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的解析、防控及自我保护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广大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作为城市管理“排头兵”的城管执法队伍,平时需要应对各类执法工作,执法任务日益艰巨。在执法过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调研】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解析、防控及自我保护,供大家参考。
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的解析、防控及自我保护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广大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作为城市管理“排头兵”的城管执法队伍,平时需要应对各类执法工作,执法任务日益艰巨。在执法
过程中,暴力抗法现象也随之增加,变得屡见不鲜,今年北仑“7.28事件”鲜血淋漓的场面,让人触目惊心,如何破解“暴力抗法”已成为目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最大的“瓶颈”之一。
暴力抗法事件的屡禁不止,不仅助长了违法犯罪者的嚣张气焰,也极大地挫伤了执法人员的自尊心和工作积极性,使执法人员承受了极大的生理和心理压力,阻碍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事实上,违法违规者以暴力抗拒城管执法绝非个别现象,而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全国各地城管队伍无一例外的都遭遇过暴力抗法事件,暴力抗法已成为阻碍执法工作顺工利开展的突出问题。因此,痛定思痛,加强对暴力抗法问题的研究已经成为迫切需要,挖掘暴力抗法产生的深层原因,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对于解决普遍存在的暴力抗法问题具有积极意义,尤其是对于城管执法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暴力抗法的基本现状
城市管理执法涉及面广,执法对象大多是弱势群体,他们因下岗、失业等原因失去了经济来源,以做小买卖维持生计,在对其进行管理时,他们认为就是断其“活路”,往往拼命阻拦,甚至暴力抗法,希望通过自己的抗法行为来逃避法律制裁。而普通群众在执法人员正常执法时又会对社会弱势群体的违法当事人产生同情感,盲目的帮助他们逃避法律,无形中成为了抗法事件中的行为人,他们很少从维护法律的实施,保护大多数群众的合法利益、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去考虑问题。而且,在抗法者之中还存在着“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当他们身处围观群众之中时,就采取起哄、煽动、编造虚假事实等方式,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一起参与抗法行为,使得他们彼此之间的一体感增加,盲目感增强,认为有恃无恐、法不责众,存在“要抓也不会抓我一个”的侥幸心理来对抗执法活动。
二、暴力抗法的主要特点
(一)抗法手段逐级上升。抗法之初,多数是某一个或几个人对执法人员不理解和不接受,进而发展到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推搡、拉扯等,最后在抗法行为人的煽动下,不明真相的围观者几十人甚至上百人聚集、阻拦执法人员。而且在抗法的行为方式上,也由开始阻拦、漫骂、顶撞发展为强抢暂扣物品、殴打执法人员、损毁执法车辆、装备等暴力手段。从实践看,暴力抗法行为可以归纳为 “软暴力”和“强暴力”两种。前者包括:辱骂、起哄、躺倒、裸体、丢下孩子等;后者包括:强行夺取被扣押或没收的物品,围攻、殴打执法人员,损毁执法车辆、装备等。
(二)抗法事态发展的突发性强。抗法的主要方式是起哄、煽动、耍无赖、使用暴力。而且目的性明确,即在于阻止城管执法人员实施法律规定的内容,逃避法律规定的其应该履行的义务,希望以暴力对抗执法行为以达到减少处罚或不予处罚的目的。通常情况下,由于城管行政执法活动仅仅涉及一人或数人的切身利益,违法者无法形成与执法人员的对抗。为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个人目的,违法人员往往在围观的人群中进行起哄、煽动,编造虚假事实和理由来博取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的同情。也正是这一原因,抗法事件的发生就不可避免地体现出突发性,造成执法人员在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如现场拍照,取证)时往往措手不及,对今后案件的处理造成很大的影响。
(三)抗法处理难度大。绝大多数抗法事件当事人实施暴力的程度轻微,造成的伤害和损失不大,因而所受的处罚较轻,甚至绝大部分不作处罚。从抗法的处罚来看,只有当违法当事人造成了执法人员的严重身体损害才被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或治安案件进行立案处理,绝大多数是被作为一般纠纷处以较轻的教育。由此造成了抗法事件的日益增多,恶性程度的不断加重。
三、暴力抗法的危害
暴力抗法行为的频繁发生,不但会使执法人员遭受人身伤害,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一)暴力抗法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蔑视和挑战,具有较大的负面效应。城管部门是适应国家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出现的行政执法机关,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该机关所行使的职权来源于法律的授予,属于国家行政权力的一种,具有合法性、权威性与不可侵犯性。行政相对人对城管执法人员辱骂、攻击等暴力抗法行为的出现是对法律的亵渎,有损于政府形象和国家权威。同时,暴力抗法的普遍化一方面会助长抗法者的嚣张气焰,使暴力抗法不断升级,加大城管部门的执法难度、提高执法成本;另一方面也会让人民群众对城管部门的权力产生怀疑,对其执法能力缺乏信任与尊重,进而会出现对国家权力的认同危机。
(二)暴力抗法会使城管执法人员对自己的职业缺乏安全感,影响工作积极性,降低工作效能。从实践看,几乎每一起暴力抗法事件都会使城管队员身体受伤,严重的还会造成死亡。在人身受到伤害与威胁的同时,大部分城管队员在心理上也背负了相当大的负担。长期在一线执法的工作人员,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心理问题,很多人员出现过厌食、睡眠不好、情绪焦躁、心理压力大等症状,有的甚至出现了性格上的变化。在身体、心理、社会的三重压力下,城管队员对自己的职业产生了不安全感,工作积极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长期下去势必会降低整个城管系统的工作效能。
