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安康居住工程切实提高市民住房水平——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典型材料2010年是我市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年、政策年和整顿规范发展年。按照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要求,我们认真落实国家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引导的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典型】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典型材料(全文),供大家参考。
大力实施安康居住工程
切实提高市民住房水平
——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典型材料
2010年是我市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年、政策年和整顿规范发展年。按照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要求,我们认真落实国家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引导的决定,以及省开展“安康居住工程”的要求,一方面,加大整顿规范力度,注销了170多家开发企业资质,制定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立了建设条件意见书、项目建设资本金、项目手册、商品住宅使用手册等方面的规定措施,逐步实现了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标准化。一方面,加大调整引导力度,组织20家资质优良的开发企业成立**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组织3个项目申报了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并全部通过评审,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着力增加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新开工项目中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住宅建设量占总量的比例达到70%以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持续快速推进,廉租房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
**市委、市政府历来对中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问题十分重视,始终坚持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中心的住房建设方针。上世纪90年代,相继组织实施了解困、安居和剩余棚户区改造“三大民心工程”,累计投资95亿元,新建住宅770万平方米,10.3万户住房困难户喜迁新居。2001年以来,深入贯彻国家深化房改及各项产业政策,积极推进旧城、村庄改造,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2003年、2012年还连续两年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列为“市办实事”之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
为提供法规保障和政策支持,2001年,市政府就出台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根据国家和省里要求,又进行了修改完善,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同时出台了《关于加强经济使用住房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市经济适用住房招投标工作指南》等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严格经济适用住房招投标制度和申请、审批、公示制度,引入公开透明机制,销售全面实施轮侯摇号制度,同时落实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强质量监管,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并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此外,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自办理房地产权证之日起10年内,一律不得上市交易。
(二)今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展情况
今年,按照与省里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我市承担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开工600万平方米目标中的150万平方米。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困难,为全省住房保障事业做出贡献,我市自我加压,增加了目标任务,确定全市开工230万平方米,竣工70万平方米。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协调,成立经济适用房办公室,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进展顺利。截止12月20日,已开工在建项目59个,建筑面积240.1万平方米,竣工项目21个,建筑面积72.2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了省里、市里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
(三)今年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今年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实行“三会”制度,加强督导协调。每月召开经济适用住房联席会议,协调、督促、落实经济适用房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同时,强化服务意识,组织发改、规划、土地、市政公用等相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前期审批手续,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开发项目进度。每周召开建设单位协调会,听取、收集开工项目、竣工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抄送各相关管理部门。每天召开项目碰头会,逐一研究项目进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是责任落实到人,实施动态监控。逐个项目落实了责任人,建立面对面办公现场督导工作制度,每天到现场查看项目现状,结合项目手册管理,及时、准确、全面的收集和汇总数据,科学的监测和分析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运行情况,掌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存在的问题,确保按进度推进项目。
三是明确工程计划,确保项目进度。对列入竣工计划的项目倒排工期,确定工程进度。对列入今年开工计划的项目,要求开发企业制作“开工保证承诺书”,按照开工时间倒排工作流程表,找出阻碍开工的原因,并做出对开工时间的承诺。
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彻底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程中,我们采用角色互换的方式,对每一个确保开工项目和确保竣工项目,都确定一个专人负责“盯”,根据确定的开工和竣工时限要求,与建设单位一起“跑”规划、土地和建设手续,对发现、收集来的问题,及时召集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及相关区政府一起协调解决,有力地保障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
二、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大力推进实施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自2001年12月10日实施至今,我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得到解决。我市的廉租住房管理模式得到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土资源部联合检查组的认可和好评,许多做法已被国家纳入廉租住房管理,推向全国兄弟城市。
(一)不断完善政策,加快推进实施
一是建立健全机构。2000年,为适应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我市组建了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市住宅发展中心,专门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日常管理工作。经过近5年坚持不懈地努力,目前已基本形成以市、街道二级管理,房管、民政、财政、街道办事处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多层次管理构架。
二是制定完善政策。2001年,我市出台了《**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和《关于贯彻**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管理部门、申请条件、保障方式、审批制度、监管措施等。并确定首先解决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难,并于2003年列入市办实事之一,至2012年10月1日已基本完成该目标。共投入资金621万元,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解决了1566户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三是调整完善保障政策。2012年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经修订完善,我市出台了新的《**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将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住房标准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平方米提高到6平方米,将保障的面积标准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提高到10平方米,完善了对已保对象的定期申报、检查处罚和进退管理机制。保障覆盖面、保障标准达到全省兄弟城市的首位。
(二)以租金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
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在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方面,采取了以租金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至今,共对2627户低保家庭实施了住房保障。
一是发放租金补贴。我市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为: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无住房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人均不超过6平方米的家庭。经审批符合条件的,按照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原房面积扣减)、每平方米租金标准14元,给予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目前我市租金补贴的标准,在全省兄弟城市中占首位。至今我市共实施租赁住房补贴2020户,投入资金1095.5万元,占已保障户数的76.9%。
二是特殊家庭实物配租。对符合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孤老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家庭,施行实物配租,即配租廉租住房,按面积标准人均10平方米(原房面积扣减)、每平方米租金标准1元收取租金。目前共实施实物配租7户,投入资金141.9万元,占已保障户数的0.3%。配租的房屋主要是政府投资在市场上少量收购的二手房,较好地克服了集中建设带来的城市形象差、物业管理难度大、退出难进行等问题,建设部等部门在制订《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时采用我市的这一做法,明确规定限制集中建设廉租住房。
三是低保家庭租金核减。我市对只符合收入线标准(260元)而不符合住房线标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的家庭,实施租金核减,按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的面积标准(不够10平方米的,按原房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按人均10平方米)、租金标准每平方米1元,由公房(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单位予以租金核减。目前租金核减600户,占已保障户数的22.8%。租金核减方式较好地体现了政府、单位、个人共同出资搞好廉租住房的原则,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财政的压力,又调动了房屋出租单位的积极性,解决了低保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
(三)不断完善住房保障的管理和服务
一是严格申请审批制度。为加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我们建立起严格的申请审批制度,取得廉租住房保障,须经过区街(单位)审查出证、申请人申请、受理、审查、公示、登记、实施保障、保障公布8道严格的程序。
二是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建立了变动申报、年度复核和定期核查3项制度,形成了科学的进入退出机制。
三是搞好便民服务活动。组织以中介机构为主的租赁代理单位为廉租家庭提供免费代理服务,对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家庭,积极提供上门服务,对符合配租廉租住房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从申请审批、配租到租后管理等提供全程服务,把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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