

  质保部组织各级工长、质检员进展正式验收

  质保部向工程部签发《施工答应令》

  甲方、监理正式验收

  工程质检员在《验收申请单》上签字认可,准备相关资料报甲方、监理验收

  质保部根据责任情况处分施工队,各级工长占罚款金额的5-10%

  问题较轻者,质保部向工长及施工队发整改通知单,如属二次验收仍不合格,对各级人员进展处分,工程工长组织施工队限期整改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程工长组织施工队质检员、班组验收

  工程工长在《验收申请单》上签字,报工程质保部申请正式验收

  施工队质检员、工长填写《验收申请单》报工程工长申请验收

  工程工长发整改通知单或对施工队进展处分,施工队质检员组织本队工长、班组限期整改

  工长填写自检、交接检记录表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三〕工程内部验收标准1.钢筋:

  (1)、钢筋加工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料表要求。批量加工实行首检制即每班同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先加工一根或一个经检查符合料表要求和允许偏向要求后再继续加工。

  钢筋弯曲后平面不得有翘曲不平现象,各弯曲部位不得有裂纹。

  钢筋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不正常现象,必须重新取样试验,合格前方可重新加工。箍筋弯钩的平直局部长度、形式必须按设计图纸及标准要求制作。

  各种构件钢筋加工尺寸、起弯位置必须准确,偏向不得超过10mm;

  各种弯钩的弯折角度必须准确一致。

  钢筋加工完成后,应按类别、直径和使用部位挂牌,并分类堆放整齐。

  (2)、钢筋绑扎

  钢筋搭接接头必须在两端内50mm处和中间绑扎三道。

  在绑扎墙柱钢筋前必须根据截面尺寸线校正钢筋位置。

  绑扎箍筋前先在柱两对角主筋上分箍筋线〔在墙的两端划程度筋位置〕,箍筋弯钩朝向柱心并交织布置在四角纵向筋上,绑扎扣互相成八字形,扎丝头按入钢筋内。严格按设计及标准要求设置加密箍筋。

  下层墙柱筋露出楼面局部必须用定位箍筋〔墙用梯子筋〕固定位置。

  柱垫块应在每柱边布置不少于两行纵向间距800~1000mm,柱边长大于800mm时,行间距不大于600mm。

  墙筋每个穿插点均应绑扎结实,并将扎丝头按入钢筋内,垫块距墙转角处不大于100mm,按800~1000mm间距设置。

  绑扎梁钢筋前将梁配筋写在模板上,摆铁时注意主次梁顺序,梁与柱相交时,梁筋在内柱筋在外,梁与墙相交时,梁筋在墙程度筋内放置。

  梁纵向受力筋采用双层排列时,两排筋之间应垫直径不小于25的短钢筋。

  梁箍筋的接头处应交织布置在两根架力筋上与纵向钢筋穿插点扎牢,绑扎扣成八字形,悬臂梁箍筋接头在下铁处。

  严格按标准及设计要求设置梁端加密箍。保证各种钢筋的锚固长度。

  垫好梁底及梁侧垫块,保证钢筋保护层厚度。

  梁箍筋绑扎前必须划好线,绑扎间距均匀、整齐,主筋必须绑扎到位,保证构件截面尺寸。

  板筋从梁边一个间距处开场分线,纵横方向板筋均应两端分线。

  板筋伸入梁内,负筋放在梁上。

  板垫块按间距600mm设置,且在梁边第一排筋下和埋管下均需设置。

  在雨蓬、挑檐、阳台等悬臂板的负筋要设铁马镫保证保护层厚度。

  需二次浇筑的板施工缝处,板筋保护层应设通长支架固定钢筋。

  板筋要求绕过洞口时应用扳头扳弯钢筋贴洞边绕过。

  严格按设计及标准要求加设各种洞口加强钢筋。

  作到工完场清,在验收前必须清理干净墙柱内、梁内及板面的垃圾、杂物。

  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在钢筋绑扎完成后严禁人为的破坏、污染、踩踏等。

  (3)、钢筋工程质量控制的允许偏向及检验方法:

  工程

  允许偏向〔mm〕

  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

  长、宽

  ±10mm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

  ±20mm钢尺量连续三挡,取最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

  长

  ±10mm钢尺检查

  宽、高

  ±5mm钢尺检查

  受

  力

  钢

  筋

  间距

  ±10mm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最大值

  排距

  ±5mm保护

  层厚度

  根底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柱、梁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板、墙、壳

  ±3mm钢尺检查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mm钢尺量连续三挡,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mm钢尺检查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5mm钢尺检查

  程度高差

  +3,0mm钢尺和塞尺检查2.模板: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砼的重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

  安装现浇构造的上层模板及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确保砼梁板不出现裂缝及砼外表不损坏;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玷污钢筋和砼接搓处;

  墙柱模板安装前必须清理干净,并满刷脱模剂;

  梁板模板在绑扎钢筋前必须满刷脱模剂;

  模板拼缝必须严密,尤其在阴阳角和拼接部位,不得漏浆;

  浇筑砼前柱墙内渣子、标签等垃圾必须清理干净,并将砼接搓部位清理干净,保持潮湿;

  梁板模板加固措施完善、科学,不允许出现涨模和爆模现象;

  门洞、窗洞等洞口边模程度方向至少加固三道,最上和最下一道离边不大于30cm;

  柱墙模板竖向背枋接搓处必须另加同规格背枋加固,且必须有两道以上的横楞稳固。

  梁板底枋接搓处必须另加同规格的背枋加固;

  剪力墙模板必须在上、中、下加固三道,楼板过高需增加加固部位,阴阳角处加固数量加倍。

  板、木枋必须使用验收合格的材料;

  满堂架立杆横竖成线,剪刀撑、横杆、扫地杆数量、间距及作法与施工方案一致;

  梁、板、墙、柱背枋间距同施工方案,均匀美观;

  柱、梁丝杆经弹线定位,高度及位置一致,均匀美观;

  同一墙、柱、梁丝杆出墙长度一致,丝杆垫板垂直摆放、不得歪斜;

  框架梁、框支梁与墙、柱交接部位,次梁与主梁交接部位必须单独加固,原那么上采用钢管或木枋加固,如采用层板加固时竖向斜角不得大于400;

  满堂架、剪刀撑按施工方案安装,不得漏装,剪刀撑必须与墙体连接结实,并以连接立杆为主;

  满堂架立杆不许有接头,如无法防止需经工程部同意,且接头部位错开,并用剪刀撑加强;

  墙柱模板拼缝处必须按要求加设钢筋内撑带堵头胶杯,上中下三道。

  安装丝杆时不允许私自扳、翘墙筋,也不允许私自在模板上开洞,施工员在定丝杆孔部位时,必须核对钢筋位置,尽量确保丝杆避开钢筋;

  柱墙模板浇筑砼前,必须留设清扫口,且必须在浇筑砼前封闭密实,确保砼外表平整和不漏浆;

  模板接缝处,转角处、墙根部、丝杆洞等部位必须按方案封堵密实;

  梁板满堂架立杆无弯曲和锈蚀现象,除特殊部位,其它部位立杆不得倾斜;

  跨度大于4m的框架梁、框支梁及次梁必须按标准起拱;

  安装墙柱模板时不得私自取出保护层垫块;

  无阴角模的墙模阴角处必须用木枋拉紧并钉牢,确保密实不漏浆;

  散拼模板边不顺直的,必须用刨子刨平,并补刷防腐漆,其它锯过的模板亦必须刨平、补漆,否那么不得用于工程上;

  砼楼面有高差的部位必须用定型角钢模或木模,且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加固合理、稳固,确保不移位,安装前必须满刷脱模剂;

  楼梯踏步板支设前必须有踏步板线,500mm检查线,踏步板间距均匀,准确、垂直,加固牢靠;

  梁板、墙柱模板撤除前必须获得强度报告或经工程部同意,撤除方法和顺序必须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

  撤除模板必须办理手续,得到拆模答应令才能进展。拆模板时不允许乱撬乱砸模板、木枋、以免损伤模板和砼外表;

  外墙预留洞、预埋穿墙管、空调管必须放线定位,上下吊通线控制,并用钢箍稳固,不移位;

  空调管安装向外坡、坡度不小于10%。管边与砼面平行;

  筒模定位准确,加固牢靠,拼接处平整,不错位,吊装前面层满刷脱模剂;

  必须对班组进展技术交底〔特别对新进场班组和构造发生变化时,需重新交底,对图纸和设计变更必须及时向班组交底。

  螺杆洞必须严格按工程方案定位、不得乱钻洞、螺杆洞竖横一条线;

  胶杯安装必须符合规定。

  柱、墙楼层与接头处,外墙必须预埋锁脚拉杆,满贴双面胶,防止外墙漏浆,如有少量漏浆,班组及时清理;

  浇筑砼,派专业保守工,对少量漏浆即时清理,楼板浇筑完毕及时完成放线工作,班组才能开场传材料到楼面、才能进展施工;

  梁、柱、墙截面必须符合要求、垂直度、平直度必须符合要求,梁柱墙接头不得错台;

  梁板施工完毕,锯木面、渣子及时清理、板面立即投放控制线;

  模板安装质量控制的允许偏向及检验方法:

  工程

  允许偏向〔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5mm钢尺检查

  底模上外表标高

  ±5mm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尺寸

  根底

  ±10mm钢尺检查

  柱、墙、梁+4,-5mm钢尺检查

  层高垂直度

  不大于5m6mm吊线、钢尺检查

  大于5m8mm吊线、钢尺检查

  相邻两板外表上下差2mm2m靠尺、塞尺检查

  外表平整度5mm2m靠尺、塞尺检查

  预埋件、预留孔洞允许偏向

  工程

  允许偏向〔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3mm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mm预埋筋

  中心线位置5mm外露长度+10,0mm预埋螺栓

  中心线位置2mm外露长度+10,0mm预留洞

  中心线位置10mm尺寸+10,0mm3.砌筑:

  砌体程度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0%,竖向灰满度不得小于80%,严禁出现瞎缝及透明缝;

  缝饱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连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程度投影长度不得小于高度的2/3;

  砌体顶的压顶砖必须斜砌,且灰浆必须饱满、密实,不得出现透明缝;

  砌体转角处、门窗洞边必须吊垂线进展砌筑;

  马牙槎留设必须整齐、准确、美观,先退后进,进出均为60mm;

  构造柱内、构造与砌体间的拉结筋留设标准、位置准确、数量满足要求;

  砼构造与砌体交接的部位必须进展界面处理,如将砼面凿毛或刷界面处理剂;

  砌体的灰缝必须横平竖直、厚薄均匀;

  砌体组砌方法必须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且同一垂线上的竖向砖缝必须顺直,偏向不得大于7mm;

  砌体的程度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均为10mm,允许偏向为±2mm;

  砌体工程允许偏向:

  工程

  允许偏向〔mm〕

  检查方法

  灰缝砂浆饱满度

  ≥80%观察

  轴线位移

  ≤10mm用钢尺检测

  垂

  直

  度

  ≤3m≤5mm用垂直检测尺检测

  >3m≤10mm用垂直检测尺检测

  外表平整度

  ≤8mm用2m靠尺和塞尺检测

  程度灰缝平直度7拉10m线和钢尺检测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20mm以底层窗口为准,吊线检测4.砼工程:

  商品砼到达现场后,应对每车砼坍落度进展目测,并按每100立方米和缺乏100立方米时的一样配合比砼不少于两次实测坍落度,偏向大于±20㎜或有离析现象时退货。

  砼运到现场后要核对发货单强度等级与设计是否符合,并核对运送时间,超过规定的一律退货。

  进展砼泵送前,先用水泥砂浆光滑泵管,砂浆应泵入专用灰槽,不得泵入构件内。

  砼浇筑应定人、定岗、定部位并挂牌负责。重点部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如:吊模的上下接槎处,钢筋密集处柱、梁、墙、大窗洞底部、薄壁构件等。

  浇筑墙柱砼应分层,分层厚度不大于500㎜。窗洞或预留洞部位应使洞口两侧的砼高度一致,并从两侧同时振捣。

  对墙体暗柱和门边暗柱,要根据钢筋疏密减小分层浇筑厚度。

  浇筑砼前柱墙内渣子、标签等垃圾必须清理干净,并将砼接搓部位清理干净,保持潮湿;

  当墙柱砼与梁板砼强度等级不一样时,必须使用钢丝网隔离。

  砼浇筑完成后,在砼初凝前,应在柱主筋上绷线,将砼用靠尺刮平,使砼外表平整,再用木抹子将砼外表拍压密实、槎磨平整,闭合收缩裂缝,收压必须至少进展两遍。楼板面压光或扫毛范围必须严格按方案执行。

  楼梯砼应自下而上浇筑,采用全封闭模板使应在踏步模板上钻排气孔。

  吊模处的砼浇筑应待低处砼开场初凝前再浇筑。

  砼浇筑过程中按标准要求进展随机抽样。

  构造模板撤除及施工临时负荷必须根据同条件试件强度确定。

  砼应振捣密实,外观无蜂窝、孔洞、露筋、无缝隙夹渣层。

  新浇筑的砼必须在浇筑完24小时〔强度到达1.25N/㎜〕后才能上模板、木枋、钢筋等材料。

  楼板预留洞、预留槽撤除必须待砼凝结后进展,并且不得造成板出现裂缝、缺角等缺陷。

  振捣下料时不得随意挪动钢筋,踩塌的钢筋必须及时恢复到位。振捣完成后要检查墙柱钢筋有无移位和保护层是否准确并及时调整。

  养护期间必须保持砼外表潮湿。

  砼浇筑时必须安排足够的木工、钢筋工的保守人员看守。

  砼质量控制的允许偏向:

  工程

  允许偏向

  轴线位置

  根底15mm独立根底10mm墙、柱、梁8mm剪力墙5mm垂直度

  层高

  ≤5m8mm>5m10mm标高

  层高

  ±10mm全高

  ±30mm截面尺寸+8mm,-5mm电梯井

  井筒长、宽对定位

  中心线+25mm,0mm外表平整度8mm5.灰饼工程

  长、宽不大于25mm,竖向灰饼在同一垂线内,确保每次复检结果一致;

  灰饼间横向、竖向间距不大于1.7m,最低灰饼距建筑地面为300mm,确保墙面根部平整;

  公共走道、电梯前室、厨卫间对面灰饼必须平行,确保房间地面方正,为地面装修打下良好的根底;

  灰饼外表光滑、平整、无余灰,偏于检测和找平;

  门洞两侧竖向灰饼不小于3个,且距门边间隔

  为200mm,便于门框安装准确;

  门洞上方至少有一个灰饼,便于门洞上方斜向找平;

  阳角、阴角等部位灰饼,必须找方,确保墙面阴阳角角度方正;

  阴阳角两个面的灰饼必须合成一个整体灰饼,并用角尺找方;

  灰饼不得空鼓、开裂,抹灰后应剔除,防止灰饼处墙面空裂;

  灰饼验收标准:

  实测工程

  允许偏向

  检测方式

  立面垂直度3mm垂直检测尺检测

  外表平整度2mm打程度通线检测

  阴阳角方正2mm阴阳角尺检测

  墙面抹灰前,施工队及工程施工员必须填报《验收申请单》,向工程质保部申请验收,如灰饼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次工序的施工,否那么重罚责任队伍及管理人员;

  6.抹灰工程

  抹灰前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基体外表的尘土、污垢、油渍已去除干净;

  ②、墙面甩浆已验收合格;

  ③、墙面灰饼的间距、数量、规格、观感质量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④、灰饼已验收合格,并获得工程质保部签发的《抹灰工程施工答应令》;

  ⑤、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⑥、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齐全;

  ⑦、抹灰厚度大于35mm的部位已采取加强措施,如安装钢丝网;

  ⑧、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已安装防止开裂的加强网;

  抹灰工程外表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抹灰外表光洁、平整、色泽均匀、无抹纹、美观;

  ②、护角、孔洞、槽、电盒等周边抹灰外表整齐、光滑;

  方洞或电盒边抹灰方正、光滑、棱角清楚;

  圆洞边抹

  灰园滑;

  管道后面的抹灰外表平整、光洁;

  ③、抹灰面分格缝〔塔楼局部〕的设置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均匀,外表光滑,棱角整齐美观;

  ④、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按方案作滴水线或鹰咀,边角必须顺直整齐,棱角清楚,滴水线或鹰咀内高外低,且坡

  度不小于10%;

  ⑤、采用抹灰的外窗台应向外找坡,坡度为20%〔外挑较长的板除外〕,且边必须顺直美观,棱角清楚;

  ⑥、采用抹灰的女儿墙及阴台栏板,板顶应向内找坡,坡度≥6%,且边角必须顺直美观,棱角清楚;

  ⑦、外挑板〔包括外墙线条板,空调板、窗台板〕应向外找坡,坡度≥3%且边角顺直美观、棱角清楚、板块方

  正,上下板的阳角在同一垂线内;

  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向和检验方法

  室内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向和检验方法;

  工程

  允许偏向

  检查方法

  立面垂直度3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外表平整度2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阴阳角方正2用阴阳角检测尺检查

  室外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向和检验方法

  工程

  允许偏向(mm)检查方法

  立面垂直度3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外表平整度3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阴阳角方正3用阴阳角检测尺检查

  分格条〔缝〕直线度3拉通线、用钢尺检查

  外墙上下层挑板阴阳顺直度4吊垂线、用钢尺检查7.刮腻子工程

  墙面刮腻子前必须具备的条件

  组成腻子灰材料的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及环保要求;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检报告和施工记录齐全;

  墙面丝杆孔已按要求封堵,并经质保部验收合格;

  基体外表的尘土、污垢、油渍、杂物已去除干净;

  墙面冲筋的间距、规格、外表平整度、垂直度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不同基体交接处已按要求粘贴防开裂玻纤网;

  以上各项经工程质保部检查验收合格,并获得工程质保部签发的《刮腻子工程施工答应令》。

  刮腻子工程外表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00mm玻纤网带、牛皮纸带,居中粘贴在平整的基层上,平整、无皱纹、无空隙;

  墙面、顶棚满刮腻子必须不少于三遍成活;

  腻子层与基层粘结结实,无脱层、空鼓、裂缝;

  外表光洁、平整、色泽均匀、无明显刮纹、美观;

  孔洞、电盒等周边刮灰外表整齐、光滑、平整;

  方洞或电盒边方正、棱角清楚,电盒内清洁、无余灰;

  管道后

  面及管道周边平整、无刮纹;

  阴阳角方正,顺直、美观;

  腻子灰与窗、门框边交接顺直、线条明晰;

  允许偏向和检验方法:

  工程

  允许偏向(mm)检查方法

  立面垂直度3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外表平整度2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阴阳角方正

