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要求,结合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安排,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建立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总体目标,结合《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安徽省饮水型氟超标地方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规划建设任务,明确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目标任务为:一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巩固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成果,及时解决动态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二是实施饮水型氟超标改水工程,解决剩余254个行政村、77.18万人口的饮水型氟超标问题。
二、建设内容
(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期间分县省级以上投资控制规模已经皖发改农经〔2017〕636号文明确,实行总量控制。各地分县“十三五”期间控制规模扣除2016-2019年已下达的省级以上资金即为2020年度省级以上投资剩余控制规模;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贫困革命老区县省级补助资金提高10%(2019已总体安排);2020年度预估将分解切块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省级补助资金4.03亿元(中央补助资金已于2019年提前下达完成)。各市、县(市、区)根据经批准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等,结合自身实际,在完成省级下达计划任务基础上,可自行提高2020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和投资规模。巩固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标准偏低、规模偏小、水质不达标的农村水厂进行改造、配套、升级、联网,完善供水工程水质净化设备、消毒设施配备,建设规模水厂设立水质化验室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二)饮水型氟超标改水工程。根据《安徽省饮水型氟超标地方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于已纳入“十三五”农饮巩固提升规划内的投资,按原有渠道筹措。对于未纳入“十三五”农饮巩固提升规划的投资,除继续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外,不足部分由省级以下资金兜底落实。2020年有氟超标改水任务共8个县区,通过水源置换、水质净化处理等措施,按时完成全省剩余的254个行政村、77.18万饮水型氟超标改水任务。
三、实施步骤
(一)提前开展前期工作。各地按照规划年度建设内容,及早做好项目设计、审批、投资计划下达、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应由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对新建或改扩建日供水1000吨或10000人以上的规模水厂应编制初步设计,由市级水利部门审批;对规模以下水厂、管网延伸等工程应打捆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由县级水利部门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后,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二)规范开展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工程施工必须依据经审批的实
施方案,严格项目管理,杜绝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在实施过程中,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模式。所需管材、供水、机电和消毒设备等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质量;建设资金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工程建设前和建成后都要进行水质化验,同时必须安装消毒设备且确保正常使用,保证水质达到农村饮水安全标准。精心组织工程实施,严格控制时间节点,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及时开展工程验收。项目建成后,各地要按照《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皖水农函〔2014〕683号)要求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对于规模水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可按年度实行集中验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将所辖县区验收情况报省水利厅备案。各地要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建成的工程要设立标志,标明工程名称、建设时间、投入资金、受益范围、施工单位、监督单位、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等。
四、工程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政府作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研究谋划,明确部门职责,统筹协调推进。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做好投资计划审核下达。水利部门要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及运行管理。财政部门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开展水质监测,加强卫生监督。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注重绩效”原则,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落实好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发展改革、水利、财政、环保等部门要努力拓宽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予以支持。
(三)严格项目管理。各地要压实压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责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完成审查审批,有序组织实施。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加强质量监管和监督审计,注重跟踪问效,确保工程按时建成并发挥效益。
(四)完善管护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将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的前期重点工作抓实抓紧,夯实工程管护基础。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建设,促进农饮工程长效良性运行。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级政府要强化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完成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县级水利部门每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对完成的年度计划任务及时组织验收。省级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并与项目资金安排、考核评价等挂钩。
五、项目公开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及时公布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政策、当地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责任人名单以及批准后的实施计划、工程内容、投资预算、竣工决算、项目负责人等情况;工程建成运行后,要明确工程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并将责任人以及管理单位、供水服务电话等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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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工作实施方案文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市水利局坚持“完成、巩固、提升、预防、整改”方针,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与管理机制,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模式。现结合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实际,特制定
2022年
年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
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和全省水利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加快推进全市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改造为主要内容,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加强管理,分步实施,切实提高全市贫困村饮水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是提高站位,明确方向,合力攻坚;二是统筹兼顾,明确目标,精准发力;三是总体规划,标本兼治,分步实施。确保每项工程实施后切实解决群众吃水难问题,让群众吃上放心水,喝到满意水。
(三)任务目标
__年水利局计划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x处,受益人口
x.x万人(暂定计划,最终结果按照项目批复数量和资金确定)。
二、进度安排
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分二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x__年
年
x_月
x_--x_月
x__日)
贯彻落实省、市农村饮水扶贫工作会议精神,部署
__年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___日前完成实施方案设计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完成工程单项设计工作,落实工程施工计划。
(二)实施阶段(x__年
