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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官放火》古今对照(2022年)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7-15 16:54: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州官放火》古今对照(2022年),供大家参考。

《州官放火》古今对照(2022年)

 

 州官放火

 古文: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陆游《老学庵笔记》

 译文:

  田登作郡守时,非常忌讳别人冒犯他的名字,甚至连“灯”字也不让别人说。为此,他先后惩治了包括吏卒在内的许多人。于是,整个州郡内,人们都戏称“灯”为“火”。元宵节晚上放灯,田登允许人们前来游观,就让手下人写了一张公告榜贴出去,榜上写着:“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州郡中人人见了都暗自发笑,有人还编出歌谣讽刺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注释:

 1、作郡:治理郡县 2、讳:避讳,畏忌人家直称自己的名字 3、触:触动,触怒 4、榜揭:张贴告示,榜,告示;揭,高举,举,这里是张贴的意思。

 5、榜笞:榜,通“搒‘(bang),捶击,捶打;笞,用竹板或荆条

 打。

 6、上元:阴历正月十五 7、其:他的 8、卒:士兵 9、举:全 10、书:书写 11、于:在 12、市:街头 13、依:按照 14、例:老习惯,旧例,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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