  2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踢脚线上口直线度3拉5m线用直尺检查

  〔四〕质量控制点

  〔1〕墙柱钢筋验收1)钢筋规格数量。

  2)钢筋定位:必须将偏位钢筋调整到位后才能开场绑箍筋及程度筋。

  3)电渣焊接头外观质量控制:必须及时将外观不合格接头返工重焊。

  4)搭接接头长度。

  5)箍筋、程度筋、竖向钢筋间距、程度。

  6)洞口加强钢筋。

  7)施工缝凿毛、清理。

  8)钢筋上水泥浆清理。

  9)焊模板定位钢筋。

  10)连梁主筋锚固长度。

  〔2〕梁板模板验收1)模板拼缝。

  2)板面标高。

  3)梁板起拱。

  4)柱头、梁定位。

  5)柱头、梁头拼缝。

  6)梁柱截面尺寸。

  7)模板支撑架:扫地杆、程度杆、剪刀撑。

  8)大梁加固方式必须符合方案要求。

  〔3〕墙柱模板验收1)模板拼缝。

  2)垂直度、平整度。

  3)吊模下脚贴双面胶防止漏浆,并且要下伸50-100㎜压住下层砼,背枋下伸4)500㎜锁一道对拉螺杆。

  5)外墙阳角必须弹300㎜垂线做检查线〔从下到上每层弹通〕。

  6)墙柱阴阳角做法必须严格按方案要求。

  7)加固的顶撑、带拉带撑的间距、道数必须符合方案要求。

  8)下脚砂浆堵缝。

  9)墙柱内用钢筋撑戴堵头胶杯控制墙体厚度。

  10)背枋间距。

  11)墙柱根部检查控制线。

  〔4〕梁板钢筋验收1)钢筋规格数量。

  2)梁筋锚固长度。

  3)箍筋、板筋间距。

  4)二排筋位置。

  5)梁主筋翻开到位,到箍筋角上。

  6)梁底、板底、墙柱侧边垫块,板面筋高度。

  7)支座筋长度。

  8)梁底钢筋严禁漏绑。

  9)墙柱钢筋定位。

  10)悬挑梁、悬挑板面筋保护层严格控制〔阳台、凸窗、11)楼梯板、楼梯梁钢筋调整、保护。

  12)穿插梁加密箍筋。

  13)搭设人行走道保护板面钢筋。

  〔5〕砼浇筑1)砼标号。

  2)外表标高、平整度。

  3)钢筋保护。

  空调板等〕。

  4)收压、扫毛时机、效果。

  5)一次浇筑高度不得大于500㎜。

  6)振捣密实,不能欠振也不能超振。

  7)浇筑完后控制上人、上材料时间。

  8)加强养护,特别是竖向构件。

  9)及时清理被污染钢筋上的水泥浆。

  10)雨天保护措施。

  11)墙柱根部施工缝砼高出板面3-5㎝。

  以上内容前四项为工程质保部在对相关工序验收时的关键质量控制点,即每次验收必需要到达以上所列的各项要求,才能通过工程质保部的验收。要求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以上各点的工序质量,保证能顺利通过验收。同时也是施工队进展自检的目的,在施工队报工程质保部验收时如存在以上问题,将根据验收程序及奖罚施行细那么的规定处分施工队和相关连带责任人。

  评定记录

  自

  检

  记

  录

  实

  验

  记

  录

  材料合格证

  资料记录

  质量评定

  按有代表性自然间抽10%间数不少于2间

  执行验收标准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不合格的处理

  现场文明施工

  机械设备准备

  测量仪器准备

  材

  料

  准

  备

  办理上部工序交接手续

  施

  工

  分局部项工程书面交底

  技术交底

  克制上道工序弊端方法

  工长参加书面交底

  分局部项工程书面交底

  现场清理排水

  机械设备准备

  测量仪器准备

  材

  料

  准

  备

  熟习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熟习图纸和技术资料l质保部奖罚条例

  以下施工质量和情况给予罚款:

  1、工程开工前公司收取总价的0.5%作为质量保证金,由公司质检科根据工程最终质量等级是否到达合同要求和日常定期检查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抽查、检查考评结果断定返还率。详细为:

  ①工程质量到达合同等级的返还总质保金的50%,未到达合同等级的扣除总质保金的50%。〔但必须合格〕

  ②余下质保金的50%根据每月大检查考核决定,单位工程或一个标段自开工至开工每月的质量评分在85分以上的〔含85分〕全额返还,80~84分扣10%,75~79分扣15%,70~74分扣20%,69分以下〔含69分〕全部扣除。

  ③日常检查发现有违背强迫性条文和未执行标准标准和上级各种文件的按公司规定进展处分。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工程,其工程经理在一年内公司不给予分配工程业务,情节恶劣或事故特大的公司分别给予清退出公司或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处理。

  3、在地级以上的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或曝光最差工程的公司给工程经理处分10000~30000元;

  在县〔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或曝光最差工程的公司给工程经理处分5000~20000元;

  在公司例行大检查中,按标准和本管理制度中的一般规定以及补充说明的要求打分不满80分的,缺一分罚1000元。

  4、凡在建立主管部门验收过程中及抽查中开具书面整改的,每次罚款1000元,被建立主管部门网上通报的,每次罚款5000元。对于市质监站和公司质检科开具的书面整改通知单,工程部必须按规定的日期整改完成,同时将整改情况简述在整改完成报告单上,再通知质检部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否那么继续整改,假设工程部接到整改通知后,未落实措施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经复查者核实处1000元的罚款;

  回绝整改的处3000元的罚款,不回复的按回绝整改处分,进展教育再次回绝的勒令停工,同时进展5000罚元,且工程经理承受公司总经理约见。〔奖罚款由公司质检科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公司财务科负责办理〕

  5、对于因违章指挥和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标准、有关技术交底等相关文件进展施工造成质量隐患以及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给予150~300元罚款。

  6、在分项工程中,凡已纠正过的问题再次产生,给予责任班组200~500元罚款,对该分项负责人给予50~300元罚款。

  7、对于不严格按照施工程序施行或须返工、修改的分项工程不按时或回绝整改的班组,给予200~500元罚款,整改不彻底或隐瞒所造成不良后果的重罚1000~2000元。

  8、施工队申请工程质保部验收的分项工程,如一次验收不合格,对施工队罚款200元,如二次复验仍不能通过,对施工队或施工队负责人员各给予罚款500元。

  9、工程中使用试验不合格或未经试验的材料,发现一次,罚款责任人500~1000元。

  10、⑴隐蔽工程未进展检验签字就进展下道工序,发现一次,罚款责任人100~500元。

  ⑵隐蔽工程检验缺材质和试验状态检验记录,发现一次罚款责任人50~100元。

  11、商品混凝土随意加水,发现一次罚款责任人50~300元。

  12、发生质量事故,现场负责人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并私自违规处理,视事故性质罚款责任者300~1500元。

  13、在质量检查时,技术资料与施工不同步,交圈不对口罚款责任者50~100元。

  14、各种焊接试件不合格〔双倍〕继续施焊,罚责任者和该操作人员50~100元。

  15、试验人员不按规定取样、养护和试验,发现一次,罚责任者50~300元。

  16、对测量放线出现以下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⑴、施测人员无施测记录或错投轴线,错抄、少抄标高,有其中之一者,罚责任人50~500元,因标高不准确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重罚。

  ⑵、不按要求每层投放控制线,而是隔层投放,放线后不进展复核,导致其它分项返工的罚款责任人50~500元;

  ⑶、墙柱不按要求弹出检查线,墙柱控制线的控制尺寸不做标识,放线后不用油漆涂三角标识,或标识混乱的罚责任人50~500元;

  ⑷、标高不按要求每层用仪器抄平,而是隔层抄平,楼层作业范围内,不提供足够的标高,或者标高的误差太大的罚责任人50~500元;

  ⑸、楼板模板上不按要求弹出检查线的罚责任人50~500元。

  13、对模板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⑴、无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无审批无主管施工员通知就进展施工的罚责任人50~300元;

  ⑵、模板支架不按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要求进展搭设,梁柱、墙板不按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要求加固、扣件个数不按要求加设或检查时发现扣件未拧紧造成滑移情况的罚款责任人50~300元;

  ⑶、支模前对楼板面上的线不进展复核或复核有问题而不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而私自进展调整的罚责任人50~500元;

  ⑷、钢筋未通过验收或该作业部位未经过施工负责人通知就进展封模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⑸、封模前不按要求将墙柱内的渣子清理干净,随意将墙柱的垫块取样或翻入墙柱的罚责任人50~300元;

  ⑹、遗漏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或固定不结实、位置不准确;

  每个罚责任人50~300元;

  ⑺、梁柱、墙板上安装预留孔洞时,未经允许私自割断钢筋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⑻、支模用的木枋未经刨制、层板未经挑选就使用或将腐烂有断痕的木枋、层板用于工程上,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⑼、支配梁板模板时,不认真吊线、不拉通线造成轴线位移或梁侧倾斜梁板几何尺寸不准、线角不直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⑽、封墙体模板时不对楼层顶板进展复查,造成墙体倾斜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⑾、支模时,门窗洞口位置不准或因加固不当造成变形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⑿、楼板标高控制不准,楼梯踏步不按设计要求进展支配或加固不当造成浇筑砼后楼梯踏步变形跑位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⒀、对现场各种模板不进展编号造成混乱,在施工现场用手提电锯等工具对模板随意切割、或将木屑朝墙或梁内丢弃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⒁、浇筑砼过程中木工保守工不到位或保守工不负责任出现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罚责任人50~500元;

  ⒂、砼未到达设计要求强度,无试验报告或无相关管理人员的拆模答应令而强行拆模的处分责任人200~2000元;

  ⒃、拆模时随意撬除将模板破坏或拆模后不将木枋层板上的铁钉、水泥浆清理干净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⒄、拆模后对模板破损的边角不及时进展裁割、修补或对不要的孔洞不进展堵塞的罚责任人50~500元;

  ⒅、板与板接缝〔缝隙、高差〕超过标准标准1.5毫米,模板所用背枋宽度与标准相差2毫米,模板外表标高、轴线与标准相差5毫米以上,给予责任班组100~500元处分。

  ⒆、因施工队不按施工方案施工,背枋、拉杆和支撑间距超过标准50毫米,背枋搭接不符合要求等,造成爆模的班组,给予责任班组200元/m2处分。

  ⒇、模板的截面尺寸、轴线位置的偏向超标准的允许范围,每处分责任施工队300元;

  〔21〕、混凝土脱模后不能满足构造的观感效果及构造标高、断面、平整度、垂直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标准规定,给予责任者200~2000元的处分;

  并责令按期处理,整改不及时或不合格者,罚款责任班组500元。

  〔22〕、模板工程完工后,在下道工序前,未按要求清理好基层或未涂膜剂的班组,罚款责任班组100~500元。

  〔23〕、模板及其支架撤除的顺序必须按照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如有违背,每次罚违章施工队300元。

  (24)、在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内的杂物必须清理干净,浇筑过程中必须对模板及其支架进展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进展处理,如有违背,每次罚违章施工队300元。

  14、对钢筋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1〕、钢筋原材料未经试验或试验结果未出来之前就进展加工的罚责任人100~1000元;

  〔2〕、钢筋成型不准确,几何尺寸超出标准要求;

  梁钢筋程度段过长,弯折角度不够;

  钢筋加工时弯钩缺乏10d或一端过长,一端过短情况的罚责任人50~500元;

  〔3〕、钢筋加工不按设计、施工标准及钢筋配料料表加工或私自更改钢筋料表的发现的发现一次,罚款500~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4〕、加工成型的钢筋未分类挂牌堆放的罚责任人100~300元;

  对钢筋锈蚀、污迹不作处理直接用到工程上,发现一次处分责任班组或责任人100~500元.〔5〕、钢筋焊接时,没有合格上岗证施焊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勒令退场;

  施焊中,如焊接有烧、含渣、焊包不均匀、错位、弯折超标准等,每根接头按20元罚款。对钢筋机械连接的不和格接头必须返工,并给予每个接头20元罚款。

  〔6〕、钢筋焊接前未根据施工条件进展试焊结果未出来前就开场大面积施工作业的罚责任人100~300元;

  〔7〕、钢筋焊接前对钢筋端头不矫正或切除,对有污染的端头不清理即进展施焊作业的;

  电渣压力焊接头焊渣不清理或清理不彻底的罚责任人100~300元;

  〔8〕、钢筋无代换手续,任意改变钢筋型号,钢筋未经调直而用到工程中发现其中之一罚款责任班组100~500元。

  〔9〕、现场不经有关部门同意随意割除钢筋,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10〕、钢筋数量、规格、间距、搭接部位、搭接长度、锚固长度等未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施行的班组和个人,视实际情形,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11〕、钢筋各种类型接头必须按设计要求错开,发现一处不符合项,罚施工队责任班组300元。

  〔12〕、钢筋绑扎时墙柱梁节点不按要求满扎、漏绑镀锌铁丝并超出标准要求的;

  梁底筋与箍筋不按设计要求满扎镀锌铁丝罚责任班组100~500元。

  〔13〕、钢筋绑扎时柱箍筋加密区高度不够、梁端加密区长度不够的发现一处不符合项,罚施工队2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4〕、钢筋绑扎时梁箍筋不按要求划分档、梁主筋不按要求分开而堆积的;

  梁二排筋不按要求绑扎的发现一处不符合项,罚施工队1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5〕、钢筋绑扎时梁钢筋锚固不够或一端过长一端过短的;

  梁腰筋及拉钩不按要求设置绑牢的、梁钢筋弯钩朝向不正确、底筋弯钩歪斜的;

  墙柱拉钩不按要求挂设两端不绑牢垫块不按要求挂设的发现一处不符合项,罚施工队1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6〕、梁板筋绑扎前,梁底板面不清理干净的,墙柱钢筋不按要求先进展正确定位导致浇筑砼后钢筋严重偏位的视实际的情形,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17〕、预留孔洞不按要求漏绑加强筋的发现一处不符合项,罚施工队责任班组2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8〕、钢筋所用垫块厚度,应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假设错用或乱用,钢筋接触模板,保护层厚度不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等,每处分款施工班组20元。

  〔19〕、钢筋绑扎完毕后,所有杂物须去除工作面,假设验收时,钢筋废料、扎丝等杂物遗留在验收区内,给予施工班组20~200元罚款。

  〔20〕、钢筋绑扎完毕后,各级钢筋施工员、施工队必须对露筋现象进展全面检查,确保不露筋,如在拆模后发现露筋现象,每点处分责任人50元,漏筋严重或凸出墙面超过3mm的加倍处分;

  〔21〕、阳台、窗台板等挑板的筋绑扎必须严格控制质量,板筋保护层偏向不得超过±3mm,板筋间距不得超过±5mm,板筋绑扎必须作到横平竖直,每个网格均标准〔包括分布钢筋〕,如在验收时达不到要求,每块板罚责任班组200元;

  如在构造验收或评优时用仪器检查到板筋,间距不均或保护层厚度偏向大于3mm,重罚责任队伍2000元;

  〔22〕、浇筑砼时,钢筋木工保守工不到位或负责任的视实际情形,给予保守工100~300元罚款。

  15、对混凝土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⑴、钢筋模板分项工程未通过有关部门、相关单位验收签字质保部未签发施工答应令就进展砼浇筑的给予施工队500~3000元处分。

  ⑵、浇筑混凝土未按要求振实、压光,,混凝土外表有迹印或观感效果较差,给予责任班组100~300元的罚款。

  ⑶、混凝土脱模后,如有爆模、混凝土松散,露筋、孔洞、疏松、漏浆,楼地面标高与设计标高与设计标高相差5毫米,给予施工班组200~1500元处分。

  ⑷、混凝土拆模后发现构件有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等缺陷;

  或构件外表有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每处分责任施工队300元。

  ⑸、在限期内未将墙、柱混凝土浮浆〔含施工缝〕彻底清楚干净,按50~500元处分责任班组。

  ⑹、混凝土楼梯踏步步级尺寸与设计要求相差10毫米者,外表不平整、棱角不直视详细情况给予施工班组100~1000元罚款。

  ⑺、因施工队违背混凝土浇筑程序,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未连续浇筑,导致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形成冷缝。每次罚责任施工队500~2000元。

  ⑻、梁板砼全部浇筑完12小时以前方可上人施工或吊运材料,如提早上人施工或吊运材料,每发现一次视问题轻重处分责任班组或个人100~500元。

  ⑼、如在搭设满堂架或吊运材料时未轻拿轻放,造成板面损坏或造成楼板开裂,视问题严重程度,每处分责任班组100~1000元。

  〔10〕、浇筑墙、柱砼时流到楼板面的水泥砂浆,未及时清理并冲洗干净,而造成板面不平整或盖住原板面,或未复原板面扫毛面每处处分责任班组100元,如罚款后仍未将板面复原,加倍处分。

  〔11〕、梁板砼浇筑完毕后,未按方案要求及时并连续养护造成板面泛白或开裂,视问题轻重程度,处分责任班组200~1000元。其中责任施工员占罚款总额的10%。

  〔12〕、浇筑砼时,施工人员或操作工人未在梁上、通道平台上或操作平台板上进展施工,而直接踩踏板面筋,每发现一次,重罚责任人100元。

  〔13〕、浇筑砼、清洗输送管时,未在水槽内清洗而在楼面上直接清洗,每发现一次罚款责任班组100元。

  〔14〕、浇筑砼时,钢筋或木工保守工擅离工作岗位或不主动进展修整或保守,一经发现对该施工队罚款100~500元,对现场责任施工员罚款50~100元。

  〔15〕、浇筑砼、拆接输送管时,管内砼未倒到层板上或料斗里,并转到同标号构造部位,而直接倒到尚未浇筑砼的粱板上,一经发现,每处分款施工班组200元。

  〔16〕、当墙、柱、梁等构件外表出现细微的蜂窝麻面等质量问题时,未经规定的配合比进展修补或处理,而私自调配材料修补,一经发现,视轻重程度处分施工队责任人或班组100~500元。

  〔17〕、当墙、柱梁等砼构件出现较严重的蜂窝、露筋或出现狗洞等严重的质量问题时,未经工程同意,私自用砂浆修补,一经发现重罚施工队500元。

  〔18〕、浇筑砼时,私自将低标号砼倒入高标号砼浇筑部位,一经发现,每处分款2000元,对现场责任施工员罚款100~500元。

  〔19〕、浇筑砼时,私自将高标号砼倒入低标号砼浇筑部位,一经发现,每处分款500元。对现场责任施工员罚款100~300元。

  〔20〕、安装输送管时,私自利用主梁或钢柱进展加固,一经发现,罚责任人200元,如造成钢筋变形重罚1000~3000元。

  〔21〕浇筑砼前,为图方便,私自将梁板内垃圾、渣子,冲到墙柱内,且未及时冲出,一经发现,罚款责任班组500元,问题严重的加倍处分,并处分责任施工员按总金额的10%的罚款。

  〔22〕墙、柱拆模后,未及时养护或按方案规定的养护时间连续养护,每发现一次罚施工队100~300元。

  〔23〕墙、柱拆模后,未及时用塑料薄膜封闭并在薄膜后冲水养护,每发现一次罚施工队100~300元。

  〔24〕为确保外墙面、楼梯间下层砼面、预留洞下层砼墙面不被混凝土浆污染,各队在浇筑边缘部位砼时,必须进展有效的控制,防止砼溢出墙模外,且必须派专人在模板下口处守护,一但出现少量漏浆时,应及时用清水洗干净,如在浇筑砼时发现漏浆且未及时清洗干净,每次罚责任班组或管理人员各100~300元,问题严重的加倍处分。受罚的责任班组或管理人员有各队自行分清责任;

  〔25〕、为确保卫生间、阳台等上下垮处、预留洞周边砼的成型质量,各队在找平时必须充分,平整度偏向不得超过3mm;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每处处分200元;

  高垮及低垮的标高必须控制准确,偏向不得超过±5mm,低垮砼面制止高于定型钢模底面,拆模后低垮板面砼平整,且与钢模底平。如拆模后上下垮板面砼成定型质量达不到上述要求,每处重罚责任班组500元;

  〔26〕、楼梯间休息平台砼板面未压光、抹纹过多或色差过大,每块板处分200~400元;

  楼梯踏步面振捣不充分,造成烂根、蜂窝麻面,或较明显的气泡现象,每块斜板处分施工班组100~400元;

  楼梯浇筑完毕后未进展有效的保护,造成面层损伤、破损,每发现一次重罚责任班组300元;

  〔27〕、为确保上下层砼施工缝处新旧砼结合符合标准要求,墙、柱层施工缝凿毛时,必须将面层浮浆全部剔凿掉,且在墙柱钢筋验收前将墙内垃圾用空压机及清水彻底清理干净,如达不到上述要求,视问题轻重,每次处分施工队200~500元;

  〔28〕、浇筑砼时,各施工队必须派专人及时将下层板面上、后浇带附近、预留洞口附近的砼浆彻底清理干净,并露出原楼板扫毛线,否那么,一经发现无人清洗或清洗不彻底,重罚施工队300元问题严重的,加倍处分;

