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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意见】肥西县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4 15:54:02

肥西县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46号)精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意见】肥西县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住建意见】肥西县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肥西县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46号)精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档案

(一)开展城市地下管网(线)普查。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测绘数据成果,全面开展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输油、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等各类地下管网(线)普查,2015年底前完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地下管网(线)的建设年代、分布、材质、权属等信息,建立数字档案并做好异地备份。全面开展城市基础设施调查摸底,建立统一的数字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县建设局,参与单位:县重点局、县经委、县国土局、县供电公司等)。

(二)开展城市排水设施普查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行洪河道、排水设施、受纳水体等普查和积水易涝点排查工作,建立城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准确掌握城市排水系统运行状况(牵头单位:县建设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国土局等)。

(三)开展城市既有桥梁安全检测和鉴定。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城市既有桥梁安全检测,加强结构安全评估,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切实保障运行安全。2015年底前,完成对城市既有桥梁的安全鉴定工作,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进行维修加固或改造重建(牵头单位:县建设局,参与单位:县交通局、县发改委等)。

二、坚持规划引领,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一)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加强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利用,2016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城市地下供水、排水、燃气、供热、输油、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等设施以及地下交通干道、人民防空、应急避难场所、停车、商业、仓储等地下工程布局,科学推进管线入地,统筹协调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建设局,参与单位:县规划局、县经委、县人防办、县国土局、县供电公司等)。

(二)编制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在全面普查、摸清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气象、水文条件,编制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采取工程建设和生态修复等措施,提高排水防涝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并按规划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牵头单位:县建设局,参与单位:县规划局、县水务局等)。

(三)修编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等规划。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等有关标准,201510月底前完成编制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道规划和步行、自行车交通建设规划等,坚持新建和改造提升并重、量质并举,统筹推进城市园林绿地、城市绿道、步行和自行车慢行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县林园局,参与单位:县规划局等)。

(四)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510月底前完成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整合城市综合交通资源,合理安排建设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和自行车、步行交通道路设施,并做好与铁路、民航、长途客运等交通方式的有效衔接,优化公共交通站点和线路设置,推动形成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促进低碳绿色出行。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要与城际铁路及合肥市域轨道交通规划做好衔接(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参与单位:县规划局、县发改委、县铁办等)。

三、围绕重点领域,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一)加大市政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加强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输油、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优先改造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网。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燃气老旧管道改造12公里(燎西路燃气管网2公里、巢湖路燃气管网5公里、龙飞A区燃气管网1.5公里、乐平路燃气管网0.6公里、滨河路管网1公里、名流高尔夫庄园管网1.5公里);完成供水管网改造18.8公里(人民路供水管网2.4公里、巢湖路管网8.8公里、园通商贸中心管网2.2公里、杨桂塘市场管网3.2公里、青龙潭路管网1.2公里、卫星安置点管网1公里);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5公里(巢湖路雨污分流8公里、老旧小区雨污分流4公里、农贸市场内部雨污分流3公里)。2017年底前,完成城市燃气老旧管道改造18公里,供水管网改造13.1公里(包公路供水管网4.5公里,青龙潭西侧管网0.5公里,体育路管网0.4公里,三河路东侧管网0.4公里,金寨南路管网5公里,合铜路东侧管网2.3公里);完成雨污分流改造21公里(人民路7公里、三河路6公里、青龙潭路3公里、包公路5公里)。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市现有燃气老旧管道、供水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比较完善的地下管网(线)数字化管理监测系统,保障城市供水、供气安全运行。统筹地下管网建设,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新建城市主干道路、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应实行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模式。建设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配电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城市清洁能源供应设施建设,完善燃气输配、储备和供应保障系统,大力发展热电联产,淘汰燃煤小锅炉(牵头单位:县建设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委、县规划局、上派镇、县供电公司等)。

(二)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强防洪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城市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和排涝泵站建设改造,完善城市排水与暴雨外洪内涝防治体系,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2015年计划实施工程项目:新建胡湾圩排涝泵站调蓄池工程,新港南区4座雨水泵站工程,华南城五老堰河综合治理工程,岳小河综合治理工程,斑鸠堰综合治理续建工程;2016年计划实施工程项目:胡湾圩主排涝沟改造工程,城北工厂路排水沟道拓宽改造工程,倪家堰河综合治理工程,三河镇杨婆排涝站、小南河排涝站、二龙排涝站更新改造工程,胡湾圩排涝站城区路网雨水管道收集改造工程;2017年计划实施工程项目:新建新港南区墩张排涝泵站、中心沟排涝泵站工程,光明大堰河综合治理工程,三河镇二龙排涝沟清淤整治工程。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将建筑、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等调蓄设施,积极推进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和下沉式绿地建设(牵头单位:县建设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重点局、上派镇等)。