(三)暴力抗法会破坏社会道德风尚,扭曲价值观念。暴力抗法的频繁出现会对违法者产生示范效应,使更多的违法者参与到抗法的队伍中。如果每次暴力抗法都能得逞,就会给违法者一种暴力可以抵抗法律的错觉,从而影响到整个违法群体的道德风尚与价值观念。用暴力对抗法律的观念一旦形成,就会影响到我们依法治国进程的顺利进行。
四、暴力抗法的防控对策
(一)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城管执法的顺利进行需要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因此,队伍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一是加强执法培训工作。执法队员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提高法律素养。经常性开展队员之间的执法交流,相互学习先进经验,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现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要规范执法人员的言谈举止,提倡文明用语,规范执法动作,避免给被执法者造成野蛮执法的印象;要通过制度约束来保证执法人员严格按程序办事,实现程序公正。三是建立健全考核评议机制。通过对工作纪律、廉政建设、巡查执勤、执法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的量化来建立考核体系。四是在执法队伍中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信念。文明执法是城管执法队伍的生命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做到有理、有据、有节,才能使暴力抗法者无法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寻求借口。“队伍素质决定事业成败”的信条,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为上,致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执法过硬、纪律严明、保障有力、形象良好”的高素质执法队伍,用实际行动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诚信度和声誉度。
(二)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在各类重大执法行动前,应主动邀请各类媒体参与,对执法行动进行全程报道,通过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进行曝光,让违法者和广大市民都认识到对这类行为进行处罚的必要性以及暴力抗法的危害性,以达到打击违法行为,教育人民群众的目的。通过法制宣传,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法规必须执行的观念。
(三)加强与公安部门之间的协调。建议日常执法工作中建议建立由公、检、法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组,使执法人员在遭遇突发事件时能及时的在应急组协调下,调动有关部门力量及时将暴力抗法者或围观起哄者“清”出现场,在保障执法安全的同时,也从一定程度上可缓解城管执法人员的不足。
(四)加大对暴力抗法者的惩罚力度,警示和威慑违法者。暴力抗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处理力度不够,会产生削弱执法力度、助长违法者嚣张气焰、影响执法队伍社会形象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因此,对那些屡教不改的违法者应予以重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必要时进行个案剖析,向广大市民讲解其中违章者违章情节及要害关系,要对违法者依法从严打击,及时作出严肃处理,充分明确违法者必须承担的责任,采用法律手段通过惩处达到宣传、教育、警示的目的,形成全社会声讨和谴责暴力抗法行为的舆论氛围,为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暴力抗法中执法人员的自我保护
(一)要讲究执法技巧,尽量化解矛盾,缓解对立情绪,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变当场取缔为当场取证,通过拍照、录像进行取证后,变被动为主动,同时要理智应对暴力行为,适当时刻可采取“中止执法”等措施,先取证,后处罚,避免激化矛盾。
(二)防护装备不可少。 应加大对一线执法队员防护装备的配置,如防割手套、防暴头盔,专业执勤服或特种防护服(例如对人体四肢、颈胸腹等部位进行强化防护)、各类取证设备(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现场执法记录仪)等,如果条件许可,尽量装备到人,对于取证设备,则以小队或分队为单位进行配备。遇到执法行动,在出发前务必整队核查装备情况,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发挥各类装备最大的功用。
(三)强化练兵增强执法队员体质。如果条件许可,可以经常性地开展“大练兵”活动,邀请军人、特警等专业人员进行防身术、擒拿术训练,不仅能提高执法人员单兵能力,同时还能强身健体,一举两得。
(四)建立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通过对已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及时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应对策略,明确人员分工。平时应多进行防控预演,一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发生暴力抗法,可以做到应变有序,临危不乱。
(五)增强现场判断应变能力,及早布控,消除隐患。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应尽量加强执法力量配置,发现行政相对人有暴力抗法倾向时,应及早布控,缩小其活动半径,降低其寻找“帮手”的几率;执法过程中可先行对部分可能产生威胁的工具、器械进行必要的隔离或直接暂扣,最大程度上减少执法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的几率。例如,北仑“7.28事件”,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不止一次使用大剪刀之类的危险性器械威胁城管队员,就个人看法而言,应当在第一次阻止其使用器械后,果断予以暂扣隔离,那么事件发展可能就不会产生如此严重的后果,对于执法人员的人身伤害也能降低到最小程度。
城管执法工作是新生事物,需要不断的在实践中探索和研究,在此期间所出现的一些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怎样面对问题、解决问题,以促进工作向前迈进。希望全社会能对城管执法人员多些理解,多些支持,让大家共同努力,创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让暴力远离城管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