  〔29〕、楼板面找平时,必须严格控制好阳台、后浇带、预留洞等楼板厚度,偏向不得超过±5mm,否那么每处分施工队1000~2000元,如在构造验收时达不到要求,重罚责任队伍2000元;

  〔30〕、阳台、外挑板、窗台板等部位的砼必须进展充分的振捣、找平,并在7天内保持板面潮湿。否那么,一经发现出现裂缝、强度缺乏、露筋等严重的质量问题,每块板重罚责任班组500元;

  如发现有蜂窝、麻面等质量问题,每块板处分责任班组100~200元;

  〔31〕、砼浇筑过程中如遇大雨天气,必须提早做好遮盖措施,并及时对现场砼进展覆盖保护,如无防护措施或遮盖不及时,造成砼出现较大质量缺陷,罚责任班组100~300元,责任施工员负10%连带责任。

  16、对水电安装通风空调、消防、弱电等安装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⑴、水电、消防等安装工程不准为图自己施工方便而任意切割钢筋、不准任意调整钢筋和模板,如有违背,每次对违章施工队罚款300~1000元。

  ⑵、在装修阶段,水电消防、通风空调、弱电等安装施工队不准乱凿土建的墙体,在砌砖前必须将线管、线盒预埋在砖墙里;

  在抹灰前穿好引线铁丝,严禁在土建抹灰后因管露不通、线盒不到位等原因去剔槽打洞;

  在楼地面工程前穿电线,严禁楼地面工程完工后因线穿不通而剔槽。凡出现此类违章现象,每次罚违章施工队500元。

  ⑶、预留、预埋的洞口、管线的位置、标高必须准确,如有位置不准、标高超高等质量问题而给其它施工队造成损失或施工不便的每处分相关施工队300~500元。

  17、⑴、由于施工员玩忽职守而带来的质量事故,造成的返工修改,材料、人工等浪费,由事故责任人承当20%~50%的罚款。

  ⑵、每一分项分部工程,技术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员进展技术交底,发现缺一项,处分责任人50~100元。

  18、资料缺项,混凝土浇筑不做试块,砌筑不做砂浆试件,少做、漏做,甚至不做等工作不负责任者,处分100~300元,混凝土、砂浆试件不注明部位,使用部位错标,乱标者,发现一次,罚款50~500元。

  19、⑴、砌筑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施工,布置拉接筋、接槎、预留洞、设置圈过梁等未按要务施行,给予每处200元处分。

  ⑵、砌筑工程质量差,平整度,垂直度超出允许偏向范围、灰缝不饱满、顶砖不密实、砌体轴线偏移、门窗洞口位置不准确等,造成返工,按每平方米50元罚款,材料损失费由该班组或个人赔偿。

  20、对装饰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⑴、所有装饰工程都必须在基体或基层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如有违背,每次罚违章施工队500元。

  ⑵、抹灰超厚厚度超过30mm无加强措施不分层进展、抹灰层有脱层、空鼓、抹灰面层有爆灰、裂缝等缺陷,每处分施工队300元。

  ⑶、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外表不整齐、不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面不平整,每处分施工队200元。

  ⑷、抹灰外表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顺直等必须到达标准要求,如施工队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合格率,给予没检验批500元罚款。

  ⑸、木门的放火、防腐、防虫处理、木门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不符合设计要求;

  每处分款200元。

  .⑹、木门框安装不结实;

  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固定电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不符合设计要求;

  每处200元。

  ⑺、木门扇安装不结实、开关不灵敏、关闭不灵敏、关闭不严密等,每处分款300元。

  ⑻、各种门窗外表不得有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门窗外表应干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如有不符合,每处分款200元。

  ⑼、铝合金、塑钢门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必须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

  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必须安装完好、不得脱槽。如有不符合,每处分款100元。

  ⑽、饰面砖必须按施工工序施行,阴阳角方正,线条钩缝平滑顺直,并满足观感效果,产生空鼓、质量低劣,造成返工的材料损失费用由该班组或个人赔偿,并按每平方50元处分。

  ⑾、饰面砖外表应平整、干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阴阳角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必须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必须连续、密实;

  凡有不符合项,每处分款100元。

  21、楼地面工程如出现以下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⑴、水泥砂浆楼地面如有外表平整度偏向超出允许范围、空鼓、外表翻砂、边角清理不干净、污染墙面等问题,每处分款200元。

  ⑵、面砖楼地面如有缺棱掉角、拼缝不均匀、错缝、色差、外表平整度偏向超过标准允许、非整砖运用不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

  踢角不顺直、厚度不均匀等质量问题,每处分款100元。

  22、仓库保管员须对材料分类堆放、标识,对不合格品应另行堆放并作标识,或退还供给商,违者给予50~100元罚款。

  23、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钢构造等施工单位前后工序配合不好,破坏其他施工单位成品、半成品,造成人工、材料损失的由责任方处以200元罚款。

  24、构件或预埋件用错,错安、错位、漏缺等,罚款50~100元。

  25、成品、半成品应采取有效措施进展保护,易燃、易爆、易碎等物体须派专人巡视监护。如保护措施未施未起到有效的作用或无保护措施造成成品、半成品损坏,罚责任人50~200元。

  26、对产品和材料造成破坏、污染者,给予200元罚款;

  损失超过200元的另加损失费的30%予以处分。

篇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它基本建设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力度,明确工程质量责任,实现本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1.1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90%,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工程.1.2杜绝发生严重质量事故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质检制度:施工单位自检后报监理单位检查,质检单位进行质量监督.深圳市质量监督总站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行使政府监督职能.本项目所有参建单位自觉做好自检,接受监督.

  第二章公司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责任制

  第四条公司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第五条公司工程部委派一名工程师(作为业主代表)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实施.其具体工作职责是:

  5.1负责协调地方关系,及时反映并解决工地存在的各种问题.5.2了解各条约段的工程质量状况,计划的执行情况.5.3审核工程变更,代表公司实时核实并签认变更设想的工程量的增减,每期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计量数量复核.5.4随时搜检承包工地施工员是否到位,是否佩带工牌上岗,并做好现场记录.5.5业主代表如对工程任何部位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可与现场监理一起对该部分工程以合理(包括破坏性搜检)的方式进行质量搜检.对于发觉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实时通知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处置惩罚改正.5.6参与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业主方面的工作.质量巡查制度

  第六条为了加强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沟通,同时也达到对现场驻地监理进行监督,检查的目的,保证工程质量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建立并实行“质量整改通知单”制度.本通知单由公司及项目监理单位制作,适用于公司及项目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人员巡查工地时使用.公司按工程部位,将发生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用检查通知单记录下来,送监理驻地组,由项目监理单位安排人员对存在问题处理,并填写处理意见及结果.处理完毕后,由项

  目监理部将原本送总工核查.公司把质量检查通知单存根作为档案保存,并作为各有关责任人,有关单位考核和奖惩的依据.发现质量隐患和发生质量事故时,公司将依据“质量整改通知单”的记录进行追查,据此确定有关责任人员所应承担的责任.工程周例会制度

  第七条工程周例会

  7.1周例会由监理主持,所有承包商、设计代表、业主代表均应按时参加协调会议.7.2会议之前总包及各分包应向监理及业主提交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含未完成的原因及补救措施)及存在的问题,下周施工计划.7.3会议上总包首先报告:7.3.1对执行上周计划情况进行检讨(含质量,进度等),提出未完成部分在本周内解救办理措施的方案;7.3.2对分包的要求;7.3.3需业主,监理,设想协调办理的问题.设想代表与业主答复承包商的疑问,并对质量,进度等提出要求.7.4监理公司总结:7.4.1答复各承建商的问题;7.4.2上周计划的执行情况;7.4.3对总包、分包的质量和进度提出要求及整改意见;

  7.4.4对下周计划的意见.7.5业主代表答复各承包商提出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关要求与意见.7.6监理于第二天整理出书面例会纪要,并发各相关单位.7.7会议纪律:总包、分包的工程经理必须出席会议,因故不能按时到位,应事先向监理请假,无端缺席者,停止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迟到者罚款100元人民币,由监理执行.质量月报制度

  第八条承包商月报制度

  8.1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总结,及时处理质量隐患.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业主及监理.8.2承包商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内容,对本月完成的工程质量及时检查总结,并将质量状况的详细书面材料在每月30日前报业主及监理.8.3月报内容:8.3.1月完成的工程内容及时应的质量状况.8.3.2针对上月存在问题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8.3.3下月质量控制重点.8.3.4安全生产情况.第九条监理质量月报制度

  9.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有效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9.2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做好监理日记,内容应详尽细致,以备查对.9.3项目监理单位应在每月5日前向业主呈送监理月报(一式两份).9.4月报内容:9.4.1对上月存在的的问题的整改结果作综述及评价.9.4.2对本月的质量状况作评述,并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9.4.3对本月监理工作进行总结.9.4.4安全生产情况.9.4.5本月大事志.文件的传递与审批制度

  第十条为确保工程文件通报通畅,特制定本制度.10.1文件分两大类,一类为设想文件(含洽商单),另一类为工作联络文件.所有设想文件由业主签发给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分发至相关单位.业主收回的工作联络文件经监理发至相关单位.分包的文件汇总于总包,总包经监理通报至业主.

  10.2通常承包商、监理、设想代表等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需业主审批的,由业主现场代表转发工程部,工程部有关专业工程师根据条约条文,国家相关法规等提出处置惩罚意见后,再报工程部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联合质量检查制度

  第十一条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实现公司提出的质量目标,将由公司及项目监理部派人进行质量联合检查.11.1检查方式:采取抽样检查和月度检查两种方式.11.2搜检时间:抽样搜检不固定时间,具体时间及次数由搜检组确定,月度搜检每月一次,每月10日进行搜检.11.3搜检内容:抽样搜检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抽取某一方面进行详细搜检;月度搜检分内业及外业对近期完成的工程进行周全搜检.检查结果以检查纪要的形式发送承包商,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已完工程在当月不予计量支付,待整改完毕后在下个月计量.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除责成停工整改外,并按相关合同条款进行罚款.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第十二条为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及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制定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第十三条凡违反<<合同条款。规定的按<<合同专用条款。相关条款执行罚款.第十四条一周内3次发现正在进行施工的工点超过1小时无施工员在场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发出处罚通知单,予以施工单位一次性罚款500元,且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令他不满意的施工员.第十五条如果工程不合格是由于承包商偷工减料或有意采取欺骗手段所致,承包商应对每项这种不合格的工程的工程承担3000元罚款.第十六条在工程经过验收并已计量之后的任何时候,因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质量监督部分、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各类搜检)发觉的枢纽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质量隐患,承包商应负责公费返工并按以下标准承担罚款:1.浆砌工程:400元/每立方米

  2.桩基工程:3000元/每立方米

  3.混凝土工程:600元/每立方米

  第十五条以上未明事项按<<处罚细则。执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事关大局,人人都应以提高工程质量,杜绝质量隐患为己任,参与建设者有责任、有义务为争创优良工程而努力.

  第十八条本举报制度范围为本工程工程.第十九条举报内容包括施工单位所用的原材料、施工机械、文明施工行为、安全保障措施、施工行为规范以及与本工程工程质量有关的行为和后果.第二十条公司设立举报中心和举报电话(0755--),接受举报人的举报信件和举报电话.公司对举报信件和举报电话严格失密,绝不外泄,包管举报人不受打击报复,消除举报人后顾之忧.第二十条公司对举报线索迅速反应,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一经核实,除责令有关责任单位进行返工整改,还将根据质量事故的大小,造成损失的多少,情节恶劣程度,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

  第二十二条业主将在举报核实后为举报人购买3年保险,将把给以质量事故责任人的罚款的20%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

  第三章承包商质量管理

  第二十三条承包商是工程质量最直接责任者,应建立明确的工程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第二十四条组织技术人员认真核对设计图纸,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人员反映,

  将设计图纸中的错漏修正补齐.另一方面,通过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实现直正意义上按图施工.第二十五条建立严格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制度,使工程的每道工序都处于受控制状态.第二十六条建立测量复核制,使测量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并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第二十七条建立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人员要认真写好技术交底书,对施工员,班组长及全体工人进行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同时明确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和注意事项,将质量通病消灭在施工开始阶段.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施行周全质量管理(即XXX)活动,对工程质量实行”三全”管理,即全体人员参加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管理.条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自觉抵制和纠正非法转包和违规分包工程行为,对合同允许的分包和劳务合作应加强管理.劳务合作方式必须坚决纠正由包工头包揽生产、生活管理和工资结算的作法,劳务人员应加入主体施工队伍的班组从事施工,由项目经理部的财务部门直接发放工资,并持项目经理签发的劳务人员证上岗.第三十条承包商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和条约规定组织出场,认真按施工组织设想和阶段施工计划施工,合理安排条约工期.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计划必须做到实时调整,落实到位.因组

  织计划不力,工期安排不当等原因引发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第三十二条严格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进场材料必须出具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化验单,并及时见证取样和送检.做好自检和抽检工作,不合格产品必须坚决及时清理出场.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材料一律不准投入使用.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重视质量通病的研究和治理,在施工中以治理和消灭质量通病为突破口,办理主要矛盾,杜绝重大质量事故,进步质量管理水平.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房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和工程量清单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执行.现场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资料按划分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归档.现场质量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不得复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原件.

  第三十五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监理、业主及有关部分报告,并保护现场接受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置惩罚.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质量搜检活动,发觉质量问题实时采取纠正措施.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务必把施工安全生产作为施工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章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国家法律和有关技术,经济法规以及房建工程标准、规范等及施工合同文件所规定的监理任务进行工作.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第四十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搜检、监督和管理.第四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按照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和监理合同向工程现场派驻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和设备.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和质量保证体系.所有工程未经施工单位自检的都应拒绝检查.避免和杜绝监理工程师代替自检的错误做法.

  第四十三条验证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并审核施工单位对构造物中线、水平、放样等的测量结果.第四十四条施工单位的混凝土配合比及砂浆配合比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才能使用.第四十五条对于普通工序进行巡检或抽检,对于枢纽工序坚持跟从旁站,对于混凝土工程必须包管全过程旁站,实时控制施工质量,将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四十六条督促和审查施工单位对混凝土、砂浆、粗细集料、钢筋等的检验频率,加强对承包商自检频率的监督.同时还应监督施工单位强制性送检频率必须达到5-10%,而监理工程师抽检率必须达到20%以上.第四十七条增强对出场材料的检修工作,实时搜检出场材料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及产物质量检修单,指示承包商做好送检工作,并做好抽检工作.第四十八条认真对设计文件中的图纸和文字资料进行详细而全面的审查,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切实加强对变更设计图纸的审核.

篇三: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4篇

  在当下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1(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基本要求:

  ①参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技术员、质检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相关规范标准。

  ②主要工序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道、电气、起重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有相应的资格。

  ③各施工队必须配备责任心强、熟悉本专业技术的质检员。质检员工作上对口项目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接受项目质检员的指导和监督。

  (二)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按照分项工程的重要程度、部位,分为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和项目验收,以及业主(或其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评定共四级。在新版“验标”中对关键的分项工程还增加了业主质检站监督即第五级。

  (1)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方法:

  ①班组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所有分项工程完工后均要进行自检,发现不符合图纸和标准要求的问题,立即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时做好自检记录,根据该分项的验收等级,进行相应等级的验收。

  ②施工队复检:经施工队复检的是二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

  员根据自检记录对该分项进行复检,确认无误后,整理正式的记录保存。

  ③项目部质检员验收:经项目质检员验收的是三级验收项目,分项工程完成后,在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的基础上,施工队质检员提交复检记录交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对该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的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④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的项目分为四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员在复检后,提交记录给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⑤经质检站(技术监督局)验收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质检员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同时通知其他各级验收人员共同到现场验收、监督,并共同评定质量等级。

  ⑥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检的工序或部位。特别应引起注意和重视的是,所有的隐蔽工程全部要经过四级验收检查。须隐蔽的工程,经施工队检查合格后,应提前将记录报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记录并办理签证;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①多工种接续施工的分项工程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三)技术复核: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主要内容:

  ①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

  ②地基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③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分部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混凝土的配合比、组成

  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预埋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④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⑤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四)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①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②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

  ③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④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⑤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⑥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五)原材料进厂的质量验收:

  ①物质供应部门采购的用于工程建设的各种材料,如钢材及其他材料的质量必须是合格的,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保书原件,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②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有关检验要求和抽检比例进行抽查复检,并出具复检报告,复检不合格的材料必须退货,严禁用于工程。合格材料与待检材料应挂标识牌进行区别。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2实行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一切管理都要以搞好工程质量为中心。坚持自检、专职检、交接

  检,并做好记录,定期进行评定、评比。

  (2)、实行定人定岗,质量挂牌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挂牌上岗,严格执行奖优罚劣。

  (3)、对于施工中遇到的质量疑难问题,设定专题,成立有技术人员参加的qc小组,进行攻关研究,使质量难题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4)、认真贯彻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做到工程质量分级管理,把好质量关,在竣工验收时达到一次交验。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加强施工现场质量检查。

  (5)、加强原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工作,做好记录,不论任何人进的设备、材料,坚持不合格品不施工的原则。

  (6)、有施工方案的项目,必须按方案进行施工,所有工程都必须达到有关规范要求及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7)、水、暖、等安装工程的隐蔽和试水、试运行、必须经质量技术环境部专职质检员检查签认。

  (8)、公司质量技术环境部重点检查项目部"质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制、挂牌制的落实,督促检查样板间制的执行;检查项目部质安员的工作质量及检查项目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9)、质量技术环境部协助并督促项目部,对公司质量技术环境部发出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核查意见上报质量技术环境部。

  (10)、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应经常亲临操作面检查工程质量,督促和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质量责任的落实,保证各项质量检查管理办法特别是"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制得以贯彻。

  (11)、技术负责人负责进场材料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查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负责并参与技术复核和结构工程的隐蔽检查工作。

  (12)、施工员应坚守在操作面上,加强对班组操作质量的过程控制,督促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分项工程完成后,会同班组长、质量员及时进行检验,负责"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格的填签。

  (13)、由施工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办理《隐蔽

  工程验收记录》的签证手续,组织样板间工程实施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验。

  (14)、质量员应督促和帮助班组做好自检,在班组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专职检和交接检,协助施工员做好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的签填工作,按质量标准评定分项工程质量。

  (15)、内业资料员负责收集和填写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资料和纪录,做到真实、及时,参加工程技术复核工作并做好记录。

  (16)、材料员要严把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验收,提供材料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及时进行材质复试检验,做好物资、材料的标识。

  (17)、班组操作者严格按施工员交底的质量技术环境要求或质量样板操作和自控,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自我检查,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立即纠正。

  (18)、班组兼职质检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起到班组自检、自控和监督作用,确保班组完成的分项工程达到质量标准。

  (19)、在班组自检合格基础上,班组长提请施工员、专职质安员验收,并在"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上签字。

  (20)、要严格按图纸施工,特别是对一些不常见的设备,要详细阅读说明书和有关资料,要掌握设备的有关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各项安装工程要做出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才能进行施工。

  (21)、对各管道实行统一作法,要首先作好"样板间""样板层",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统一进行安装施工。管道在安装前应先刷漆防腐,不准在钢模板上开洞。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3一、为加强我公司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由20xx年9月9日起实行。

  二、本公司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之质量管理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具体负责部门为工程技术部,其他部门进行配合。

  三、本公司安防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2.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3.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4.系统维护及维修保养的质量管理。

  四、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1.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2.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3.设计前业务人员应该提交尽可能详尽的设计委托书,使得设计人员清楚明白用户的需求、现场条件以及设计目标。有可能的情况下,还应与设计人员一起实地考察现场,与用户深入沟通,确保设计的工程方案可以达到用户的要求。

