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行业商业贿赂调查报告近年来,市家装投诉案件连年递增、居高不下。其中,涉及商业贿赂的投诉案件占到家装投诉总量的50%以上,已成为扰乱家装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原因。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开展了家装市场专项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调研】市工商局关于市建材行业商业贿赂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建材行业商业贿赂调查报告
近年来,市家装投诉案件连年递增、居高不下。其中,涉及商业贿赂的投诉案件占到家装投诉总量的50%以上,已成为扰乱家装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原因。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开展了家装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人员对其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进行了专题深入调研,认真分析了家装市场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形式及特点,并针对性地提出了部分监管建议。
一、家装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家装公司“承包式”采购材料。一些业主因工作繁忙,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参与家庭装修,往往要到家装公司咨询,而家装公司则会以省心、省钱、省力等理由来说服业主选择“全包服务”,多数业主比较相信家装公司的“专业眼光”,放权家装公司采购装修材料。然而,一旦签订了合同,家装公司就会与特定的建材经销商联系,按照采购单的明细从中购买所需建材,经销商故意将建材的价格调高,事后暗中给付家装公司“劳务费”贿赂,即使业主在场也无法发觉其中的“猫腻”。
(二)家装人员“定向式”使用材料。现在多数家装人员成为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建材经销商的“推销员”,使用特定建材经销商的材料,为经销商拉拢客户,赚取更多的利润,事后获取丰厚的“回扣”。“谁给的回扣高,就使用谁的产品”已经成为家装市场使用材料的“潜规则”,严重破坏了家装行业公平竞争的环境。调查发现,一般的家装工所拿的回扣大多在10%左右,像油漆工和水泥漆工的回扣更高,能够达到20%。比如,一般家庭装修所用的木料费用大约在10000元左右,按10%回扣率计算,木工仅此一项就可从建材经销商店拿到上千元回扣。
(三)设计人员“策划式”推荐材料。为了追求生活品质,部分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会聘请专业设计人员参与策划,而部分设计员为了拿到建材销售商暗中给付的“回扣”,往往会有意识的把设计复杂化,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装修项目,同时还会向业主推荐使用何种材料合适。例如,一些设计人员为了拿回扣,故意多设计吊顶、多掏壁橱。如果业主听信设计师的建议,就会不知不觉进入设计师预订的回扣陷阱。另外,如果不是家装公司包工包料的话,一般都是由设计师带领业主去建材市场选购,而且会有意地把业主带到约定的经销商处购买建材,或者干脆在设计时,直接把一些特定的材料设计到效果图中,让业主没有选择的余地。
二、家装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取证及查处难点
家装市场中商业贿赂现象较普遍,但因其隐蔽性强等特点,使得工商部门调查取证工作较为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贿赂主体呈现多元化特点。家装市场商业贿赂行为往往涉及到较多不同类别的建材经营主体,对一个家庭装修业主来说,装修时要采购木材、油漆、水泥、瓷砖、地板砖等多种材料,涉及到的建材经销商较多,经营类别较杂。建材经销商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家装市场中争得“一份羹”,往往会选择用回扣交易的方式排斥竞争对手,查处商业贿赂行为点多面广。另外,家装市场商业贿赂中受贿对象比较分散,一个建材经销商会同时与多个家装公司、设计师和家装工产生回扣交易。其中,家装工又分为木工、漆工、水泥工等不同工种,这些家装工没有稳定的经营地址,流动性较大,给调查取证带来困难。
(二)贿赂行为具有事后隐蔽性。家装行业中的贿赂行为一般都是事后进行,不论是家装公司、设计师还是单个家装工,事前与经销商都存在回扣交易的口头约定,当成功为经销商拉拢到客户,获得盈利后,经销商会将约定的那部分回扣返还。更有部分精明的经销商,利用搞“积分卡”、“收标签”等形式来达到其贿赂的目的。例如,一些油漆经销商在销售的油漆桶上贴上特定的标签,事先约好一张标签能够拿到的回扣数额,油漆工只要拿着标签到经销商处就可以换取回扣。
(三)缺少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个体建材经营者,通常情况下,根据家装工拉拢的客户的消费数额支付回扣,对经营活动大多没有建立账簿,执法人员找不到商业贿赂行为的书面证据。另外,一些规模较大的建材经销商即使建立账簿,多数采用不入账或记作其他项目的方式支付回扣,利用账簿中出现的业务人员较高的奖励、提成或促销、折扣、广告宣传等开支,掩盖商业行贿行为。更有甚者,为了应付工商部门的检查会建两套账本,甚至三四套账本。
