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机关作风纪律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高效、文明的良好形象,促进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一、考勤制度1、设立签到签退簿。局政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制度】化州市司法局机关作风纪律管理制度(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市司法局机关作风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高效、文明的良好形象,促进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设立签到签退簿。局政治处负责监督实施,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上班要准时签到签退,不得连签,上班签到不得迟于规定上班时间的15分钟,下班签退不得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的15分钟,且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视为迟到或早退。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或下乡等原因可事后补签。每周考勤表由各股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政治处汇总,政治处结出当月工作人员的出勤考核情况后,每月5日前政治处将上个月考勤情况在局公示栏上公布。经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告局领导并存档备查,工作人员出勤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发放津补贴的主要依据。
2、严格实行去向牌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开会、下乡、请假等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在去向牌上标明去向,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3、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考勤制。考勤由政治处统一负责,上下班考勤实行不定期抽查制。每周由一名局领导带领政治处人员对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不定期抽查1-2次,并认真做好值周考勤真实记录。
4、机关工作人员年度旷工或不请假外出连续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上报市人社局、纪委,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请销假审批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须经所在股室股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含1天)以上的,须经所在股室股长、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局长审批;所有签批后的请假条存根联交办公室、请假条交所在股室备查。原则上先公休假后事假。
2、请长期病假(10天以上)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以旷工论处。
3、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或年休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确因临时患病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或及时请假,应先向局长电话请假,并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凡请假没有办理手续或手续不规范的一律视为旷工。
4、公休假应遵循相对集中和适当的原则,可分批次或分段休假,原则上要避开工作高峰期,遇临时性突击任务应停止休假。
三、上班纪律
1、机关工作人员上岗不准穿拖鞋,做到衣冠整洁,谈吐文雅,文明礼貌。
2、上班时间应认真办理业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窜岗聊天。不玩电脑游戏,不上网炒股;被上级或明查暗访等部门发现,除按有关规定惩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工作人员因公事临时离开工作岗位,需向所在股室负责人报告,并说明事由和去向。
3、礼貌接待群众来访、询问,做到态度热情,问候让座,耐心倾听,认真答复,不推诿扯皮,马上能办理或答复的,当场或当天办结,不能马上办理或答复的,要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或说明解释。
4、凡是领导签办或交办的事务,工作人员按领导签办规定时间内办结。
四、值班制度
1、机关在职人员应参加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及时处理好当班事务,做好值班记录工作。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性事件,必须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和局长,不得延误。
2、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时上班,准时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人员上午和下午下班前,到办公室进行设置值班电话呼叫转移,次日上班时解除呼叫转移。
3、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表,值班安排尽量要做到公平、合理。
五、会议、学习制度
机关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加自学的方式,坚持每周一上午9点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或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党务知识、好人好事典型事迹,时事政治等。凡集中召开会议或集中学习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100元,从局发放的政策性福利中扣发(扣完为止)。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经本人向局长请假获批准后再向局办公室报书面请假条,凡不履行请假手续,一律视作缺席处理。
六、环境卫生管理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讲卫生、爱卫生、动手搞卫生,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办公室文件、物品摆放整齐。以各股室办公的楼层及上下本层楼梯作为所在股室的公共环境卫生责任区,各股室每天一清理,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大清扫一次,多个股室同为一层的,股室之间协调安排,办公室负责督查。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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