  4.设计人员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系统方案,必须符合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可以达到国定相关规定的检验要求。

  5.设计的方案中,选用的专业器材必须是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五、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1.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所代物资的资质证明、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价格、功能、质量等有关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采购部必须确保采购的器材与材料符合工程需要,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技防工程专用的专业器材必须选用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合格产品。

  3.工程技术部必须对采购回来的器材和设备进行质量把关,对主机等关键设备必须要检查合格后才能送往工地现场调试。

  4.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按质、按时、按期采购材料设备,保障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做到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并保证真实、齐全、完整与工程施工同步。

  六、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1.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开工前,设计人员必须将技术交底卡提前交

  给施工班组的负责人,明确相关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308—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74—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0—安全防范工程费用预算编制办法

  ga/t36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269—黑白可视对讲系统

  ga/t72—1994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ga38—XX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b/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3.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4.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狠抓工程质量,落实设计方案中的各项质量要求,以确保没有工程质量隐患。

  5.所有线材及材料必须经过现场检测后才能入管布线,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有故障隐患的材料绝对不可以勉强使用。

  6.布线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检测后才可以通电试机。不能通过检测的必须找出原因,排除后才能通电试机。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41.工程材料检验制度

  砼结构用的钢筋,其种类、钢号、直径等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热轧钢筋的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013-91的要求。

  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使用前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以同一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钢筋进场首先检查外观质量(如裂缝、结疤、麻坑、气泡、砸痕及锈蚀程度等)并测量代表直径。在每批钢筋中选取一个拉力试件和一个冷弯试件,按试验规程GB228-76金属拉力试验法和GB232-85金属冷、热弯

  曲试验法的规定进行试验,其中拉力试验项目应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三个指标。

  依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砼建筑物应选用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也应为425#;运至现场的水泥应有厂家品质试验报告,进场后尚须复验。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三个月时,在使用前尚须重新检验,其品质质量按复验结果为准和使用。

  通过水泥试样检验其标号、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必要时尚须增加细度、稠度和水化热等检验项目。在这些品质检验指标中,安定性检验项目用沸煮法必须合格,若不合格时该水泥定为废品;凝结时间检验时: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此项检验不合格,该水泥为废品,而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2h,否则为不合格品;细度项目用0.08mm方孔筛,筛作不得超过12%,超过者为不合格;另外,烧失量、不溶物以及水泥标号代于商品标号或者水泥包装标志不全者,任一项不合格都为不合格品。只有按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各项指标均合格的为合格品。

  混凝土用砂应符合SDJ207-82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第4.1.13条款。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砂的细度模数宜在2.4、2.8范围内;粒径小于0.08mm的细屑、淤泥和粘土的总量要小于砂重的3%。

  砼用石应按批检验其颗粒级配、含泥量、针片状颗粒含量;若工程具有抗冻要求D150的砼,其石料坚固性指标应小于5%;其力学性能的检验可按JGJ53-92,《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进行。当粗骨料中含有活性骨料、黄锈等必须进行专门的.试验论证。

  土工布与土工膜除满足一般物理力学性能外,见设计

  施工说明

  尚应满足水利专业特殊要求的指标,验收时并应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达到合格品后方可购入使用,在此应强调土工布的有效孔径检测指标对反滤作用至关重要,一般工程无纺布是无此技术指标要求的,而且多数厂家产品达不到此项水利要求,承建管理购货时切切注意!鉴于当前市场上橡胶止水质量下滑状况,特别强调对购货前应测试其性能指标;比重应为1.2~1.5、含新胶量应为≥60%、极限强度应为13~15MPa、肖氏硬度应为50~60、延伸率应达400%~500%、弹性模量和在-40℃温度下工作不发生冻裂或硬化以及压缩应力等性能指

  标均达到规范标准,并以省检测中心站的检测报告为验收依据。对橡胶止水材料的采购建设施工单位购买时征得建设单位的认可。

  施工单位应对提供使用的工程建筑材料负全部的责任。一旦发现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按发包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也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增加工程支付。

  砼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程建筑材料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站确认,并存档作为验收依据。

  2.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工序所掩盖,而无法进行复查的部分。如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及止水工程等。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在承建单位自检合格及在隐蔽和中间验收12h通知建设单位,通知包括承建单位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由建设单位牵头会同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及质量监督组共同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

  基础工程的验收内容包括土质、标高、断面及位置等,砼工程的验收包括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预埋件数量及位置等。

  检查验收认为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可签署隐蔽工程记录手续,若认为不符合有关规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建单位令其处理,待处理符合要求后再进行验收与签证。

  隐蔽工程通常都摄影以备考。

  3.钢筋代换认证制度

  当施工现场因钢号或规格不全与设计文件规定的不符合时,将以另一种钢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时,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工程师会签后,交施工单位施工。

  依据规范要求,钢筋代换应遵守以下规定:以另一种钢号或种类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号或种类的钢

  筋时应将两者的计算强度进行换算,并对钢筋截面面积作相应的改变。即:S设×Q设=S代×Q代

  式中:S设,Q设---设计钢筋的截面面积与强度;S代,Q代---代用钢筋的截面面积与强度。

  某种直径的钢筋,用同钢号的另一直径钢筋代替时,其直径变更范围最好不超过4mm,变更后的钢筋总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或超过3%设计文件规定的截面面积。

  钢筋等级的变换不能超过一级。用高一级钢筋代替低一级的钢筋时,宜采用改变钢筋直径的方法而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面积。部分构件应校核裂缝和变形。

  以较粗的钢筋代替较细的钢筋时,部分构件应校核握裹力。

  4.分部工程制度

  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分部工程验收应及时进行,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作,不能列入完工项目和进行结算。

  4.1分部工程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分部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工,并经检查符合施工质量标准;(2)施工中出现的缺陷和事故已处理完毕;(3)设计中预埋件已安装完成,并符合要求。

  4.2分部工程验收应准备的文件资料

  (1)已完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的文件和资料;(2)有关工程材料的试验资料和检测报告;(3)关于隐蔽工程的验收资料;(4)关于工程施工,预埋件安装质量检查记录以及工程施工的缺陷、事故处理等资料;(5)施工观测记录,控制网与控制点位置图;(6)已完工程数量,各种材料规格型号等统计资料以及施工用工数、实际投资数额等。

  4.3分部工程验收依据的资料

  (1)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2)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要求;(3)施工原始记录;(4)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检测、测量、观测等记录或资料;(5)地质资料;(6)有关技术会议纪要和有关问题的处理说明,包括质量事故与缺陷处理记录。

  分部工程验收,由发包单位牵头,会同监理、监督、设计、施工与管理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小组进行。

  4.分部工程验收的任务

  (1)检查已完工程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按国家或部颁规定要求,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由甲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乙方代表共同评定。

  (3)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正,改善或返工的处理意见,重要部位返工后应补充验收;严防工程留下隐患;(4)根据检查验收的评定结果,写出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阶段验收将以分部工程签证为基础,对已签证部分,除有特殊要求抽样外,一般不再复验。

  验收小组对所发现的问题以协商方式解决。建设单位对有争议的问题有裁决权。如验收小组中有过半数不同意裁决意见,可以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将是竣工验收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竣工验收标准制备。其要求为:(1)凡按设计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图纸,可由施工单位在原图纸上加盖

  竣工图

  标志后,即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设计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设计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图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

  竣工图

  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改变以及其它重大改变,应按变更

  后的情况重新绘制竣工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

  竣工图

  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

  (4)竣工图是记录工程情况的重要技术档案,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竣工图要逐级审核并由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以上四项制度是水利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实践证明,只有按照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管理,才能保证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5一、材料:

  通过执行进场检验制做到:

  1.杜绝小厂水泥、立窑水泥、无准用证水泥进场。

  2.进口钢筋必须进行化学分析。

  3.砌块、瓷砖、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合格证。

  二、施工:

  在抓质量分解目标落实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隐检制:根据进度安排预检、隐检计划,进行预检、隐检程序。办理预检、隐检手续,并及时履行签字归案。

  2.三检制:按工序,分部、分项落实三级检查控制,重点抓住工序跟踪检查,把优质优价、奖优罚劣及时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头。

  3.样板制:以样板指路,用样板交底,按样板验收,执行好样板工序、样板段、样板区的施工管理细则。

  4.岗位责任制:按质量目标分解,将质量责任层层挂牌,层层落实到人头,形成优质精品竞赛气氛,质量管理工程师行使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罚权。

  三、协调措施

  执行现场例会制度,明确专业的施工顺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关系及质量责任,加强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时解决前后工种间的矛盾和问题,避免扯皮、返工现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在现场成立一个车辆、机械调度室,确保车辆、机械及时到位作

  业,加强维修保养,确保同时参与作业的车辆、机械数量满足施工需要。加强现场车辆的指挥调度,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场地内道路畅通无阻。

  四、外监

  主动虚心接受地盘监理、业主、质检总站及设计院等各方面的指导和意见,从严自我要求,实施超前预控,坚决及时整改。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6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

  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

  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

  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

  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关。

  1、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2、对建设、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监理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实行面签并加盖手印存档,对不能到岗履职的单位人员下发整改通知,开工条件审查不允许通过;

  3、对现场存在深基坑或项目施工可能损害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开工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形成鉴定资料和影像档案;开工后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观测机构对基坑边坡和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定期观测,并定期公示观测数据;。

  4、项目在申请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前必须完成项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平台和进出场道路的硬化,围挡外必需粘贴创卫、创交模及创文明城市宣传标语,九牌二图和《xx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十项管理规定》。围挡和车辆冲洗平台,具体施工标准按照《xx市房屋建设工程和闲置

  土地创卫标准》实施。

  本条九牌二图是:①工程项目概况牌;②责任主体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电话牌;③安全生产制度牌;④消防保卫制度牌;⑤文明施工牌;⑥建筑节能公示牌;⑦重大危险源识别牌;⑧规划审批牌;⑨五方责任主体牌;⑩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和安全达标图;○11施工平面布置图。

  第八条

  对建筑工程以下重要环节的监督必须实行安全监督交底制度。监督科要形成安全监督交底报告,登录信息平台汇总,并作为日常安全抽查检查的依据。

  1、建设工程项目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责任交底制度;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案编制、审批交底制度;

  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6、高处作业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桩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8、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等)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9、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10、临时用电及小型机具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11、电梯井、施工电梯等临边洞口防护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第九条

  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实行监督抽测制度

  1、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频率: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多层建筑或10层以下的建筑抽测不少于1层且不少于10套;10层及其以上的不少于2层且不少于20套;30层或100米以上建筑不少于3层且不少于30套;每层每个抽测项目不少于2个构件;并采取实体检测方式。

  2、质量安全一线监督员,必须对质量常见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形成履职记录并登录省、市质量监管信息平台;经抽测对工程质量确有

  怀疑的,由质量监督员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工程,应提出经设计单位同意的处理方案,经监督小组会同意后进行处理,处理后由质量监督员对有关资料复查、备案并录入建筑信息平台;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主要项目:

  ①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情况。对混凝土企业资质进行核查,对商品混凝土进场验收及现场塌落度检测记录进行抽查,加大对原材料的抽检力度和加强对专项实验室的延伸监督,对现场混凝土试块留置和标养、同条件养护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形成督查记录。发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代做、代养混凝土试件行为或施工单位使用无资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立即下发《工程停整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已建成的主体结构逐层进行结构实体检测,检测一般构件数量原则上每层不不少于30%,所有影响结构安全的构件必须全数检测。

  ②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及混凝土结构构件轴线、几何尺寸情况;

  ③主要受力钢筋数量、位置及钢筋保护层厚度情况;

  ④现浇楼板结构厚度及窗台、阳台混凝土压顶情况;

  ⑤砌体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组砌方法及竖向和水平灰缝施工情况;

  ⑥厕所、厨房混凝土翻边情况。翻边在未完成主体验收前严禁粉刷;如翻边为二次浇捣应对预留钢筋、翻边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触面是否采用人工凿毛进行重点监督。

  ⑦必须对屋面外墙的淋水试验进行重点督查。

  第十条

  监督项目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情况。

  1、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核查四方监管协议,以及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情况。

  2、按照创国卫、创交模、创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现场围挡、冲洗平台、扬尘控制、道路硬化、卫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3、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分阶段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评价。对建设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不及时、施工项目部不按规定使用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规定上报相关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一条

  监督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管理情况。

  1、对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共同识别确认后报送的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进行核验、建立管理台帐。重大危险源应将人的“三违”不安全行为、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洞口及临边防护作为重点管理。

  2、对抽检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核查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日常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适时过程监控措施的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抽查施工企业根据季节特点、气候的变化和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的专项检查等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的情况。

  3、对施工项目部制定的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防控要求或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日常监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项目重大危险源处于非受控状态的,及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按规定上报相关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并对处于非受检状态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跟踪督办直至消号。

  第十二条

  监督项目分部(子分部)验收情况;

  1、验收监督组参加监督验收过程中,必须落实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参加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验收活动,否则,即可认定验收人员资格不符,不具备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监督条件,由监督组长宣布择日重新组织验收监督;监督人员应认真审查参建各方人员资格及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2、验收监督组可采取分组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强条”的实施;重点抽查梁柱节点、悬挑构件、板厚、楼梯板、施工缝、后浇带、板面平整、砌筑方法、拉结筋安装、轴线位移、空间

  几何尺寸、柱和墙面垂直、窗框安装、钢结构节点构造、焊缝外观质量、螺栓副安装质量、外墙渗水、厨卫漏水、建筑节能等。

  3、验收监督不通过的项目,责令整改。需对存在的各类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彻底整改后,择日重新组织验收监督。验收监督不通过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违反,监督科应责令整改并视具体情况对主要责任方下发“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和停工通知单并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要求

  1、依据x建建〔20xx〕x号《xx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和湘建建[20xx]44号《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别在基础、主体、装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阶段的动态评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市政道路、桥梁按完成各阶段工程进度量,其施工进度应完成不少于该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做分部工程阶段性动态评定。

  2、各阶段性质量安全标准化验收,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①建筑工地建筑围挡外必须整洁、美观,所粘挂的宣传标语应无破损和污染;施工现场进出大门和车辆冲洗平台必须配备专职人员;主次干道必须通顺,施工场地必须设置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设施;

  ②生活区、办公区、建筑材料堆场、搅拌场(砂浆),钢筋加工棚等作业区必须硬化;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总平面图堆放,堆放整齐并按名称、品种、规格挂标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按要求配备生活垃圾桶和灭火器材;食堂必须符合建筑工地创卫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④外架钢管必须刷黄色油漆,剪刀撑、临边防护栏杆必须刷红白相间油漆;悬挑架首层必须封闭,并在外设置分层带,分层带必须刷红白相间油漆;

  ⑤施工现场首层必须封闭施工,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从安全施工通

  道进出施工现场。工地楼层和外架无建筑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外运,必须集中码堆或装袋处理

  3、对达标验收组复查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对阶段性动态评定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分别对施工、监理下达督办函,对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评定合格,方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项目施工阶段性动态评价结果和分项评分会及时录入《xx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同步。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

  1、按照《xx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市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纪人员进行严格追责。

  2、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所监督的工地,在省检、市检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项目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进行全站通报批评,并由站领导对监督人进行质询谈话;连续两次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对监督人员实施差别化考核,考核其监督全部项目,并在年终扣发该监督人员全年绩效工资;连续三次或已实施差别化考核的监督人员在下次考核时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采取离岗学习措施;离岗学习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监督人员监督资格,并调离监督工作岗位。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7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1.2建设工程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质量与效益的关系。

  1.3施工单位要鼓励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采用“四新技术”(新技

  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针对施工难点开展qc小组活动,争创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

  1.4工程质量管理应贯彻“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模式,认真实施iso9001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建设工程质量处于有序可控状态。

  1.5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主管生产副职对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相关的管理责任,项目经理部行政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并按各自的职责对其承建的工程项目质量负终身责任。

  1.6各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施工生产作业班组或车间应配备兼职人员,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监控网络。专(兼)职质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并机构或调换人员。集团公司提倡各单位实行安质人员派驻制。

  1.7制定完善工程质量责任制,实行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2十二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1工程质量责任制。项目工程质量的行政领导人、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按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2.2开工报告制是国家规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由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开工报告,报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同时报告写捏2在申请开工报告之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2.3设计文件分级审核制。施工单位收到设计文件后,应按规定分级审查核对,并建立专门的设计文件审核记录或台账,注明审核人员、日期及审核结果等。

  2.4变更设计报批制。变更设计由施工技术部门负责,根据工程项

  目实际,提出变更设计报告及相应发生的工程增减数量报设计单位(或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同时应建立变更设计台账或记录。在未得到设计单位书面批准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5测量双检制。施工测量和放线放样必须坚持双检制,即两个测量组分别测量或一个测量组分别用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

  2.6技术交底制。技术交底分为建设单位或主管上级主持,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单位逐级向下进行的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书格式应标准,字迹、图表应清楚规范,有复核签字,交接双方签字。具体工作由施工技术部门负责。

  2.7工程试验制及检验仪器的检测制。各级试验机构必须获得资质等级和计量认证,试验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试验设备仪器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检定和校验。

  2.8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

  2.9工程质量检查制。工程质量检查一般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大检查。日常检查指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定期大检查指项目经理部按月,子(分)公司(集团公司指挥部)按季,集团公司按半年由领导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定期质量大检查。检查时填写《质量检查确认单》(附表)。

  2.10质量验收评定制(详见本办法第4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2.11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详见本办法第6章: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

  2.12工程质量奖惩制(详见本办法第7章:质量保证金及质量奖罚)。

  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3.1质量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质量检查要以预防为主,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开工前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3.1.1施工合同、开工报告已办理。

  3.1.2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满足开工需求。

  3.1.3施工调查,复测工作已完成。

  3.1.4图纸会审,技术咨询工作按规定执行,并有记录。

  3.1.5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审批。

  3.1.6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前已进行相关培训。

  3.1.7质量保证体系已按照iso9001标准建立。

  3.1.8工地试验室满足工程需要,符合相关行业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

  3.1.9复工工程亦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检查。

  3.2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内容及要求

  3.2.1测量放线正确,精度符合要求。

  3.2.2按照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工艺要求组织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设计、合同及《验标》要求。

  3.2.3变更设计履行审批程序。

  3.2.4工程日志等施工记录填写及时、真实、准确、完美、签认齐全、符合要求。

  3.2.5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已制定和落实。

  3.2.6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按规定检查,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齐全,并经相关人员签认。

  3.2.7严格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记录齐全。

  3.2.8混凝土、砂浆试件,填筑土方密实度等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强度和密实度符合要求。

  3.3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3.3.1工程在隐蔽前,先由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质检工程师预检,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后方可隐蔽施工。

  3.3.2隐蔽工程检查证应按相关规定或业主要求由技术负责人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

  3.3.3隐蔽工程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

  3.3.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

  4工程检验质量评定

  4.1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是考核企业或单位完成质量指标的依据和进行验工计价的凭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按照有关行业的《工程质量检

  验评定标准》及合同规定条款实施。一般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检验评定,当工程由若干个单位施工时,总包单位应对质量检验评定负总责。

  4.2经检验评定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评审并填写严重(一般)不合格品的台帐和记录,采取整改或返工措施,经专职质检人员验证,消除发现的不合格品。

  4.3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副职主持,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参加,评定结果要有监理签字认可。

  4.4内部验工计价签证制度

  由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筹集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验工计价前必须经质量检查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查审签证后方予计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4.4.1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构成质量事故尚未处理者;4.4.2由于施工错误或处理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4.4.3缺少隐蔽工程检查证或未经监理检查签证而隐蔽者;4.4.4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缺少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未经试验确认合格者;4.4.5未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变更设计或手续不全者。