(四)群众“潜规则”意识严重。从事家装经营活动,不论是行贿方还是受贿方,多数法律意识不强,将回扣交易行为看成是普遍存在的“法规则”,参与回扣交易人员存在“拿钱办事”的主观意识,能够主动揭露行业内幕的人很少。工商执法检查中发现,多数周边知情群众仅把交易“回扣”看成“好处费”、“辛苦费”,在心里给予了合理化认识,不愿配合执法人员开展调查。
(五)法律法规赋予权力不足。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工商执法人员没有查封、扣留等权力,致使执法中常常出现当事人销毁证据、逃避检查等问题,特别是对家装市场中隐蔽较强的贿赂行为很难及时取证。同时,工商部门现有的执法手段显得过于单一,调查取证手段不够有力,往往造成对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不提供有关材料等行为束手无策。
三、家装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监管对策建议
(一)推行长效教育引导制度。定期开展“家装行业商业贿赂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印发传单、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等方式,加大家装市场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宣传力度,使消费者和建材经营者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商业贿赂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使家装市场中“见怪不怪”的商业贿赂现象引起周边群众的高度重视,共同参与到家装市场商业贿赂行为举报监督工作中,努力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商业贿赂为耻”的氛围,使家装行业经济秩序步入良性运行的轨道。
(二)推行经营主体承诺制度。积极推行家装市场抵制商业贿赂承诺制,结合实际制定《建材经销商诚信经营承诺办法》,确定由大型建材经营单位和家装公司为“承诺试点单位”,要求他们签订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推销质次价高建材等内容的承诺书。同时,工商执法部门定期开展“承诺事项”监督检查活动,引导经营者提升自律意识,自觉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全面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推行家装行业经纪人制度。针对多数市民缺乏专业知识,对装修所需建材不够了解,缺乏建材质量鉴别力的问题,探索推行家装行业“家装经纪人制度”,引导一批装修建材专业人员开办装修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当前各类建材的市场价格、质量标准、单位面积用料数量等信息,同时引导部分职业家装经纪人进驻市场,业主可以随时咨询装修知识,并在他们的指导下购买建材,以公开的装修信息机制抵制价高质次装修建材侵害消费者利益现象。
(四)推行信用分级管理制度。诚信经营是家装市场经济的基础,没有完善的信用制度约束,家装市场就不可能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家装行业的市场信用制度,探索推行家装行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等制度,按照“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要求,由工商部门与建材经销商共同签订《预防和惩治商业贿赂行为责任书》,明确界定建材经销商的经营责任和工商部门的监管责任。同时,通过日常市场检查,将家装市场中建材经销商的日常经营行为,包括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及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经销商定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单位,分别给予强制性监管和后延监管,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同时,在每个建材市场内部分别设立“诚实守信”和“黑名单”公示栏,并定期对市场内的经销商的经营行为予以公布。
(五)推行案件联合调查制度。积极建立联动协作机制,联合公安、质监、会计事务所等单位成立家装市场商业贿赂专项调查小组,及时掌握商业贿赂的线索、动态和特点,形成治理家装市场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针对家装市场商业贿赂的特点,积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突出抓好家装行业商业贿赂典型案件的查办,对发现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予以从严惩处,实现“查办一案,教育一批,规范一批”的良好效果。同时,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建立投诉举报激励机制和保护举报人制度,鼓励消费者和同类行业及时向工商及其他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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