年
x_月
x__日--x__月
月
x__日)
___日前所有农村饮水脱贫工程全面开工建设。有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抓紧开展土建工程施工,全面开展水源工程建设和管网施工工程建设,做好水源的水质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四制”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确保__月__日前所有工程达到通水入户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前期工作力度,提高建设管理水平。认真、细致开展工作,全面提高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提高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认真落实建设责任制,严格
执行“四制”,加强施工组织和技术指导,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
(三)建立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监测制度,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定期监测,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发生水源污染事故。
加大农村饮水安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宣传工程建设情况以及一些好典型、好经验,为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水是生命之源,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活大计,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不愁吃”的重点工作。全力开展农村饮水脱贫工程建设,坚决打赢
2022年
年全市农村饮水脱贫攻坚战。
篇三: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XX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着力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季节性水量不足、水质不稳定、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加快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问题及隐患,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农村饮水向安全型、稳定型转变,确保全县农村群众长期稳定喝上“放心水、安全水”。
二、行动步骤
(一)开展大排查行动(2021年7月19日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政府统一组织,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拉网式排查,认认真真摸清本乡镇辖区内当前农村供水工程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并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利局)备案。
(二)开展问题整改(2021年11月28日前)
紧紧围绕11月底前全面完成问题及隐患整改工作,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大排查行动排查出来的问题整改,以及对照“百日攻坚行动”重点任务,科学制定本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工作,强化措施,规定时限,落实整改资金、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三)开展评估验收(2021年12月6日前)
12月6日前,各乡镇政府要对本乡镇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12日前,由县水利局组织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进行开展督查评估,并将结果报县政府。
三、重点任务
(一)狠抓整改工作推进落实。对季节性缺水造成的水量不足问题,通过新(扩)建水源点、应急备用水源点和打井增加水源等措施解决;对管网老化损毁、净水过滤设施不完备、水陂水池渗漏、配套设施不到位等设施不完善问题,采取加强管道维修更换、补齐净水过滤等设施设备或新建水厂等措施决;对管网延伸未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加快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和改造,增加入户群众;对民营水厂存在的水量、水质不稳定问题,鼓励对其依法予以征收后移交给县供水公司经营管理,或采取规模化供水工程与其
联网供水、计量收取其供水水费的模式;对水质不稳定问题,强化反应、沉淀、过滤等制水工艺落实,严格执行出厂水检测制度并有检测录;对工程管护不到位问题,要明确管护单位和责任人,并建立完善管护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集中供水工程技改项目,倒排工期,加紧施工,确保11月底前完工并投入运行。
(二)压紧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属地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完善乡、村、组供水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有问题的供水工程要将每一项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干部、责任到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落实落细。强化对供水工程的日常监管,每个供水工程至少安排一名乡镇干部挂点监管,督促水厂业主扎实做好供水保障工作。7月底前,各乡镇政府要将挂点监管水厂的干部名单,报县安全饮水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农饮工程长效运行管理和应急保障。各乡镇政府要加快组建并运行乡、村两级供水服务机构,着力破解供水主体多元化、各自为阵、管理体制不顺、未形成合力等问题,促进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大力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达标建设,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工程管理标准、水质监
测标准(见附件1),进一步提升水厂制度建设、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水质监管、供水服务、卫生管理等水平,11月底前完成百吨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达标建设。认真完善县、乡两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组建供水应急队伍,对突发的农村供水问题及时采取分时段错峰供水、载水车送水、启用老井备用水源、组织群众开展互助等应急措施进行处置,切实提高供水应急保障能力。要督促供水单位全面落实工程运行管护责任,落实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设施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供水。
(四)加大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力度。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11月底前完成已建供水工程的水源保护标识牌、保护范围划界公示牌的设立工作,建设水源地保护隔离设施,实行水源地封闭管理,从源头上保障饮水安全。大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和联合执法,全面排查和整治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各种人为破坏水源地工程设施与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积极完善水厂自检、乡镇级巡检、卫健部门监测的三级检测监测体系,督促有关单位和水厂按规定开展检测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工程,要认真分析不合格指标,提出针对性措施,加快问题整改,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
(五)持续巩固提升农村供水服务质量。7月底前,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饮水问题反映和处理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充分发挥村级水管员的作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用水问题。组织供水单位落实服务承诺制,在村务公开栏、水厂醒目位置等场所,公开公示供水单位责任人、供水(检修)服务电话、县乡村监督电话,确保服务监督电话号码发放到每一个用水户。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微信公众号推送、乡村广播等方式,加大农村供水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农村群众对发现的农村饮水疑似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四、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的日常工作及协调指导、统筹调度等工作。各乡镇政府要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责任人员抓落实,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有序深入推进。
(二)加强协调调度。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强化政治担当,靠前指挥作战,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每半月集中研究一次“百日攻坚行动”,及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研究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措施,集中精力抓好工作推进落实;
乡镇驻村领导要实行分片包干,强化对责任区域“百日攻坚行动”的督促指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及时将工作推进情况予以通报。
(三)严格督导考核。县里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列为2021年高质量发展考核“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标的主要考核内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农村饮水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对敷衍塞责导致农村饮水工程管护不到位、农村群众饮水出现重大问题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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