  5工程创优

  5.1工程创优是提高企业信誉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应加强全员创优意识教育,提高全员创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5.2优质工程的申报及评审工作由各单位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每年元月底前向集团公司安质部提出创国优、省部优、总公司级及集团公司级优质工程规划(5月底前规划可以个别调整),每年必须保证创一个省部级或以上优质工程(不具备申报条件的推至下一年度);施工合同或投标承诺中有明确创省部级优质工程要求的必须在规划中申报,并确保规划的工地创优工作落实,规划兑现率达80%以上。

  5.3申报总公司及以上级别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首先评定为集团公司级优质工程。

  5.4工程项目应加强与工程所在地建设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质量

  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争创国优和省、部级优质工程,提高企业社会信誉和知名度。

  5.5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优规划。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质量保证措施,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和科技手段开展科技攻关,以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不提倡提高标准搞创优。

  5.6坚持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互相配合,“四位一体”共同创优的原则。

  5.7根据实际情况,集团公司适时召开工程质量现场工作会,交流经验、观摩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工程质量。

  6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

  6.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责任过失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位置偏差等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6.2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执行建设部19x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和铁建设[20xx]48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6.3建立工程质量事故快报制度。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至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驻现场人员;事故单位应在3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

  6.4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做好取证工作。

  6.5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重大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主持,安质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组织调查;一般质量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主持,各单位安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组织调查,集团公司安质部视情况派员协助调查,凡未设专职质量监察机构的单位由集团公司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6.6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还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有关安全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6.7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在30天内处理结案,并将结案处理情况报集团公司备案。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在60天内向集团公司报送事故调查报告,由集团公司批复结案。

  6.8分包工程或外协施工队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由总承包方负责事故的上报,并纳入该企业的事故统计。

  7质量保证金及质量奖罚

  7.1各施工单位每年按集团公司下达年度生产计划的1‰缴纳质量保证金,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收缴。

  7.2质量保证金的使用每年清算一次。年度工程质量考核指标达标的单位按交纳数额全额返还(各项罚款除外)。

  7.2.1年度工程质量考核指标:竣工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无重大质量事故;各施工单位每年必须保证创一项省、部级或以上优质工程(不具备申报条件的推至下一年度);规划创集团公司级优质工程兑现率80%以上。实现上述目标,质量保证金返还(各项罚款除外)。

  7.2.2实现创优规划内的优质工程项目,集团公司对施工单位予以奖励。奖励主要用于项目经理和在创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各级优质工程奖励额如下:7.2.2.1鲁班奖或国优金质奖项目:按与集团公司签定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兑现,并奖励创优单位30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另对创优申报的有关机构、单位和人员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创优实现后由负责申报部门提出奖励意见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2.2.2国优银质奖项目:按与集团公司签定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兑现,并奖励创优单位20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另对创优申报的有关机构、单位和人员一次性奖励8万元(创优实现后由负责申报部门提出奖励意见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2.2.3省优、部优一等奖项目:按与集团公司签定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兑现,并奖励创优单位10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另对创优申报的有关机构、单位和人员一次性奖励5万元(创优实现后由负责申报部门提出奖励意见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2.2.4省优、部优二等奖项目:按与集团公司签定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兑现,并奖励创优单位6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另对创优申报的有关机构、单位和人员一次性奖励3万元(创优实现后由负责申报部门提出奖励意见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2.2.5市级或工程总公司级优质工程奖励创优单位5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1万元)。

  7.2.2.6集团公司级优质工程奖励创优单位1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xx元)。

  7.2.2.7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创优奖励的按约定执行。

  7.2.2.8各级优质工程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

  7.2.3奖金来源:各级优质工程的奖励在集团公司安全质量奖励基金中列支。

  7.2.4年度工程质量考核指标不达标的单位,按以下规定处罚:7.2.4.1竣工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未达100%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单位,质量保证金全额罚没;7.2.4.2在已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未能实现一项省部级或以上优质工程的单位,质量保证金罚没50%;7.2.4.3创集团公司级优质工程规划兑现率未达80%(含80%)的单位质量保证金罚没30%。

  7.2.5未实现创优目标的项目,按以下数额予以处罚:7.2.5.1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处罚条件的按约定执行。

  7.2.5.2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未明确处罚条件,但未实现工程合同约定目标的罚款如下:鲁班奖或国优金质奖项目罚没30万元;国优银质奖项目罚没20万元;省优、部优一等奖项目罚没10万元;省优、部优二等奖项目罚没6万元。

  7.3对质量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处罚:发生工程质量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在追究处理有关责任人的同时,按其直接经济损失费用的30%,对事故单位进行处罚。

  7.4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人为缩小事故等级的,经核实后对事故单位处按相应事故罚款的2倍予以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7.5严重质量不良行为罚款

  7.5.1因质量不良行为被业主、监理和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的项目,罚款5万元/次。

  7.5.2工地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质量不良行为的罚款3万元/项。

  7.6专职质量人员无证上岗或无质量专职人员罚款10万元/人。

  7.7质量保证金和各项罚款必须专款专用。各项罚款由集团公司安质部出具罚款单,先在各单位质量保证金中抵扣,不足抵扣部分由财务部向有关单位追收。

  7.8质量保证金罚没部分和各项罚款的使用:主要用于对质量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质量教育和宣传、质量检测设备和器材的购置、更新及维修、验收各级优质工程的差旅费及其有关费用、以及其它与质量工作相关的费用。该费用的使用由安质部提出计划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销列支。

  8附则

  8.1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

  8.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铁一安(20xx)130号《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8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

  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检测工具(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9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加强对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意识,防止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场站、民用、工商业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一节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发包意见书约定的范围、施工技术标准、国家行业规范及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工程管理规定进行各项工序报验,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不得超范围施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质保

  期为2年。

  第五条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由于施工工艺不当等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当无条件的负责返工;需整改的工程项目,整改结果必须及时书面回复签发单位。

  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质量检验员并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做好本单位承接的燃气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负责本单位在建工程质量的巡检抽查工作。

  3、负责本单位工程开梯相接施工方案的报批手续。

  4、配合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监理和其它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拨交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工程竣工拨交前的工程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上报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验收,申请验收需提交表单(附表一、附表二)及进场设备复核单。

  第二节监理单位的管理职责

  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及质量实施监督,参与工程验收,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条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出具的监理联系单,对违反工程质量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向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对施工单位的处罚建议。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工程实行监理。

  第三节工程管理部的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和完善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网络。

  第十三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的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工程施工中有质量问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相关运行管理部门等单位进行工程综合验收及竣工拨交工作。(自施工单位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完成综合验收和拨交工作)

  第十五条会同有关部门和监理单位参与施工中重大质量问题的评定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燃气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第十六条燃气工程(室外)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CJJ33—20xx。

  注解:该规范中的第1、0、3、1、0、4、2、2、1、5、4、10、7、2、2、9、1、2(2)、12、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燃气工程(室内)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CJJ94—20xx第十八条燃气工程(长输管道)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GB50369—20xx第十九条房屋土建、装修装饰工程依据国家建筑行业相关规范及

  验收标准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执行其它行业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4013—20xx)

  《埋地钢质管道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SY/T0019—97)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xx)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第四章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工程施工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所有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质量必须接受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各施工单位对其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各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熟悉并遵守我公司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必须督促各工程项目负责人每天做好本工程的施工笔记并妥善保管,随时接受公司管理部门的抽查。

  第二十四条严格把好进场设备材料、配件质量关。材料员、兼职质检员要把好材料、配件质量关,做到不合格材料、配件严禁使用。

  第二十五条对新进焊工,在施工焊接前必须将焊工证件送监理审验并复印留存。进行试焊后,通过拍片检查合格,报工程管理部备案后才能进行焊接工作。

  第二十六条严格对容易造成质量隐患点的管理和确保工程质量措施的落实:

  一、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仔细做好管材的外观检查,做到管材无破损、无变形;

  二、焊接钢管焊缝探伤数量及位置需报监理工程师批准,除锈、防腐质量合格,防腐后的钢管下沟前必须进行电火花试验。

  三、各类管道及管件的焊口必须过关,管道的基础、埋深必须合

  格,PE管的警示带敷设合理,隐蔽工程的验收,强度、严密性试验等必须严格把关;

  四、小区弯管式钢塑转换登高处,要求打支架固定。

  五、钢管施工中要求做好除锈、防腐刷漆,刷漆做到“两底两面”,室内钢管安装前需完成防腐刷漆工作,焊缝拍片时要求尽量拍固定焊口。

  六、外立管、架空管、过桥管等必须做到横平竖直,支架的材质、制作及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牢固,美观大方,质量优良;

  七、桥管、阀门等连接补偿器与管道保持同轴,安装时不得用补偿器的变形(轴向、径向、扭转等)来调整管位的安装误差。

  八、调压柜(箱)基础砌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不得吊装调压柜(箱),防护栏安装、便道符合设计要求。

  九、民用户登高管处球阀在送气后必须将手柄拆除。

  十、室外登高管与进户管使用金属软管碰接(丝扣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接头(甲供)。

  十一、不同材质(PE80或PE100)、相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相接必须使用电熔连接;不同材质(PE80或PE100)、不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严禁相接。

  十二、PE管热熔焊缝刨边检查,穿越管道100%刨边,其他50%(华润燃气集团要求)进行检查。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10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办法

  工程文件包括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甲方、乙方、监理公司、设计方来往文件;工程使用材料质量证明;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安全检验记录;施工中执行的相关的国家规范、标准、技术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指令;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等,这些文件是工程施工重要依据和质量情况的真实反映。

  项目部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工程文件管理员(资料员、安全员),及时收集、记录、归类、登记发放、归档。

  一、资料员对项目部使用的相关的国家规范、标准、技术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指令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进行统一管理和保管,执行使(借)用审批程序。

  二、图纸:在施工前应把所的修改变更在图纸上进行标明或更换新改的施工图,图纸使用人员在施工图纸出现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模糊的,必须及时向资料员申请更新。

  三、施工前的各种技术、安全交底,经各班组签字确认后,由资料收集归档。

  四、甲方、乙方、监理公司、设计公司来往文件,资料员经确认后,及时转送到相关的管理人员手中,并做好文件发放登记。

  五、采购资料:每批材料进场,资料员必须向厂家索取该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向监理公司申报,办理准许使用手续。质检员对进行材料进行取样送检,检验结果交由资料员保管。

  六、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检查记录,质检员严格按gbj301―9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如实对质量情况进行记录,并交监理公司确认后,由资料员归档。

  七、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部门、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种安全检查记录,应归时归档,并对存在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处理进行归档。安全员严格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评定,并记录归档。

  八、工程满足竣工要求时,由项目经理组织公司、项目部有关人员按gb50300―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进行最终评定,资料员对需归档的质量、安全文件进行整理,整理后送业主、质监站、监理公司核查。保证验收前所有工程归档资料符合归案要求,配合竣工验收工作。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11一、监督人员工作纪律

  1、监督人员经市质监部门授权由业主单位委派行使监督,受质监部门与业主双重领导,直接对业主负责。

  2、监督人员必须坚持"公正、诚信、科学、求实"的宗旨。主动积

  极、勤奋刻苦、虚心谨慎地全心全意为工程建设服务。

  3、监督人员应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受第三方任何形式的馈赠,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自身公正地位。

  4、监督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推荐分包队伍和推销设备材料,更不准兼任第三方的实职或虚职(顾问)。

  5、监督人员应明确职责,摆正位置,顾全大局,实事求是。正确处理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的关系。

  6、监督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读图纸规范及合同。常驻现场,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施工过程当中的各项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程优质、高效、安全及造价合理。凡因监督人员失职、失误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责任。

  7、监督人员必须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实施监督,以检查、试验、测量的数据为监督的主要依据。

  8、监督人员应加强组织纪律性,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内外有别,保守公司及建设单位的秘密。

  9、监督人员应接受质监部门的指导,按照业主单位的要求,虚心听取受监督单位的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10、监督人员有责任将本守则以文字方式传达各受监方,并请业主和各受监方配合监督。

  二、监督人员工作细则

  1、监督进场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机械、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与标书承诺一致。

  2、审核各施工单位编织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

  3、施工过程当中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控制施工,对施工过程当中施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现场监控,对不合格工程要坚决做返工处理。

  4、底基层施工

  4.1底基层施工前对路基进行处理并压实,要求表面平整、坚实、无弹簧,无大的坑槽、高的土坎,底基层是一个结构层也是一个整平

  层,保证此层灰土最小厚度不小于15CM,整平后路拱基本达到路面设计要求,底基层石灰稳定土压实度要符合规范要求不小于93%。

  4.2底基层施工控制有高程、宽度、松铺厚度、含灰量、含水量、平整度、压实度,每一控制都需要测量或试验。

  4.2.1高程由松铺厚度来推算,宽度要用尺丈量,不小于设计宽度底基层宽8米,基层宽7。5米,下封层宽7米。

  4.2.2含灰量要依试验室检测数据为准,石灰剂量不足要及时加灰;含水量要求在碾压时不能太大或太小,试验室要经常检测含水量,碾压时的含水量应为最佳含水量略大于1%左右。

  4.2.3底基层的平整度要符合规范要求,对平整度达不到要求的不准终压,要在初压时观测平整度;压实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碾压要一次碾压到位,不能压压停停,对压实度不符合要求的,要一直碾压到合格为止,对实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压实度满足规范要求。

  4.2.4土块要经粉碎,石灰要经过充分消解才能使用,未消解石灰必须剔除,配和比要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路拌深度要达到底层,不准有夹层现象。

  5.基层施工

  5.1基层施工与底基层施工相同,要特别注意平整度、路拱和基层的养生工作,养生期一般为七天,养生期间表面要保持湿润,水量又不能太大,尽量禁止车辆通行。

  5.2其余各项要求与底基层相同。

  6.下封层施工

  6.1基层养生期满后,应尽快铺洒下封层,施工时先对基层表面进行清扫,洒少量水,避免表面起扬尘。

  6.2下封层施工必须在气温不低于15℃,且稳定上升,风速不大时进行喷洒,有雾或下雨不能施工,施工过程当中注意油温,控制在130-1700C洒布在均匀,用油量相对较准确,洒布过程当中发现有空白、缺边时,应立即补洒,有积聚时应予刮除,洒布后及时用碎石覆盖,碾压。

  7.施工时的进度控制

  7.1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每月(旬)计划完成量与实际完成量与以比较,对计划没有完成的,要找明原因,写出处理意见,如何在以后的时间内给补上来。

  7.2对施工不利的环节,要想办法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组长。

  8.资金控制

  8.1施工过程当中,如有变更发生,现场监督人员要平等、公正的配合进行变更设计,即不让施工单位吃亏,又不让公路建设的资金用在不该用的地方。

  8.2认真进行对待计量工作,要真实反映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工程的进展情况。不准以任何不正当理由给施工单位少计量,计量要真实准确,如发现工程中有少计量要说明理由,如发现多计量或重复计量立即做严肃处理。

  9.合同管理

  施工过程当中要严格按合同办事,对不按合同要求办事的,一律不与计量支付。

  10.安全生产

  10.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把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保障的责任制落到实处,避免只有文字没有行动的形式主义。

  10.2监督人员要定期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抽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1.实验检测

  11.1加强试验工作,认真填写实验数据,要求施工单位的试验要真实、准确,满足规范要求的频率;

  11.2作为监督人员要以实验数据为依据,不能只凭直观、直觉,要亲自动手去做,检查频率要符合监督检查的要求。

  11.3对完成的结构层要认真检测,检查是否满足设计标准要求,如不合格,责令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12.内业

  12.1现场监督人员,要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双方的内业资料要同步、齐全、准确、规范。

  12.2不合格工程的返工,内业上也要反映出来。合格的内业资料才是计量的依据。

  12.3现场监督人员要随时接受建设单位或市质监部门检查或抽查。

  13.环境保护

  要加强境保护,做到文明施工,废弃的材料不准乱丢乱放,施工过程当中注意洒水,避免出现扬尘。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121、为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内容、标准和检测方法,促进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项目部施工部负责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分包方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3、质量验评范围由总承包方的总工程师组织施工部及分承包商以“验标”为基础,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所承建工程的质量验评范围,报监理核定后抄报业主。

  4、工程项目进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在该项目施工完成后进行。分项工程(分段工程)的质量,按“质量验评范围”规定,依次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

  5、属四级检验的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一次或分数次),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交总承包方,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检验后提交监理方,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核签。

  6、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基础上由分承包方负责填写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审查后交监理部核签。

  7、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签证了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由总承包方提交监理部核签。

  8、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参加四级验收,一、二、三

  级由分承包方

  自检,总承包方抽查。

  9、质量检验等级评定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依次进行,质量等级标准按照国家和部颁各专业“验标”规定执行。

  10、分项工程质量经检验评定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处理后按“验标”中的规定确定质量等级。

  11、建设工程项目要实行中间验收,土建交安装要办理中间验收签证手续。

  12、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对重要部位,如:汽轮发电机基座、锅炉基础等的直埋螺栓或锚板,予埋件、孔洞等,在浇灌前总承包方工程处须组织各相关单位联合检查。

  13、项目部施工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管理工作,并按照项目部要求将验收情况在每周进度报告中反映。

  14、项目部施工部负责对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的监控,并负责阶段性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理。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131、树立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走质量求生存,质量求发展的道路。

  2、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单位、市质检站——公司质监站——分公司质检站——项目经理部(质检员、各专业工长、材料员)——班组长——操作工人。

  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行企业管理,全过程管理问题和全员管理。

  4、要高标准,严要求,勤检查勤督促,对工程质量问题做到奖罚分明。

  5、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机具和新材料,以提高工程质量。

  6、认真学习施工图纸、做到真正了解设计意图,能按图施工,以期达到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同时做好图纸的审查工作,避免设计存在的差错,给施工带来工程质量的影响。

  7、施工前应认真研究每一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案,针对我司在技师上的薄弱环节和质量在关键总是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8、建立材料和予制构件,半成品等的检验制度,从原材料进场和材料的加工就开始严格把好质量关。

  9、施工机械设备应经常进行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不致因机械发生故障而影响工程质量。

  10、对班组做好保证质量的技术交底,使各工种人员都重视质量明确各自在不同的岗位上如何保证工程质量。

  11、加强施工工艺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施工。

  12、加强施工质量的各种检查,验收建立质量三检制。

  13、通过对质量的检查,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找出产生质量缺陷的原因,采取预防措施把质量陷患尽可能消除在出现之前。

  1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管理,使现场的施工和秩序井有条,实现文明施工。

  15、做好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内业,技术复核隐蔽验收等。

  16、设专职质量检员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分,实行质量奖罚。

  17、做好各工序的交接班自检=互检并做好记录。

  18、贯彻"谁负责生产,谁负责质量"的原则强化现场各专业工种质量任制。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篇1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健康发展,保障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工作指引所称装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厂预制生产的构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预制构件”包括混凝土构件和钢

  结构构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装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尚无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相关依据,对不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专项技术论证;对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经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开展技术论证,并制定相应团体标准。相关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编制时充分考虑论证结果的意见,审图、方案审批时应严格审查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第五条建设单位对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或epc总承包单位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特点,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应承担装配式建筑设计、预制构件生产、施工等各方之间的综合管理协调责任,促进各方之间的紧密协作。

  第六条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及建筑部品生产等与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第七条装配式建筑中现浇混凝土施工管理应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质量安全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将装配式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和要求,对相应单位的资质、能力、经验进行审查。

  (二)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图纸审查制度,保证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和施工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认定规则》(下简称《规则》)和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

  1.工程设计阶段,应按照《规则》编制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并进行认定。

  2.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抗震超限审查文件、装配式建筑认定意见、实施方案等作为审查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规则》要求。

  3、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涉及装配式建筑认定、结构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变更时,必须送审图机构重新审查确认。

  (四)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工程造价中按规定确保足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装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缺乏定额等计价依据时,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合同清单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合理的费用。

  (五)当工程实体结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时,检测单位须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上报质监机构。建设单位须组织相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6条的规定处理。

