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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调研】县人大科教文卫工委关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范文精选】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29 19:18:02

关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安排,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工作报告被列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8月下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调研】县人大科教文卫工委关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计生调研】县人大科教文卫工委关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范文精选】


关于县人口和计划

生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安排,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工作报告被列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8月下旬,科教文卫工委组成调研组对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了调研。调研组在蓝斌雄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到县计生局、计生指导站、**镇及**街道,召集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各乡镇、街道负责人、计划生育分管领导、计生专干等,就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及下阶段工作措施等展开座谈,听取各单位有关工作的汇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调研,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团结一心,奋发进取,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目标,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计生管理,深化服务,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完善,奖励扶助标准大幅提高,整个计生工作呈现出有声有色、不断发展的良好势头。

2016年至2011年,全县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0‰,年平均计生率为94.60﹪,年平均出生率10.94﹪,年平均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3.72,统计误差率在3﹪以下。连续获得“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省‘十一五’计生协工作先进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奖”等荣誉称号,为我县深入实施“小县大城”核心战略提供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加强领导,计生责任意识不断强化。一是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县政府充分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起草制定了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同期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制定了《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将其列入各乡镇和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单列考核,对未完成年度目标责任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区划调整后,各乡镇根据各自情况,制定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全面规范统一计生工作政策、制度。四是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县政府-乡镇部门-行政村-村级服务员“多层责任网”,各级均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将各项考核指标细化,分解到基层进行落实。

(二)注重宣传,计生氛围不断浓厚。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各乡镇注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各级干部和群众的计生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利用7.11世界人口日”、“5.29计生协会纪念日”等特殊日子,通过悬挂横幅、标语,上街咨询服务等形式,宣传计生工作政策。二是组织10个乡镇(街道)计生协会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竞赛、计生专职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进村入户“送技术、送服务、送温暖”活动。三是着力打造****村、**乡临**村、****村为新农村生育文化示范园区,在农村计划生育中树立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四是积极打造“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在每个乡镇卫生院张贴一幅“优生两免政策”宣传牌,在每村设立一计生宣传橱窗、一个计划生育图书室或图书角,营造良好生育氛围。

(三)树立理念,计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牢固树立服务型计生的工作理念,时时以服务群众为己任,实现计生服务与民生改善的“同频共振”,让群众实实在在享受服务、明明白白得实惠。一是落实人口计生下放管理事项,在全县169个行政村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简化办理程序。二是高标准建设计生宣传指导站,高频次培训技术服务人员,全面加强计生工作的软硬件建设。三是高比例落实出生缺陷干预, 1-8月落实免费婚检630对、免费孕前优生检测1284人,为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有效保障。四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生殖健康服务证》和《再生育证》,积极为流动人口开展政策咨询等服务,使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基本公共服务。

(四)强化协作,计生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合力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县人口计生局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协助卫生、农业、社保等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措施,会同纪检部门做好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处理,与民政、卫生等部门之间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性别比综合治理;联合卫生、公安、教育等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建立部门审核把关制度,加强违法生育源头的管理;协调药监、卫生、公安部门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医疗保健机构的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制度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管;成立由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参加的“两非”案件工作组,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计生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态势。

(五)加大投入,计生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建立以奖励扶助为主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落实独生子女各项法定奖励,及时依法兑现自愿申请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身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一次性奖励金,对本县高考文、理科成绩名列全县前三名的符合政策生育子女进行“计划生育奖学金“奖励,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等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对已参加新农合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给予报销部分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费,在制定就业培训、社会救助等惠民政策时,遵循优先优惠计划生育家庭的原则,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基本国策贯彻落实的利益导向,提高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涌现,作为“天下第一难事”的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着较多的困难和矛盾,突出表现在:

(一)违法生育呈明显增长势头。受收入水平提高与教育成本降低的影响,部分群众的生育意愿逐渐增强,尤其在农村,“重男轻女”、“早婚早育”、

“多子多福”的传统婚育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全县1-8月共上报违法生育达48例,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7例,生孕合计数(74.61%)居全市倒数第三、乡内违法生育占全部违法生育人数和已婚育龄夫妇长效节育率均居全市倒数第一,表明我县计划外生育控制力度有所减弱,违法生育呈明显的增长势头,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二)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且不平衡。各乡镇(街道)之间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不平衡,经济基础、群众基础、工作基础存有较大差异。尤其在区划调整后,部分阳光服务中心人口计生工作有下滑趋势,村委会一级控制计划生育能力不强,个别村管理服务制度流于形式,村“梗阻”现象严重。

(三)现行管理手段及措施有所削弱。过去的低生育水平主要是长期运用强有力的强制手段来实现,而目前这种传统的工作机制已被打破,以依法管理、利益导向和人文关怀的新型机制又不健全,基层计生干部普遍反映“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很难从源头上预防计划外怀孕,也缺乏有效手段终止计划外妊娠。同时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强制婚检的取消和新建小区空挂户现象的增加,使计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对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降低出生缺陷率带来巨大压力。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难度较大。我县有流动人口约3万人,流动性强,就业广泛,变更频繁,流动人口“以现居地为主、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机制难以落实到位,为基础信息采集、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政策外生育处罚等工作带来许多困难,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仍然是计划生育工作最大的隐患。

(五)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计生人员配备不足。全县10个乡镇(街道)共有从事人口计生工作人员31人,其中正式编制仅18人。二是计生队伍不稳定。20**-20**年乡镇(街道)新招录计生干部19名,目前已转岗7名,拟转岗4名。村计生管理员受村妇女主任三年一轮换届选举影响,更换较为频繁。三是计生人员兼职过多。31人中兼职人数达17名,平时用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时间不多,致使工作措施落实不能到位。四是计生指导站技术力量不强。该站承担着全县近3万多名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但医卫专业技术人员仅10人,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先进设备未能充分利用,影响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的进一步发挥。

三、建议和意见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促进我县计生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强化国策意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小县大城”核心战略,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与人口形势宣传教育,进一步澄清一些群众对现行生育政策的模糊认识,推动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清醒认识到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常抓不懈,进一步促进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根本目标。县政府要针对计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进一步推进我县计生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对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政治、经济、责任”捆绑奖惩兑现的绩效管理,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的作用。

(三)团结协作,各司其责,进一步凝聚计生工作整体合力。县政府要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发挥整体合力,各司其责,务求实效。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履行计生管理服务职能,加强对乡镇(街道)和下属单位的业务指导;财政部门要确保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及时足额到位;卫生部门要加强对B超检查的登记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凭证引产、凭证接生工作;法院要加大计划生育非诉案件的审查和强制执行力度;公安、卫生等部门要认真执行计划生育证明审核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认真贯彻执行好人口计生法律法规。

(四)政策引导,利益导向,进一步确保计生家庭利益的有效保障。要强化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加强对人口和计生事业的投入。完善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相关政策,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政策纳入政府改善民生行动计划。重视并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生育关怀基金),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保险工作,逐步提高独生子女家庭和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待遇,稳步推进计划生育人群“幼有所育、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灾有所救”的保障机制。

(五)注重素质,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计生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待遇。计划生育是国策,执行是关键,因此,计生工作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取决于计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县政府和计生部门要从长远角度考虑,进一步抓好计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培养。要加强素质能力建设,通过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知识竞赛等措施,全面提高计生干部的业务水平。要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落实,逐步提高基层计生干部的待遇,保持计生队伍的稳定性。要重视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建设,推行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县管、乡聘、村用”的管理模式,调动村级服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其在基层基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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