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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
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DYETDZZC2017- - 211#
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综合指挥大厅改造升级设备采购项目
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二 0 0 一八年一月五日
目
录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需提供的资信证明 第三章
谈判时间及保证金 第四章
报价文件编制与递交 第五章
谈判程序和内容 第六章
评定成交供应商 第七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第八章
采购人责任 第九章
供应商责任 第十章
其他内容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综合指挥大厅
改造升级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综合指挥大厅改造升级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DYETDZZC2017-211#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具体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附件。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一个包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综合指挥大厅改造升级设备采购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谈判时按要求提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5 万元 五、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8 年 1 月 5 日 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1 月 9 日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东南角青年公社 417)。
3.方式: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每份人民币 300 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注:项目授权委托人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4.供应商需提供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注: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17年7月开始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 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供应商到住所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 年 1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 160 号)一楼第六开标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 年 1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 160 号)一楼第六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0546-717585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东南角青年公社 417 联系人:纪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12277 附件: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发 布 人: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 1 月 5 日
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
谈
判
文
件
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综合指挥大厅改造升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本次采购活动依法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一章
总
则
一、项目名称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综合指挥大厅改造升级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综合指挥大厅改造升级设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附件 5。
计划总投资 15 万元。
三、明确主要产品设备名称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和程序,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设备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品牌供应商,品牌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以上所述同一品牌产品设备,如果本招标项目涉及到多种产品设备,包括一些零星产品设备时,采购人应明确主要产品设备名称。)
主要产品设备明细表 序号 产品设备名称 序号 产品设备名称 1 / 2 /
四、明确强制采购清单产品范围明细表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将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 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采购上述类别产品时,必须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中选择。
本项目所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产品设备的品牌。
强制采购清单产品范围明细表 序号 产品设备名称 序号 产品设备名称 1 台式计算机(电脑主机)
2 / 若本谈判文件中“强制采购清单产品范围明细表”中未列明内容,且答疑材料上也未列明内容的。同时本谈判文件中有关节能、环保产品的内容不再作招标、投标要求。
五、明确节能、 环保具体范围
采购内容中涉及主要产品、材料、设备,以及附属材料、零星设备,采购文件中必须明确采购内容中涉及节能、环保的产品、材料、设备、附属材料、零星设备的名称,但采购人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采购人应在“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明细表”中具体明确。
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明细表 序号 节能产品名称 序号 环保产品名称 1 台式计算机(电脑主机)
1 台式计算机(电脑主机)
2 / 2 台、桌类(弧形主席台)
3 / 3 台、桌类(主席台)
4 / 4 椅凳类(主席椅)
5 / 5 沙发类(折叠沙发床)
6 / 6 柜类(茶水柜)
7 / 7 椅凳类(普通椅)
8 / 8 柜类(储物柜)
若本谈判文件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明细表”中未列明内容,且答疑材料上也未列明内容的。同时本谈判文件中有关节能、环保产品的内容不再作招标、投标要求。
五、明确采购项目样品清单
一般采购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对于家具、软件等产品和设备,可以要求提供样品。但
是,一个项目往往涉及多种产品设备,可以要求提供部分主要产品设备样品。对此,采购人应结合项目情况,严格控制必带样品范围,并在采购项目样品清单中具体明确。
采购项目样品清单 序号 产品设备名称 序号 产品设备名称 1 / 2 /
六、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
(一)售后服务要求 1、供货服务 在产品供货时,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如产品损坏、故障、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达不到技术规范或机器本身说明书的指标),供应商应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
2、保修期内服务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实行至少三年整机上门免费保修服务(设备达到良好使用状态时开始算起),提供 7×24 小时(全天候)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后在 1 小时内到达并解决故障。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硬盘等存储设备,原损坏设备由采购人留存)。
保修期内,产品的维修、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包括技术人员旅费等支出)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保修期后服务 保修期后,成交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产品维修、更换只向采购人收取材料成本费。
4、供应商在中标后须确保本项目所采购设备与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现有设备实现无缝隙对接,需满足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正常使用要求。如果不能实现与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现有设备无缝隙对接,无法需满足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正常使用要求,取消中标人资格。
(二)其它要求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全部设备、辅材的安装调试,直至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响应供应商考虑在本次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2、供应商必须承诺所供产品均为原厂正品并严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不得使用任何假冒伪劣产品(劣货、假货、水货、旧货、翻新货等产品)。
●供应商不完全响应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七、项目完成要求
(一)项目完成时间: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良好的使用状态。
(二)供货地点: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指定地点。
(三)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安装施工过程中,如有对市政公用设施等造成破损的须要成交供应商自行修补(修复),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九、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项目实施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
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需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供应 商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一)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 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谈判 保证金收据 。
(四)
财务审计报告。提供 5 2015 年度或 6 2016 年度由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等)
。供应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中小企业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 1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2 、供应商近一年来不少于 6 6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 公司成立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 。
3 3 、供应商近一年来不少于 6 6 个月的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六个月的,可 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4 4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六)提供合法经营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九)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网上彩色打印件。
供应商将以上所有有效证件原件自行装入袋内单独密封,与报价文件一并递交。密封袋上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取消投标资格。
(十)所投产品属于最新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证书原件,或者提供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 )
或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网
(http://hzs.ndrc.gov.cn)或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一)供应商所投产品、材料、设备、附属材料、零星设备的品牌、型号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证书原件,或 者 提 供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 )
或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网(http://hzs.ndrc.gov.cn)或中国节能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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