  (六)建设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验收制度并参与首次验收。

  1.对每种类型的样板预制构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生产。

  首批预制构件验收内容包括:

  (1)预制构件外观、尺寸符合规范要求;

  (2)预留钢筋定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规范要求;

  (4)各种预埋件、预埋套管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5)预埋管线、线盒符合设计要求;

  (6)预埋窗框或钢附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7)预制构件、预埋窗框成品保护措施完善;

  2.建设单位应协调监理、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出厂检验和进场验收制度。

  预制构件出厂、进场验收,应按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执行,监理和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职责。

  (七)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模板验收制度

  铝模板等装配式模板在工厂生产完成后,须进行整层试拼装,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运到现场安装。

  (八)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制度。

  1.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下部结构的预留、预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标准层结构施工。

  2.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浇筑混凝土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重点检查预制构件安装和连接节点、工具式模板安装等。

  3.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拆模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结构验收,对工程设计、施工进行阶段性总结和改进,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装配式结构、装配式内墙板、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应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建立样板先行制度。

  5.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首层结构验收、样板先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及时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

  6.装配式建筑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九条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设计单位在装配式建筑设计时应遵循“结构安全、设计合理、生产施工可行”的原则,完善本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的结构类型、预制率和装配

  率、预制构件种类、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等关键内容,并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对构件图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提出专项设计要求,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应安全可靠并满足建筑相关性能要求,前期设计应充分考虑构件生产、运输、安装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设计单位应加强协调建筑、结构、电气、设备、装饰装修等各专业之间的沟通协作,装配式建筑设计应考虑预制构件的模具制作、生产、运输、吊装以及安装施工等相关要求。

  (三)设计单位应就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向监理、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参与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方案提供专业意见,确保设计原则准确落实。

  设计单位应核实预制构件深化图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符合性,确保满足结构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经核实通过严禁进行预制构件生产加工。

  (四)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预制构件、装配式结构、施工样板质量验收,对构件生产和装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设计单位需特别关注首批预制构件验收、首层装配式构件安装、装配式模板验收等关键节点的质量验收工作。

  (五)设计单位应提出对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节点如起重吊运、安装就位等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预制构件布置、节点连接设计、保温隔热设计、防水设计、防雷设计、构件深化要求、预制率、装配率等装配式建筑涉及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查,并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后期设计修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预制率、装配率等重要变更的内容必须重新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预制构件深化图应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经审批后实施。

  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流程、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要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三)监理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预制构件的生产制作全过程进行监理:

  1.实施预制构件生产制作全过程的驻厂监理,预制构件生产前,对预制构件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查、见证送检,对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对需要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见证送检。

  2.当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工艺时,监理单位应根据灌浆套筒厂家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审查所使用的灌浆料与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预制构件制作前和现场灌浆操作前,监督操作人员进行接头强度工艺性检验。

  3.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及其他重要检验报告等。

  (四)监理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施工安装过程进行监理:

  1.组织施工单位、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进行质量验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员及安装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3.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五)监理单位必须逐层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要求进行施工时,监理单位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责令其限时整改,拒不整改则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六)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监理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的特点,建立健全本单位和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合理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二)施工单位应充分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及时提供塔吊和施工机械布置方案、脚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预制构件安装方案、机电施工方案、装配式内墙板施工方案、装修深化图等,以保证装配式建筑设计与施工协调一致。

  (三)对于采用装配式模板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装配式模板深化设计,提前完成模拟安装,并编制装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模板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并在现场设工具式模板拼装样板。

  (四)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生产、运输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并配合监理单位实施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驻厂

  监理。

  施工单位在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视检查,对构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随机抽检。

  (五)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场内运输、存放、安装,以及外围护接缝处密封防水、机电管线安装、装配式内墙板安装、集成式卫生间安装、装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关键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请监理审批,并严格按照施工图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装配式专项施工方案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构件进场检查、吊装、定位校准、节点连接、防水、混凝土现浇、机具设备配置、首件样板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应包括预制构件堆放、吊装、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作业辅助设施的搭设、构件安装的临时支撑体系的搭设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质量负主要监督责任,建立健全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检验制度:

  1.会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监理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包含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外观质量等,未经进场验收或进场验收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严禁使用。

  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每批预制构件全数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构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等的预留预埋,同时还须复核预制构件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包括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检验报告、灌浆套筒型式检验报告、连接接头抗拉强度检验报告、预制构件性能检验报告、吊点的隐蔽验收记录等相关内容。

  2.对预制构件钢筋连接灌浆作业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保证灌浆质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档记录资料及影像记录资料。

  施工单位应安排质检员对灌浆作业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管,确保按施工方案实施,并在记录资料上签字确认。

  3.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自检、评定,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和检验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

  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装配式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及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标准、规定,司机、指挥、司索均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预制构件安装、灌浆、预埋等作业人员须经施工单位培训上岗。

  施工单位应对构件吊装进行施工验算,每次吊装前安全员均应检查吊装钢丝绳、吊具、吊装预埋件,发现问题立即更换。非吊装作业人员应撤离吊装区域,并配备足够的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在项目经理签发吊装令后方可吊装。正式吊装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作业。

  (八)装配式建筑工程实施前,应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及与其配套的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技术论证,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与施工、监理单位一起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质量。

  (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方案,明确技术质量保障措施,包括生产计划、材料要求、生产工艺、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运输方案及成品保护措施等内容,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审批后实施,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预制构件吊装施工方案。

  (三)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堆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并根据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四)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对检查合格的预制构件进行标识,标识不全的预制构件不得出厂,出厂的预制构件应提供相应的、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五)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配合驻厂监理和施工监理的各项工作。

  (六)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交材料检验报告、生产过程验收资料、预制构件合格证明等相关质量保证资料。

  (七)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的专项安全保证措施。生产吊运设备应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定期复检,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倾覆措施。同时,预制构件存放和吊运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并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第三章工程验收

  第十四条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验收可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分段分层进行,分段分层内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可进行机电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

  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前,需对灌浆料的强度、微膨胀性、流动度等指标进行检测。钢筋连接套筒灌浆实施过程中,同一规格每1000个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且不超过3个自然层,应采用预制构件厂提供的灌浆端未进行连接的3个套筒,按照现场所采用的灌浆工艺流程,在施工现场制作3个钢筋对中连接接头平行试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第3.2.2条的相关规定。施工中检查套筒中连接钢筋的位置和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加强全过程质量监控,灌浆施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预制构件尺寸偏差检验数量:同一类型的构件,不超过100个为一批,每批应抽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3个。

  装配式结构施工后,预制构件位置、尺寸偏差检测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层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第十五条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dbj15—107)

  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当预制构件生产单位与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在不同地区时,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材料送检和预制构件性能试验。

  第十八条装配式内墙板工程验收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执行。

  第十九条整体卫浴按工程产品进行验收,由生产厂家出具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对产品质量和防水负责。整体卫浴必须采用整体防水底盘和配套的给排水系统,卫生间地面、墙面可不进行附加防水层设计和施工。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第二十条当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处理。

  第四章执法监督

  第二十一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应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监督检查结果,对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实施执法监督,将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情况应当形成书面监督记录,并在项目验收阶段对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情况出具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于装配式建筑工程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和构件实体质量应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重点是涉及工程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以及实体结构检验。

  对于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浆料、套筒、外墙密封胶、连接件等,每个项目监督抽检应不少于一次;对于装配式构件实体结构质量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结构焊缝等,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

  有相应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质监机构应对检测报告进行核查。

  第二十三条对于装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响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停止装配式安装施工,将相关建筑材料配件进行补缺或更换,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后续安装施工。

  对于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和施工安全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分析原因,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一步扩大检查检测范围;对于经确认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理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理。

篇四: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技术交底制度

  1、为了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其承担的工程任务、特点、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工序交接及其他工种配合作到心中有数,必须在开工前作好技术交底工作,并填好交底卡。

  2、建立三级交底制,谁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谁负责交底。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质检员交底;施工员、质检员向劳务公司班组长及质检员交底;劳务公司班组长、质检员向各工种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3、技术交底应严格按施工图、施工组织计划、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验收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规定进行。交底人应在交底前作好充分准备,以会议宣讲和书面形式交清设计意图和主要标准、施工安排、技术措施、工程的特点和特殊要求。

  4、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资料,交底内容必须有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且有编制、审核、接受人签字,并标注日期。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等,要制定专项技术交底予以明确。对操作层的技术交底必须要有明确的工艺标准及操作要求。

  5、技术交底书面资料应填写清楚并复制若干份,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当面交接、解释明白,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认认可,其中一份由交底人留存备查。

  6、施工过程中,施工员、质检员应监督作业班组按技术交底书、作业指导书和专项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发现偏差及时进行纠正。

  特殊情况下,有权暂停施工,并在事后提供相关书面报告。

  7、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细致、全面,切实起到指导施工、控制

  质量的作用,不能流于形式。项目质检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施工员技术交底书面资料进行检查。

  (2)、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经过验收,仔细检查核对材料外观质量、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及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并填写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未经过进场验收的材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2、工程主要材料进场必须有符合规定的合格证明文件,没有合格证明文件的材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3、现场配制的各种建筑材料,如砼、砂浆等,均应按实验室的配合比进行施工,不得自行修改。

  4、使用新材料,必须经过试验、试制和技术鉴定,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5、凡按规定必须经过复检的原材料,必须先分批次见证取样并委托实验,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

  6、进场检验合格并入库的材料,必须做好详细标识,以保证其可追溯性;进场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入库,并应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防止误用。

  (3)、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凡规定必须经复检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在业主授权见证人员的现场见证下,由专职试验人员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并送

  至符合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

  2、及时做好材料试验计划,明确需要见证送检的材料种类以及见证取样、送检的要求,并落实专业试验人员进行实施,及时、全面、准确的做好试验记录和材料检验状态标识。

  3、需要见证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按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批量、数量和抽样方法进行取样。

  4、检测委托单必须由见证人员签字认可,以保证抽样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5、抽样试件应在见证人员的现场见证下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

  测单位进行试验,禁止出现调换试件的情况。

  6、各施工员的材料抽样检测报告单必须及时报见证人签字,再提交到项目内业组,不得有涂改、伪造试验报告单的现象。

  7、内业组应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及质检组通报检验结果,对

  不合格的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并妥善处理。

  8、未检验、检验结果不合格或已送检但结果待定的材料,不得使用到工程上。

  (4)、三检制度

  1、每道工序完工后,操作者应及时按照技术交底中的质量要求进行自检,不合格的及时返工。

  2、操作者自检合格后,由班组长组织所有操作者的成品进行相互检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整改、防治措施,并总结好的技术经验。

  3、工序交接检查在上道工序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各施工员及质检员组织上、下工序班组长在工序完工或基本完工时进行检查,评定质量是否合格,并办理交接手续。质量不合格者,上道工序不交,下道工序不接。

  4、上道工序已经完工,下道工序施工班组尚未确定时,工序交接检查应由施工员及质检员代检、代收并评定质量等级。

  5、在工序交接中,工长、质检员及下道工序班组长发现的质量问题时,应限定上道工序班组在要求的时间内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则由上道工序班组承担延期造成的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

  6、工序交接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查。若在下道工序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检查人员应负错检或漏检的失职责任。

  7、凡是班组不组织自检、互检、交接检查,没有完整真实的检查评定记录时,质检员有权不评定质量等级,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由责任者全部承担。

  (5)、项目管理挂牌制度

  1、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按规定设置六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主要建筑透视图。

  2、配备足够的着装统一的现场保安(门卫)人员,严格执行人员、物资出入制度,维护工地有效的生产、生活秩序,防止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3、对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实行工作牌制度,标明职务、工作岗位及工种等内容,与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国家有关建筑的主要法规、政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责任制、项目方针目标、主要管理措施等,均应分类进行上墙挂牌。

  5、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安全提示牌等均必须分类挂牌。

  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实行挂牌标识制度,挂牌必须标明材料的名称、货源地、批号、规格、型号、数量、进货日期、检验试验状态等,以保证材料质量的有效控制。

  7、施工区域易发生事故的危险地段、部位均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8、各类挂牌均应分类在相应、明显的位置挂设,并且内容清晰醒目。

  (6)、样板领先制度

  1、在每项工作开始之前,必须首先进行样板施工,以利施工操作中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操作。

  2、样板施工选用的材料,不仅要材质合格,而且还要注意规格、色泽及形体完整洁净等要求。

  3、样板施工应选用技术水平中上的技术工人操作,以保证样板在施工过程中的先进性、指导性及可推广性。

  4、样板施工应体现设计意图、满足设计要求,使样板符合本工

  程的施工特点,既具有代表性,亦有针对性。

  5、在样板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既定的施工方案,并跟踪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考核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及针对性,对照成品质量,总结既定施工方案的应用效果,并根据实施情况、施工图纸、实际条件(现场条件、操作队伍的素质、质量目标、工期进度等),预见施工中将要发生的问题,完善施工方案。

  6、样板施工完毕后,由项目执行经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样板质量进行评定。一般在操作者自检合格后分别由施工员、质检员进行检查并评定质量等级,再由项目执行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鉴定通过。并请设计方、监理及业主参加鉴定,特殊项目还要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7、样板经鉴定通过后,方可应用于指导全面施工。

  (7)、工序报验检验制度

  1、每道工序经过班组内部自检、互检合格后,再由质检员组织下道工序的班组长进行检查、评定质量等级,并签字认可。

  2、施工员、质检员及各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过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的工序,方可通知业主、监理代表进行验收。

  3、关键工序必须由项目质检员检查合格,特殊过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知业主、监理代表进行验收。

  4、工序报验前,必须形成完善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质量检验资料及质量管理资料,各种资料应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签字齐全。

  5、针对业主、监理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完成并经质检员复检后报监理进行复验。

  6、上道工序未经业主、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8)、混凝土养护制度

  1、混凝土养护必须设专人负责。

  2、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在12h以内加以覆盖和浇水,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有足够的润湿状态,养护用水必须采用洁净的生活用水。

  3、混凝土养护期一般不少于七昼夜,掺有缓凝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养护不少于14d。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上方能上人操作。

  4、冬、夏季采用覆盖养护,当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薄膜时,可涂刷养护剂。

  5、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能浇水。当气温高于30℃时,混凝土的养护应采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养护。

  6、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薄膜内有冷凝水。

  7、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采取适当的控温措施。

  (9)、质量缺陷处理制度

  1、每道工序完成后,质检员应及时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质量

  缺陷必须上报项目质检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检员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查勘。

  2、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编制可行的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并报监理进行审批。

  3、由项目质检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定质量缺陷处理的负责人,严格按照质量缺陷处理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完成后报质检员进行复检。

  4、不得隐瞒工程质量缺陷或私自掩盖处理质量缺陷。

  5、对下道工序有影响的质量缺陷,必须经过处理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到工序。

  6、由项目质检员做好质量缺陷处理记录,并提交内业组归档。

  (10)、成品保护制度

  1、各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工程施工程序和施工操作技术规定,把好质量关,做到先地下后地面,先水电后装修,最大限度避免工程成品被污染、损坏。

  2、在职工中应经常进行爱护国家财产、爱护工程成品、爱护自己的辛勤劳动的教育,提高成品保护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对少数不遵守纪律的人,要进行监督和帮助教育。使工程成品不受到损坏,是每个职工应尽的职责。

  3、现场守卫人员要加强勤检查,勤巡回观察,进出口要临时加门上锁,控制交通要道,确保工程成品完好交工。

  4、明确各级成品保护责任,组织好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向班组贯彻好工程成品保护规定。

  5、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奖惩制度,对保护工程成品工作好的班组、职工进行奖励,对失职者、破坏者追究相应的责任。

  6、对容易被碰撞、堵塞、丢失部件等造成损坏难以补救的部位,应制定详细的防护计划措施,在现场加以标识,并设专职人员实施防护。

  7、各班组对本组工作面的工程成品均有保护责任,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成品被污染或损坏,而责任者又无法查清的情况,则由该区域施工的班组承担成品损坏的损失。

  (11)、不合格材料的退场管理制度

  1、材料进场验收时,对经检查初步确定为不合格的,由材料员做出标识、采取隔离措施,并做好记录,防止不合格材料在处置前被误用。

  2、由材料员、质检员对不合格材料进行评审,分析不合格品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确定不合格品等级,决定采取的处置方法。

  3、需返工或退换的材料,由材料员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置。返工后或已退换的材料由材料员、质检员组织重新验证,如仍不合格应再次处置。

  4、需报废的物资,由材料员办理报废手续,并立刻实施退场处置,避免误用到工程上。

  5、可降级或改为它用的的材料,必须向业主、监理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做出明显标识,审批不能通过的材料必须立刻实施退场处

  置。

  6、不能立刻退场,需在施工现场中等待审批、返工、退换或报废的材料,必须挂设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杜绝不合格材料被误用到工程上的现象发生。

  7、材料员应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结果做好记录,以备查证。

  (12)、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隐蔽工程由施工员自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员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监理(业主)组织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必须有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及班组长参加。

  2、检验批质量检验,由施工员组织自检,并签字评定后报项目质检员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报监理(业主)进行检验批验收。检验批验收必须有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及班组长参加。

  3、在各分部的分项工程完工后,由项目质检员组织自检,由项目质检员签字评定后报监理(业主)进行分项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必须有项目质检员、施工员参加。

  4、分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自检并签字评定后报公司技术质量部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报监理(业主)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必须有公司技术质量部、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参加。

  5、单位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组织自检并签字评定后报公司技术质量部进行复查,并由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监理(业主)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公司技术质量部、项

  目经理、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施工员参加。

  6、工程质量检验必须严格按照检验程序执行,各施工员不得在未经项目部相关部门复检的情况下擅自报监理(业主)进行验收。

  (13)、质量例会制度

  1、项目质量例会应定期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如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有较大的倒退趋势时,可增加召开质量研讨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方案。

  2、质量例会由项目执行经理主持召开,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组、内业组、施工员、班组长均应参加会议。

  3、质量例会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本周施工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送检结果,过程产品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正要求,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安全情况,下周的施工安排等。

  4、内业组应如实、详细的做好质量例会记录,与会人员均应签到。会议记录整理后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发至项目部各部门及各施工员。

  5、内业组应收集例会记录归档形成工程质量资料。

  (14)、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1、各施工员必须切实加强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混乱、未严格执行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的,视情况予以200~500元的罚款。

  2、按照要求完善落实各项质量管理、技术措施,防止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发生。发生质量缺陷的,视情况予以200~2000元的罚款;发生质量事故的,视情况予以2000~20000元的罚款;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及公司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3、对项目部及业主、监理、监督部门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必须按要求及时整改合格。没按时完成整改或复检结果仍不满足要求的,视情况予以200~500元的罚款。

  4、各施工员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工序报验检验制度及样板领先制度,加强质量检查,提高质量检验一次性合格率。每月质量检验总次数中一次性合格率低于80%的,视情况予以200~500元的罚款。

  5、贯彻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工长向劳务公司质检员、班组长交底时必须有项目部质检员参加。未认真执行技术交底制度的,视情况予以200~500元的罚款。

  6、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违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视情况予以200~500元的罚款。

  7、各施工员应按要求配合内业组形成完善的工程技术资料,做好施工日记及质检记录。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或者施工日记、质检记录不完善的,视情况予以200~500元的罚款。

篇五: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质量管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质量水平,树立良好

  社会形象,促进质量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质量方针:

  实施名牌战略、树立精品意识、满足业主需要、提高企业信

  誉。

  第三条、指导思想:

  坚决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建立健全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增

  强品牌意识,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

  第四条、质量目标:

  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不低于80%。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1、质量检查制度:

  1.

  质量检查内容有工程质量情况、质量制度执行情况、质量

  岗位责任落实情况、质量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资质水平情况、质量问题纠正情况等。

  2.

  工程部每月对项目工程进行实地质量检查,并通过上报的月度质量检查情况,掌握所有在建项目的质量情况;并且,每季度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并发布质量

  通报;平时不定期进行重点抽查或专项检查。

  3.