(三)提高公共供水能力。加快我县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限期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切实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计划2015年打通206国道肥西段输水管道(一侧DN1200,一侧DN600)至五十埠,打通派河大道输水管线(一侧DN800,一侧DN400)至莲花路;规划在花岗或磨墩水库建设合肥市供水集团八水厂,保障我县供水远期需求。2015年,全县新增城市日供水能力1万吨;到2017年,累计新增城市日供水能力3万吨,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力争达到98%,具备42项以上水质检测能力;2018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设。加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城镇公共供水全面普及,供水能力协调发展,供水水质稳定达标(牵头单位:县建设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上派镇、县供水集团等)。

(四)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15年,环巢湖乡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新建污水管网30公里(派河大道污水主管网8公里、青龙路污水主管网4公里、深圳路污水主管网4公里、金寨南路污水主管网7公里、卞小河截污干管4公里等污水管网工程),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2017年,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新建污泥处理厂一座,启动安淮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三河、紫蓬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新建污水管网50公里(灯塔路污水管网6公里、三河路污水管网3公里、凌霄路污水管网3公里、宿松路污水管网10公里等污水管网工程)。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城污水管网与城市道路配套建设、雨污分流,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城市中水回用工程。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促进中水回用的相关政策,周边的火力发电厂循环水应优先使用中水(牵头单位:县建设局,参与单位:县环保局、县重点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等)。

(五)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密闭、环保、高效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城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加大存量垃圾处理力度,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增加城区垃圾中转站的配套建设,计划2015年完成翡翠路县环卫基地建设任务,规划启动仙霞路和张郢二期中转站,2016年建设特教学校边中转站,2017年建设云谷路中转站,要将城区环卫设施与新建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要求各乡镇、园区至少有一座垃圾中转站,同时也要按城镇区规划改建、新建适量的公厕,以满足城镇、乡镇居民生活的需求。

规划建设一座日焚烧1000吨的垃圾处理发电厂,到2017年,全县乡镇、园区的垃圾全部统一处理,真正做到垃圾由“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目标。2018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30%以上。

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到2017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至2018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委等)。

(六)推进园林绿地和绿道建设。结合我县城乡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园林城市、人居环境(范例)奖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城市绿道建设,构建具有绿色出行、休闲健身、人文景观功能的城市慢行系统。2015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60%以上,至少建成1个具备防灾避险功能的综合公园。计划新建潭冲路至派河路段综合公园,改造幸福坝义务植树基地成为幸福坝综合公园。2016年,新建派河公园延伸至翡翠路综合公园,新建卞小河至李湾安置点综合公园。2017年,新建原合铜路与巢湖西路交口西三角街头游园,新建潭冲河至潭冲水库段生态公园。到2017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园林绿化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到2020年,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牵头单位:县林园局,参与单位:县建设局、县财政局等)。

(七)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我县城市道路体系,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大力推进步行和自行车、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公交调度中心、换乘枢纽、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加气站、充换电站(桩)等公共交通配套设施,计划在城区人民路、派河大道等13条道路修建公交候车亭71个站点;拟建三处公交枢纽站:肥西汽车站及合肥市公交停保场规划位置、潭冲路与派河大道交口、桃花工业园上派片区(合铜路与深圳路交口)设置公交枢纽站。积极发展智能公共交通系统,推动各种交通方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新建大中型商业设施配建货物装卸作业区和停车场,新建办公区和住宅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场(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参与单位:县建设局、县重点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公交公司等)。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城市建设水平,是城市生命力所在。县直相关单位及各乡镇园区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有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顺应自然,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二)强化部门责任。县直相关部门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加强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水、电、气、园、林、路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和投资需求,主动公布具体项目和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控制作用,强化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将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城市管网、供水、节水、排水防涝、防洪、污水垃圾处理、消防及道路交通等重点项目,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对质量评价不合格、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支持配合。县建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指导,制订完善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和管护标准,指导各部门做好基础设施现状普查、规划编制、项目编报等前期准备工作,县财政需统筹安排建设经费,并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纳入年度预算。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财税等支持政策。县财政局、县金融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金融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县建设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各地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有效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投融资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编制城市基础设施融资规划,针对不同项目性质设计差别化融资模式与偿债机制,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政府负责制定服务收费政策以及价格调整、补贴机制,并以特许经营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放开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市场,制定企业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支持社会资本,鼓励和培育有实力、有信誉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我县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

(五)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以城市道路为核心、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按照“责、权、利”相协调的原则,明确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推行在政府主导下,建设、运营、监管相分开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全面实行“建管分开、管办分离”模式。改革现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实现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转变。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对市政设施管护、园林绿化养护、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优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运行管护效率和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抗震设防,提升城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六)强化地下管网(线)管理。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调机制和城市地下管网(线)建设许可、风险预警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城市道路开挖和地下管线建设行为,新建、改造地下管网(线)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许可、后施工”的原则,严禁随意破路。对老旧管网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网,要进行风险预警评估,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和改造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严格建筑质量管理。强化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和建筑材料等全流程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坚决打击建筑工程招投标、分包转包、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建筑档案登记、查询和管理制度,强化建筑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实行建筑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201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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