  每月对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将检查结果以及拍

  摄

  的工程照片,通过电脑网络上报。

  4.

  项目部至少每周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主要项目部管

  理人员和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工程现场质量检查和质量

  分析会,并将检查结果上报。

  5.

  质量检查依据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本着“质量为本、精益求精”的指导方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检查中严格把关,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

  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工程进度,加强对重点工序、重点部位

  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

  7.

  树立质量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设立质量监控公布

  栏,及时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对于偷工减料、违反操作规

  程的集体和个人处以罚款,同时张榜公布。

  8.

  加强对工程质量资料的检查,保证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及时。对质量资料不完善的部门和项目处以罚

  款,并限期整改。

  9.

  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

  期限内尽快纠正解决,并将现以纠正的证据,如整改后的照

  片,提交上级质量管理部门查验。

  5.2、施工组织编制审批程序

  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技术、经济文件。提高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质量,是实现科学管理,达到优质高产,降低消耗,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树立

  企业信

  誉的主要技术管理措施之一。

  2、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是公司

  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资

  料编制。

  3、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上级规

  定的技术法规,集团公司和工程总承包公司各项有关规章制

  度,达到科学地组织施工。

  (2)

  应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尽可能多创

  优良工程。

  (3)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尽可能采用先进施工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做好劳效,降低材料消耗,降低工程成本。

  4、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及要求

  (1)

  工程概况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特点、建设地点及环

  境特征、施工条件、项目管理特点及总体要求、施工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拟投入的最高人数和平均人

  数、分包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

  供应计划、施工程序、项目管理总体安排。

  (2)

  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流向

  和施工顺序、施工阶段划分、安全施工计划。

  (3)

  环境保护内容及方法。

  (4)

  施工进度计划应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

  进度计划。资源需求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劳动力需求计划、主要

  材料和周转材料需求计划、机械设备需求计划、预制品

  订货和需求计划、大型工具、器具需求计划。

  (5)

  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施工准备工作组

  织及时间安排、技术准备及编制质量计划、施工现场准备、作业队伍和管理人员的准备、物资准备、资金准备。

  (6)

  施工平面图应包括下列内容:施工平面图说明、施工

  平面图、施工平面图管理规划。

  (7)

  施工平面图应按现行制图标准和制度要求进行绘制。

  (8)

  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保证进度目

  标的措施、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保

  证成本目标的措施、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保护环境的措施、文明施工措施。

  (9)

  各类专项方案。

  5、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编审及实施

  (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公司主任工程师组织编

  制,经总承包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

  准。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开工前编制送审。主要或重点工

  程、结构复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未经批准不得开工。

  (3)

  施工活动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如因

  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引起施工组织设计较多的变更,应及时

  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后,才能执行。施

  工人员不得擅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

  (4)

  单位施工负责人,是组织实现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

  应组织施工班子和现场有关人员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并认真

  贯彻实施。在施工活动中应经常检查对照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因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而造成

  事故者,要追究个人责任。

  (5)

  水卫、电气、吊装和设备安装工程,由分包承建单位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纳入施工组织总设

  计。油漆装饰工程也应编写专题施工方案,包括新材料、新

  工艺的应用措施,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交总包单位,有关项目部应及时督促检查。

  5.3、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1、图纸会审是一项严肃和重要的技术管理工作。认真搞好

  图纸会审,对减少施工图中的差错,提高工程质量以及和技

  术、质量、安全管理,领会设计意图,保证按图顺利进行施

  工具有重要作用。

  2、图纸会审必须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一般由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参加会审。

  3、图纸会审之前,须由工程公司主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

  责人组织施工员、观测、预算、翻样等人员认真学习施工图

  纸,领会设计意图,并提出问题。

  4、一般工程图纸会审,工程公司主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

  责人,直接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员、预算员、翻样员、质量

  员等

  有关人员都必须参加,重大工程的图纸会审还必须有本

  公司技术处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5、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

  (1)

  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经济政策、质量标

  准和有关法规、规范、规程。

  (2)

  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条件,对安全施工有无影响。

  (3)

  推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说明

  及要求是否明确,能否保证施工质量。

  (4)

  建筑、结构及设备安装之间有无矛盾。

  (5)

  各种图纸中的轴线、尺寸、标高是否相符,图纸及说

  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

  (6)

  拟建建筑物的定位依据(坐标、方位和标高)是否标

  定、明了。

  (7)

  地质分析资料和地质剖面图是否一致和具有代表性,钻孔密度、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地基处理和基础设

  计有无问题。

  6、图纸会审的程序:

  (1)由建设单位确定会审时间、地点,通知设计、施工等

  有关单位参加,并主持会审会议。

  (2)

  会审时,首先由设计单位分工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3)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图纸中的疑问、意见或建议应逐条

  讨论研究,并取得一致意见。

  (4)

  对暂时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技术问题及需要设计另行

  补图的内容,应定入会审纪要,并注明商定的答复时间。

  (5)

  会审结束后,由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将会审纪要整理

  成文,交设计和建设单位校核并签字盖章后,由建设单位打

  印,分发各有关单位。

  (6)

  当工程规模大,进度紧或设计单位来不及将图纸全部

  出齐时,可采取基础和上部结构、装修分阶段会审。

  7、图纸会审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

  8、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应由文件改更提出人或文件更改

  提出部门负责人书面说明更改的原因。

  9、文件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发出后,由资料员将文件更

  改通知书办理受控手续、按原发放登记表的名单发放原文件

  的持有人,持有人收到更改文件后,在原文件中用钢笔或圆

  珠笔作出明显标识或换页,注明更改生效日期。并将更改通

  知单附后。

  10、工程设计变更和联系单经多次修改或大幅度修改后应进

  行换版,原版次文件作废,换版文件应由资料员按“文件发

  放登记表”的记载,将各人的作废文件收回并记录封存,资

  料员填写“文件销毁审批表”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

  统一销毁,需做保留用的作废文件、本单位资料员加盖“保

  留资料”印章后方可留用。

  11、重要的部位或有重大的设计变更的应要有审图机构的审

  图章。

  5.4、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步骤,其目的是使参加

  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

  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

  更好地组织施工。

  2、技术交底的时间要求

  (1)

  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图纸综合会审的基础上进

  行。

  (2)

  技术交底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前进行,并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不得后补。

  3、技术交底的形式应以书面形式,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

  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底签字手续,并及时归档。

  4、技术交底程序

  (1)技术交底应由工程公司技术负责人或单位工程技术负

  责人、施工员向承担施工任务的下属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技

  术交底。

  (2)

  技术交底的末端是直接带班工人作业的班组长,班组

  长应以身作则,带领工人进行正确作业。

  (3)分部、分项的技术交底内容完成后应进行讲评,作业

  过程中班组长要随时检查,确保交底内容落到实处。

  5、技术交底内容

  (1)

  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序)

  工程技术交底。

  (2)

  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组织交底一并进行。

  (3)

  分部分项(工序)的技术交底内容包括:作业条件、施工准备、工艺操作流程、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成品保护以及需要交底的其他事项(如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

  方法、操作要点、质量通病预防等)。

  6、技术交底的实施和要求

  (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者应当督促其下一级的实施人员

  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交底,并形成书面材料由编写者签

  发。

  (2)

  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实际,编写施工方案,并向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交底。

  (3)

  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进

  度,结合工作特点和班组情况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班组长进

  行技术交底,切忌照抄照搬。

  (4)

  技术交底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措施有针对

  性、技术先进、详略得当、结合实际。

  5.5、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1、材料采购必须有采购计划,其计划明确注明所采购材料

  的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要求。

  2、采购材料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要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产品

  使用说明书,对一些重要产品、新产品须有省级以上颁发的推荐准用证书。

  3、材料质量合格证等资料必须同材料一同进现场,单位工

  程技术负责人应对合格证逐一检验,对国家、省规定的双控

  产品必

  须按规定取样送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对国家、省

  规定的双控产品必须按规定取样送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施工前出数据,防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上。

  4、材料保管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库内材料按品种、类别分

  规格摆放,库外材料要选择地势高、通风干燥的场地存放,要做到下垫、上盖、堆放整齐。

  5、对超出有效期或有异议的产品应及时送往检测单位检

  验。

  6、采购、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要层层追究责任,并给予经

  济处罚。

  5.6、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1、根据合同规定的范围、权利、职责和义务,对合同范围

  内的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组织施工,并保证安全、质量和

  进度。

  2、分包合同中各项条款和附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

  当地政府所制定颁发的质量要求和规定,并应详尽地与分包

  交底。

  3、建立调度会、分析会、交底会和检查考核制度,并建立

  资料档案制。

  4、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业主及监理批准的“施工

  大纲”、“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在总

  承包“自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的“专检”,并按照监理的要求予以整改。

  5、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分包施工单位予以检验,确保产

  品达到优良等级。总承包商对整个工程产品质量负有最终责

  任,任

  何分包单位工作的失职、失误均视为总承包商的工作

  失误,杜绝现场施工分包单位不服从监理工作的现象发生,使监理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执行。

  6、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的设备、材料、器具均向

  监理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应按规定使用前需进行化验

  验测,递交检测结果报告。

  7、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验的质量,严格执行“上道工序

  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

  8、对分包单位的协调

  (1)责成分包单位所使用、选用的设备、材料必须在事前

  征得业主代表和总承包的审定,严禁擅自代用材料和使用劣

  质材料。

  (2)

  责成各分包单位严格按施工总进度和施工大纲,编制

  实施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建立质保体系,确保大纲所

  规定的总目标的实现。

  (3)

  以各个指令,组织指挥各分包单位科学合理地进行作

  业生产,协调施工中所产生的各类矛盾,以合同中明确的责

  任,来追究各方的失责,尽可能地减少、降低施工中出现的责任模糊和推诿扯皮现象,而贻误工作。

  (4)

  加强对分包单位的教育,提请分包单位增强对产品的保护工作,做到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负责,完工产品对业主

  负责,使产品不污、不损。

  (5)

  定期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奖优罚劣。

  5.7、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单位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的重

  要手段,为健全和符合标准、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隐蔽工程划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前一道工

  序没进行验收,后一道工序严禁施工。

  2、隐蔽工程验收必须有三方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重要工序部位必须有设计单位、勘察等单

  位参加验收,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应完整保存隐检验收记录,以备验收和备案检查。

  5.8、质量验收评定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规范规定进行质量验

  收评定。

  2、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人员、班组自检员参加进行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

  上报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定。

  3、分部工程质量由公司技术科组织,项目经理、技术员、班组自检员参加进行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并报总监

  理工程师验核。其中地基和基础、主体分部质量由公司技术

  经理组织进行评定验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验核。常州市质

  量监督站备案。

  4、单位工程由几个分包单位施工时,总包单位负责工程质

  量验

  评工作。

  5.9、样板引路制度:

  1、施工全过程实行“样板操作法”。

  2、施工前向操作者进行技术交底,使其明确质量等级标

  准。

  3、主体施工首先施工的为样板达标层,首层完工后,经项

  目经理、技术员验核达标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4、外装饰先做样板墙,经技术负责人和质检人员认定符合

  预定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全面施工。

  5、内装饰饰先做样板单元,经检查达标后,方可进行大面

  积施工。

  6、暖卫、电气工程先做样板活(样板件),达标后按照样

  板施工。

  7、优良以上质量等级的样板,须经企业技术质量部门认定

  后方可施工。

  5.10、施工挂牌制度:

  1、施工班组要做到“四定”,定人、定岗、定施工部位、定

  质量标准。用“四定”考核每个人的工作质量。

  2、将操作者姓名、检查数据上墙,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对重点施工部位建立操作者档案,记录操作部位、操作

  者姓名、质量状况等。由技术员填写、质量部门认定,存档

  保存。

  4、单位工程竣工后,在明显部位镶嵌永久性大理石竣工

  牌。

  5.11、过程三检制度:

  1、工程质量检查施工班组做到天天检,专职质检员做到项

  项检,公司质量科做到栋栋检。

  2、施工操作者应对自身的操作质量负责,对当日完工的产品

  进行自检,施工班组对当日完成的项目互检,并认真填写自

  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确保质量。

  3、上道工序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工序间交接检验,验收

  合格后上报监理验收,监理签字认定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

  序施工。

  4、分项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分

  项工程检查评定,质检员核定质量等级。并上报监理验收,监

  理签字认定合格后生效。

  5.12、质量例会制度

  1、制订质量例会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

  理,保证施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施工质量的提高。2、质量

  例会应以项目工程为单位,项目经理部每周召开一次。

  3、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主持,施工员、材料员、质监员、安全员、各班组长、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如涉及重大

  问题的决策,可邀请公司有关人员、监理单位等参加会议。

  4、质量例会的内容应包括:通报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计划执

  行情况、工程施工质量情况、质量问题的原因、处理方法和

  预防措施、推广交流新的施工方法、对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布

  置等内容。

  5、全会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

  同观

  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

  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6、质量例会必须安排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逐条整

  理,形成会议纪要,归入工程管理档案。

  7、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议秘密,在会

  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露会议内容,影响决定

  的实施。

  5.13、质量否决制度:

  1、不合格的标识和隔离,凡自行采购或业主提供或委托加

  工的产品,经检验和试验发现不合格时,检验、试验人员会

  同材料保管员对不合格品做出标识,采取封存或隔离措施,防止误用,同时对不合格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

  号,涉及的范围和数量等情况作出记录,并报告材料员和分

  管领导。

  2、不合格品的处置,进货不合格品一般做拒收、退货处理,材料员和施工员做好记录和标识。

  3、操作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操作者在发现不合格品时,应立即返修至合格,不能返修或返修困难以及构成质量事故

  的,应立即由组长向质检员或施工员汇报,停止本工序施工,作好标识等候处理,在未作出处置决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施工。

  4、事故处理后,应以书面形式或报告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

  理情况。

  5.14、计量管理制度

  1、单位计量员负责本处所有计量器材的鉴定、督促及管理

  工作;

  2、现场计量器具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他人不得

  随意动用,以免造成人为损坏;

  3、损坏的计量器必须及时申报修理调换,不得带病工作;

  4、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校对、鉴定;严禁使用未经校对过

  的量具;

  5、计量器具未经领导许可不得擅自转借;

  6、计量工具要建立台帐。

  5.15、质量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为确保质量体系能有效运行,对文件记录、管理能做出有效

  反应制定如下制度:

  1、文件按要求进行分类并编号:1)质量体系文件2)项

  目质量计划3)技术文件4)外部文件5)来自顾客的文件6)

  合同文件。

  2、文件的编写和审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文

  件由工地技术负责人编写、报请公司总工批准。

  3、文件的发放:由资料员填写文件发放审领审批表,经文

  件管理部门领导同意,按发放范围发放(工程队转发公司文

  件时只需按要求发放即可不填审领审批表)。

  4、文件的领用需在“文件发放登记表”签名领取。

  5、工程队资料员填写好收文登记表,将收到的各类文件进

  行登记和编号。

  6、文件的变更,文件需要更改时,应文件更改人书面说明

  更改

  的原因。

  7、文件的换版和作废:文件经多次修改或大幅度修改进行

  换版或作废,资料员按“文件发放登记表”收回作废文件统

  一销毁。

  8、文件的管理:

  1)临时借阅的文件,需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资料

  员填好借阅登记“原版文件不得外借”2)资料员每季度全

  面检查各类在用文件的有效性,核查各使用者手中的文件,及时收回公司调职人员手中的有关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5.16、成品保护制度:

  1、应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的成品保护措施,工序

  交接时,应对上一道工序成品进行检查成品是否完好。若在

  下一道施工中损坏上一道工序成品,则由下一道工序无条件

  修复。

  2、加强现场保安工作、非施工人员不许进入现场,以防人

  为有意破坏。

  3、I级成品保护必须在施工计划中作出安排、消除一切不利

  于成品保护的因素措施,在实施中应定期检查,修正和完善,确保零的缺陷。

  4、土建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对安装预留(埋)的管线、孔洞

  应加以保护,严禁人为地堵埋等野蛮行为发生,否则给予

  500-1000的罚款。

  5、项目负责人对土建、安装要经常协调,在作业时对成品

  采取

  相应保护措施。

  6、因需要在室内,外局部进一步进行清扫,除污或进行其

  他项目作业时,不得产生可观性粉尘、烟雾、水渍、液痕。

  不得损及装饰面和固定设备设施。

  7、进入现场内部人员的机具材料应按指定区域停放,严禁

  随墙(建筑物)顺靠和停放,以免损坏装饰面。

  8、材料构件(包括施工机具)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碰撞

  装饰面和固定设备。

  5.17、培训上岗制度:

  为了提高各类人员素质和技能,使各类人员具有与岗位所需

  的知识,资格和技能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要求,实行持证上

  岗,特制定以下制度:

  1、对所有从事对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进行技能培

  训。

  2、特殊工种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报请公司制定管理人员

  的培训计划和现场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复审计划。

  3、根据劳动力安排做好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对技术或技能、管理职能、特殊技术或操作技能人

  员的质量意识“三新”技术要经常及时的向施工人员在业余

  时间进行培训。

  5、培训档案上报公司作为晋级、评审职称的依

  据。

  5.18、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

  抽取试验品的过程:送样是指取样后好试样《现场移交经有

  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取样和送样是工程质量检

  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

  性。

  1、取样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取样证。

  2、每批材料到场后及时在监理的见证下按规范要求取

  样。3、砼或砂浆试块的制作在监理的见证下随机取样。

  4、取好的样品在监理的陪同时及时送至有检测资格的单位

  进行检测,获得合格的数

  据报告后通知现场使用。

  5、未经取样合格的钢材、水泥、焊接件等一律不得使用于

  工程上。

  6、见证取样的材料经检测合格后,应报监理工程师认定,在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

  方可使用。

  5.19、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1、操作者在发现不合格品时,应立即返修至合格,不能

  返修或返修困难以及构成质量事故的,应立即由组长向质检

  员或施工员汇报,停止本工序施工,做好标识等候处理。

  2、施工员或质检员在发现工程质量事故时,作好情况记录

  明确部们,范围并对严重程度作初步判断,并应立即报告项

  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等候处理,并做好标识,在未作出处置

  决定前不

  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员或质检员在发现轻微工程质量事故时,立即召集

  有关施工班组长对工程质量事故作出评估,确定返工或返修

  的方法,并上报工程项目部。

  4、对于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由项目负责人召集施工、质检、材料,设备等责任人对事故进行调查,审议,以确定其范围,严重程度,处置方案等。

  5、处置方案应由与会各方,施工单位,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共同解决。

  6、事故处理后,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情况包括内容:事故基本情况、原因分析、责任分析、经济

  损失、工程返工、返修措施及效果、对责任者的处理、应汲

  取的教训,预防措施等。

  5.20、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质量问题指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检验

  批、分部(分项)达不到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或既定

  质量目标的问题。

  2、按公司程序文件《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质量问题可划

  分为严重不合格品、一般不合格品、轻微不合格品。

  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有关规

  定,出现质量问题,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

  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

  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

  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

  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

  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

  件进行验收。

  (5)

  通过反修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

  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4、处理程序

  (1)

  对严重不合格品,必须上报生产管理部、总工办,由

  生产管理部、总工办予以评审,提出处理措施,经集团公司

  总工程师批准后,限期处置,跟踪复查。

  (2)

  一般不合格品由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审,并

  提出处理措施,经工程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限期处置,跟踪复查。

  (3)

  轻微不合格品,现场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有权按

  规范或标准处置,出具整改通知单,要求项目部人员或生产

  班组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做好闭合记录。

  5、对于质量问题的出现、调查、处理、复检,要做好书面

  记录。

  5.21、质量保修与质量回访制度

  一、保修

  1、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项目部组织成立保修专业小组,挑选各工种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素质、认真负责、遵纪守

  法的人员),由各工种项目负责担任组长,在规定的保修期

  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接到甲方通知及时

  到场进行检查保修。为业主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同时不损失

  业主的财物。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期: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

  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

  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

  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①民用和公共建筑土建主体实行责任终身制,其中屋面防

  水五年;

  ②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为二年;

  ③供热和供冷为二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工程为一年。

  3、保修范围的主要方面:屋面、地下室、外墙、阳台、厕

  所、浴室、卫生间及厨房等处渗水、漏水;各种管道渗水、漏水、漏气;通风孔和烟道堵塞;水泥地面大面积起砂、裂

  缝、空鼓;墙面抹灰大面积起泡、空鼓、脆落;暖气局部不

  热、接口不严、渗漏,以及其他使用功能不正常的部位。

  4、凡是由于用户不当使用而造成建筑物功能不良或者损坏

  者,不属于保修范围;凡属由于工业产品质量发生的问题,也不属于保修范围,做到帮助用户进行修理,费用由用户负

  责。

  5、如果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可由用户提出修改

  方案,或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方案,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处

  理返修,费用由用户负责。

  6、在保修期内,不论是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还是使用单位

  反映的问题,凡属于施工质量而影响使用时,施工单位必须

  尽快派人前往检查,并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做出鉴定,提出修

  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修理完毕后,要在

  保修证书的“保修记录”栏内作好记录,并经建设单位验收

  签字,表示修理工作完结。

  二、回访

  回访的目的是服务,即售后服务。了解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后

  建筑产品的使用效果如何,还存在什么问题,同时提供服务

  并吸取教训。总结施工经验,提高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水

  平。

  回访由项目经理组织,由施工、技术、质量及有关方面人员

  组成回访小组,必要时还可邀请相应的科研人员参加。回访

  通常采取由建设单位组织座谈会或意见听取会的形式进行,以了解建筑实物使用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在会上要听取各

  方面的使用意见,认真记录存在的问题,并查看现场实况,写出回访记录或回访纪要。

  1、设立用户意见箱。每一幢号内设立用户意见箱,用户对

  该幢号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和要求,用书面形式投在箱内,项

  目部定

  期开箱检查,根据意见书进行回访。

  2、季节性回访。雨季时访屋面、墙面的防水情况,冬季回

  访锅炉及采暖系统情况。

  3、技术性回访。主要了解施工中所采取的新材料、新技

  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后的效果。

  4、保修期满前的回访。即在保修期满时对用户进行回访,了解交工以来的工程质量和设备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力量维修。同时提醒用户注意建筑物及设备的维修和使用,对今后的使用提出建议。

  织

  并

篇六: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完整版)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完整版)1一、为加强我公司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由20__年9月9日起实行。

  二、本公司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之质量管理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具体负责部门为工程技术部,其他部门进行配合。

  三、本公司安防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2.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3.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4.系统维护及维修保养的质量管理。

  四、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1.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2.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3.设计前业务人员应该提交尽可能详尽的设计委托书,使得设计人员清楚明白用户的需求、现场条件以及设计目标。有可能的情况下,还应与设计人员一起实地考察现场,与用户深入沟通,确保设计的工程方案可以达到用户的要求。

  4.设计人员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系统方案,必须符合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可以达到国定相关规定的检验要求。

  5.设计的方案中,选用的专业器材必须是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五、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1.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所代物资的资质证明、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价格、功能、质量等有关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采购部必须确保采购的器材与材料符合工程需要,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技防工程专用的专业器材必须选用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合格产品。

  3.工程技术部必须对采购回来的器材和设备进行质量把关,对主机等关键设备必须要检查合格后才能送往工地现场调试。

  4.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按质、按时、按期采购材料设备,保障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做到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并保证真实、齐全、完整与工程施工同步。

  六、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1.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开工前,设计人员必须将技术交底卡提

  前交给施工班组的负责人,明确相关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308—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74—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0—安全防范工程费用预算编制办法

  ga/t36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269—黑白可视对讲系统

  ga/t72—1994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ga38—__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b/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3.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4.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狠抓工程质量,落实设计方案中的各项质量要求,以确保没有工程质量隐患。

  5.所有线材及材料必须经过现场检测后才能入管布线,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有故障隐患的材料绝对不可以勉强使用。

  6.布线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检测后才可以通电试机。不能

  通过检测的必须找出原因,排除后才能通电试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完整版)2情况。

  义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图纸审查制度,保证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和施工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认定规则》(下简称《规则》)和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

  1.工程设计阶段,应按照《规则》编制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并进行认定。

  2.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抗震超限审查文件、装配式建筑认定意见、实施方案等作为审查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规则》要求。

  3、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涉及装配式建筑认定、结构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变更时,必须送审图机构重新审查确认。

  (四)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工程造价中按规定确保足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装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缺乏定额等计价依据时,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合同清单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合理的费用。

  (五)当工程实体结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时,检测单位须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上报质监机构。建设单位须组织

  相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6条的规定处理。

  (六)建设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验收制度并参与首次验收。

  1.对每种类型的样板预制构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生产。

  首批预制构件验收内容包括:

  (1)预制构件外观、尺寸符合规范要求;

  (2)预留钢筋定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规范要求;

  (4)各种预埋件、预埋套管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5)预埋管线、线盒符合设计要求;

  (6)预埋窗框或钢附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7)预制构件、预埋窗框成品保护措施完善;

  2.建设单位应协调监理、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出厂检验和进场验收制度。

  预制构件出厂、进场验收,应按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执行,监理和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职责。

  (七)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模板验收制度

  铝模板等装配式模板在工厂生产完成后,须进行整层试拼装,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运到现场安装。

  (八)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制度。

  1.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下部结构的预留、预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标准层结构施工。

  2.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浇筑混凝土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重点检查预制构件安装和连接节点、工具式模板安装等。

  3.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拆模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结构验收,对工程设计、施工进行阶段性总结和改进,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装配式结构、装配式内墙板、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应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建立样板先行制度。

  5.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首层结构验收、样板先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及时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

  6.装配式建筑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行预制构件生产加工。

  (四)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预制构件、装配式结构、施工样板质量验收,对构件生产和装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设计单位需特别关注首批预制构件验收、首层装配式构件安装、装配式模板验收等关键节点的质量验收工作。

  (五)设计单位应提出对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节点如起重吊运、安装就位等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接头强度工艺性检验。

  3.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及其他重要检验报告等。

  (四)监理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施工安装过程进行监理:

  1.组织施工单位、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进行质量验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员及安装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3.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

  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五)监理单位必须逐层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要求进行施工时,监理单位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责令其限时整改,拒不整改则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六)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监理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模板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并在现场设工具式模板拼装样板。

  (四)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生产、运输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并配合监理单位实施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驻厂监理。

  施工单位在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视检查,对构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随机抽检。

  (五)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场内运输、存放、安装,以及外围护接缝处密封防水、机电管线安装、装配式内墙板安装、集成式卫生间安装、装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关键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请监理审批,并严格按照施工图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装配式专项施工方案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构件进场检查、吊装、定位校准、节点连接、防水、混凝土现浇、机具设备配置、首件样板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应包括预制构件堆放、吊装、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作业辅助设施的搭设、构件安装的临时支撑体系的搭设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质量负主要监督责任,建立健全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检验制度:

  1.会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监理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包含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外观质量等,未经进场验收或进场验收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严禁使用。

  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每批预制构件全数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构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等的预留预埋,同时还须复核预制构件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包括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检验报告、灌浆套筒型式检验报告、连接接头抗拉强度检验报告、预制构件性能检验报告、吊点的隐蔽验收记录等相关内容。

  2.对预制构件钢筋连接灌浆作业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保证灌浆质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档记录资料及影像记录资料。

  施工单位应安排质检员对灌浆作业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管,确保按施工方案实施,并在记录资料上签字确认。

  3.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自检、评定,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和检验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装配式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及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标准、规定,司机、指挥、司索均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预制构件安装、灌浆、预埋等作业人员须经施工单位培训上岗。

  施工单位应对构件吊装进行施工验算,每次吊装前安全员均应检查吊装钢丝绳、吊具、吊装预埋件,发现问题立即更换。非吊装作业人员应撤离吊装区域,并配备足够的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在项目经理签发吊装令后方可吊装。正式吊装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作业。

  (八)装配式建筑工程实施前,应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及与其配套的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技术论证,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

  认,再经监理审批后实施,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预制构件吊装施工方案。

  (三)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堆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并根据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四)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对检查合格的预制构件进行标识,标识不全的预制构件不得出厂,出厂的预制构件应提供相应的、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五)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配合驻厂监理和施工监理的各项工作。

  (六)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交材料检验报告、生产过程验收资料、预制构件合格证明等相关质量保证资料。

  (七)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的专项安全保证措施。生产吊运设备应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定期复检,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倾覆措施。同时,预制构件存放和吊运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并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前,需对灌浆料的强度、微膨胀性、流动度等指标进行检测。钢筋连接套筒灌浆实施过程中,同一规格每1000个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且不超过3个自然层,应采用预制构件厂提供的灌浆端未进行连接的3个套筒,按照现场所采用的灌浆工艺流程,在施工现场制作3个钢筋对中连接接头平行试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第3.2.2条的相关规定。施工中检查套筒中连接钢筋的位置和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加强全过程质量监控,灌浆施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预制构件尺寸偏差检验数量:同一类型的构件,不超过100个为一批,每批应抽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3个。

  装配式结构施工后,预制构件位置、尺寸偏差检测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层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dbj15—107)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对于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和施工安全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分析原因,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一步扩大检查检测范围;对于经确认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理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完整版)3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

  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的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

  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工程质量好与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建成及使用时期长,只有合乎质量标准,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结合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数理统计,满足社会需要。

  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把质量问题消灭在它的形成过程中,工程质量好与坏,以预防为主,手续完整。并以全过程多环节致力于质量的提高。这就是要把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以事后检查把关为主变为预防、改正为主,组织施工要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从管结果变为管因素,把影响质量的诸因素查找出来,发动全员、全过程、多部门参加,依靠科学理论、程序、方法,参加施工人员均不应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使工程建设全过程都处于受控制状态。

  三、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由工程承包者以及相应的工程设计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由于材料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则由,材料的生产者以及材料的购买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据《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

  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完整版)4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办法

  工程文件包括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甲方、乙方、监理公司、设计方来往文件;工程使用材料质量证明;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安全检验记录;施工中执行的相关的国家规范、标准、技术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指令;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等,这些文件是工程施工重要依据和质量情况的真实反映。

  项目部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工程文件管理员(资料员、安全员),及时收集、记录、归类、登记发放、归档。

  一、资料员对项目部使用的相关的国家规范、标准、技术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指令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进行统一管理和保管,执行使(借)用审批程序。

  二、图纸:在施工前应把所的修改变更在图纸上进行标明或更换新改的施工图,图纸使用人员在施工图纸出现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模糊的,必须及时向资料员申请更新。

  三、施工前的各种技术、安全交底,经各班组签字确认后,由资料收集归档。

  四、甲方、乙方、监理公司、设计公司来往文件,资料员经

  确认后,及时转送到相关的管理人员手中,并做好文件发放登记。

  五、采购资料:每批材料进场,资料员必须向厂家索取该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向监理公司申报,办理准许使用手续。质检员对进行材料进行取样送检,检验结果交由资料员保管。

  六、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检查记录,质检员严格按gbj301―9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如实对质量情况进行记录,并交监理公司确认后,由资料员归档。

  七、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部门、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种安全检查记录,应归时归档,并对存在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处理进行归档。安全员严格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评定,并记录归档。

  八、工程满足竣工要求时,由项目经理组织公司、项目部有关人员按gb50300―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进行最终评定,资料员对需归档的质量、安全文件进行整理,整理后送业主、质监站、监理公司核查。保证验收前所有工程归档资料符合归案要求,配合竣工验收工作。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完整版)51、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质量保证措施

  2.1强化质量意识,认真贯彻落实"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按设计图纸,现行施工规范、规则,以及业主的特殊技术要求、监理工程师现场指示组织施工,把创优工作贯彻到施工生产全过程,确保工程质量。

  2.2建立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全面质量活动,并根据施工中的难点和工艺要求,对出现的缺点和通病,开展qc小组活动,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2.3加强工序质量控制,严格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组织生产,按规定制定各工序、各环节的操作标准、工艺标准、检查标准,对工序标准执行情况作好记录,使各工序衔接有序并实现可追溯性。

  2.4强化工程管理,落实技术责任制,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做好技术交底。

  2.5做好工程测量、试验及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测量双检和复核制度,确保路基中线,路基标高,大桥的中线与标高等测量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并填制相应的竣工表格。

  2.6特殊工种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并接受岗前培训教育。

  2.7强化计量工作,严把计量关,对所有采用的计量器具按规定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完整

  版)6(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基本要求:

  ①参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技术员、质检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相关规范标准。

  ②主要工序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道、电气、起重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有相应的资格。

  ③各施工队必须配备责任心强、熟悉本专业技术的质检员。质检员工作上对口项目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接受项目质检员的指导和监督。

  (二)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按照分项工程的重要程度、部位,分为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和项目验收,以及业主(或其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评定共四级。在新版“验标”中对关键的分项工程还增加了业主质检站监督即第五级。

  (1)工程质量的分级验收方法:

  ①班组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所有分项工程完工后均要进行自检,发现不符合图纸和标准要求的问题,立即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时做好自检记录,根据该分项的验收等级,进行相应等级的验收。

  ②施工队复检:经施工队复检的是二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

  员根据自检记录对该分项进行复检,确认无误后,整理正式的记录保存。

  ③项目部质检员验收:经项目质检员验收的是三级验收项目,分项工程完成后,在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的基础上,施工队质检员提交复检记录交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对该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的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④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验收的项目分为四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员在复检后,提交记录给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评定记录,并办理签证后保存。

  ⑤经质检站(技术监督局)验收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质检员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同时通知其他各级验收人员共同到现场验收、监督,并共同评定质量等级。

  ⑥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检的工序或部位。特别应引起注意和重视的是,所有的隐蔽工程全部要经过四级验收检查。须隐蔽的工程,经施工队检查合格后,应提前将记录报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

  ⑤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四)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①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②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

  ③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④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⑤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⑥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五)原材料进厂的质量验收:

  ①物质供应部门采购的用于工程建设的各种材料,如钢材及其他材料的质量必须是合格的,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保书原件,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②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有关检验要求和抽检比例进行抽查复

  检,并出具复检报告,复检不合格的材料必须退货,严禁用于工程。合格材料与待检材料应挂标识牌进行区别。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材料:

  通过执行进场检验制做到:

  1.杜绝小厂水泥、立窑水泥、无准用证水泥进场。

  2.进口钢筋必须进行化学分析。

  3.砌块、瓷砖、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合格证。

  二、施工:

  在抓质量分解目标落实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隐检制:根据进度安排预检、隐检计划,进行预检、隐检程序。办理预检、隐检手续,并及时履行签字归案。

  2.三检制:按工序,分部、分项落实三级检查控制,重点抓住工序跟踪检查,把优质优价、奖优罚劣及时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头。

  3.样板制:以样板指路,用样板交底,按样板验收,执行好样板工序、样板段、样板区的施工管理细则。

  4.岗位责任制:按质量目标分解,将质量责任层层挂牌,层层落实到人头,形成优质精品竞赛气氛,质量管理工程师行使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罚权。

  三、协调措施

  执行现场例会制度,明确专业的施工顺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关系及质量责任,加强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时解决前后工种间的矛盾和问题,避免扯皮、返工现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在现场成立一个车辆、机械调度室,确保车辆、机械及时到位作业,加强维修保养,确保同时参与作业的车辆、机械数量满足施工需要。加强现场车辆的指挥调度,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场地内道路畅通无阻。

  四、外监

  主动虚心接受地盘监理、业主、质检总站及设计院等各方面的指导和意见,从严自我要求,实施超前预控,坚决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完整版)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改进的要求,又要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2)以质量管理方针为框架的原则。紧紧围绕质量管理方针展开,既不要超出方针的范围,又要保证方针在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和实现顾客要求,确保顾客满意的宗旨不落空。

  (3)全面性原则。应包含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全部内容。

  (4)层次性原则。在各个职能部门及其专业线和各个层次上进行展开,直至操作层,下层保上层,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保公司。

  (5)可测量性原则。质量管理目标要量化,切忌定性不定量。

  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适用、可靠的建筑成果。以高质量的建筑产品和服务达到用户的完全满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支拥有德才兼备、训练有素的管理人才。保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营造适宜的生产环境。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

  7、负责审签公司各类文件。

  标工作。

  6、依据招投标文件和会议纪要审核施工合同。

  7、负责审核工程开、竣工报告,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作。

  8、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审核技术变更、变更签证技术管理工作。

  9、负责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及专业施工队伍生产安排和施工进度的管控。

  10、配合监理公司对现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11、参与各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组织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12、负责对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的审核工作。

  13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之间及公司各部门、涉外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配合协调工作。

  14、定期组织及召开指挥部人员工作会议,布置检查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

  15、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备案,并配合核算中心办理竣工结算。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地方政府有关建筑安装的行政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文件指标。

  3、负责对本专业工程和专业分包队伍进行生产安排和施工管理控制。

  4、熟悉施工合同,熟悉设计图纸和规范,审核图纸设计的各项功能。

  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参与技术资料上报和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地基验槽、深基坑论证工作。

  6、依据合同负责各参建单位之间工作关系协调、工作相互配合,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7、参与施工现场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参与重要材料、构配件的现场取样、验收、复查工作。

  8、配合监理公司对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专业人员负责编制专业分包项目以及特殊要求工艺的技术交底。

  10、参与每周监理例会,处理施工中协调组织工作。

  11、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归

  档。

  12、认真审核工程签证单,合理签证。参与变更领导小组的现场实际工程量确认过程。

  13、协助核算中心办理工程款支付工作。

  14、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5、负责文件的收发及归档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及付款计划审批表的编制。

  6、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款支付资料。

  7、定期协助财务、审计核稽部核对往来账款。

  5、负责对公司的各大项目的决策提供政策咨询,并对本部门出具的咨询意见负责。

  6、负责供水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预决算、协调进场施工、以及工程验收工作。

  7、负责用电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预决算、协调进场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计量安装通电的工作。

  8、负责供暖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合同签订、费用结算、施工碰接工作。

  9、负责排污位置确定、项目申报、费用结算、碰接工作。

  10、负责图纸在消防部门的备案、审核、验收工作。

  11、负责装饰装潢工程图纸在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和开竣工手续。

  12、负责项目天然气、弱电工作的图纸审查、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对外协调工作。

  13、负责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量的签证、组织验收、预决算工作。

  14、负责各公司工程在市政、环保、环卫方面的前期协调工作。

  15、负责相关业务单位的对外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工作。

  1、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的工作流程。

  2、负责水、电、暖、气、消防、市政、绿化、弱电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合同签订、费用结算、施工协调、工程验收。

  3、负责装饰装潢工程图纸的消防审核和开竣工手续的办理。

  4、负责各公司对外业务的协调工作。

  5、负责相关业务部门的政策咨询工作。

  录,报送集团企管处人力资源部。

  2、负责车辆调派使用及相关信息档案,及时反馈车辆使用管理情况。

  3、负责文件收发收签手续,负责档案管理。

  4、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申请、收签发放登记工作。

  5、配合集团新闻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6、负责建立被考核人员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各项会议组织安排工作。

  8、协调后勤保障、接待服务工作。

  9、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划和年计划工作。

  8、负责与相关公司及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9、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和考评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做好维修工作季度总结和年度总结。

  11、监督本部门员工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12、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值,是工程满足社会所必需具备的质量特征。它体现在工程的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五个方面。

  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如有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发生需启用三级应急预案,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需启用二级应急预案,死亡事故发生需启用一级应急预案。

  4、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复查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

  5、确保事故处理期间的安全。

  4、有关工程质量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完整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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